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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市华侨权益保护条例》 执法检查的报告
发布日期:2017-09-30 09:45 字号:【 保护色:

浦口区人大常委会民宗侨台委

2017年9月27日

 

按照市人大常委会民宗侨外委有关要求和区人大常委会年度工作安排今年4月以来,我委对全区《南京市华侨权益保护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贯彻实施情况开展了执法检查4月27日检查组一行又实地查看了浦口经济开发区侨务工作站建设和侨台办筹备情况、海峡两岸科工园侨台办建设和省级侨务工作示范街道江浦街道的侨务工作开展情况区侨办的工作情况报告,现将检查情况报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和工作成效

区共有华人华侨683人,归侨22人,侨眷2116人涉侨社区78个。全区侨资企业220家,2016年全区侨资企业主营业务收入近50亿元。近年来,区政府认真贯彻执行《条例》相关规定,我区华侨权益保护工作取得明显成效。

一是依法行政,维护华侨合法权益。财产权益方面,针对涉侨人员的拆迁安置工作,区侨办及时介入,确保涉侨人员合法财产不受侵害。区房产局能向华侨群体做好本地房产限购背景下的政策解释工作社会权益方面,区社保中心按照规定办理涉侨人员的就业社会保险及其未成年子女居民医疗保险相关手续。区教育局按照规定办理华侨子女的入园、入学手续,保障子女享受与本地居民同等待遇的学前教育和义务教育的权益。

二是强化服务,保护侨企投资权益。一方面投资环境进一步优化。区侨办联合发改、商务、经信等部门加强对侨资企业投资的扶持和引导确保侨资企业在政府招标、政策帮扶等领域享有与其他企业同等待遇。司法机关重点关注涉侨经济案例,确保侨资企业合法权益不受侵害另一方面侨务服务更加精细化。区侨办加快推进“侨务服务进园区”工作,进一步拓宽为侨服务覆盖范围同时主动联系金融机构,为有需求的侨资企业提供优惠的金融服务。区成立了“为侨维权法律服务团”,聘请10名律师作为法律顾问,为全区的侨资企业提供法律维权服务,此项创新工作已在全市推广。

三是聚力创新,提升管理服务智能化水平。我区“智慧侨务”平台已经启用“侨之家”平台开展区内侨务服务对侨界群体反映的问题进行及时反馈,相关部门提供及时帮助。“侨之友”平台开展对外涉侨服务通过平台加大招商引资政策的推送力度,协助区在海外开展招商推介会、考察访问、引才引智等活动。“侨之苑”平台促进涉侨交流共建行知学校华文教育基地通过平台与海外100所院校建立了交流共建关系,2016年开展各类华文教育活动20多场,1000余人次参与其中。“侨之缘”平台加强侨务规范管理基层侨务工作者通过“口袋通”侨务管理系统,真正实现侨务工作动态管理

二、存在的不足

近年来,我区华侨权益保护工作得到侨界群体的一致认可但在工作推进的过程中,也发现了一些不足,主要集中在以下几个方面

一是《条例》宣传和培训效果不够明显。《南京市华侨权益保护条例》在我区涉及面比较窄,利益相关人群比较固定,《条例》的宣传方式比较陈旧,内容比较生硬,导致《条例》知晓率相对不足。各相关业务部门对《条例》的学习不够深入,缺少系统化的学习培训,工作人员对《条例》的内容不够了解。

二是政府管理和服务不够到位。一方面是人员紧缺所致,近年来,侨务工作负荷开始增大,但是全区相关工作专职人员却没有增加,区侨办和各侨务工作站点依然是“两人世界”工作模式。另一方面是观念所致,政府管理方式针对性不强,服务的观念比较陈旧,“重引进、轻服务”、“进的来,留不住”等现象依然存在。政府各部门之间联系不够紧密,在侨务服务工作上难以形成合力。

三是涉侨政策和制度还不完善。近年来,在江北新区大发展的背景下,抢抓机遇、引资引智是我区侨务工作的重中之重,但目前还缺乏对性的优惠投资政策,华侨对我区投资信心不足,这已经成为我区吸引资的巨大障碍。华侨投资权益保护的相关体制还不健全,缺乏科学有效的企业帮扶机制和创业创新激励机制,侨企发展“外动力”相对不足。

三、几点建议

一是要加大宣传和培训力度。要将《条例》的宣传和“七五”普法相结合,以活动为载体,降低《条例》内容的认知难度。要充分发挥新媒介的优势作用。可以通过现有的微博、微信等平台推送《条例》解读、活动直播、成果展示等相关内容,进一步提高宣传效果。区政府相关职能部门要充分认识学习培训的重要意义,将《条例》的学习培训列入年度培训计划,组织业务人员进行深入学习,不断提升涉侨服务人员的业务素质和专业化水平。

二是要提高管理和服务水平。要从工作作风、工作能力等方面进一步选优配强,充实一线服务队伍。要加强园区和社区的侨务服务站点建设,切实提高政府管理和服务的覆盖率。要加速推动侨务服务升级,不断创新企业监管方式,促进市场公平竞争,为侨资企业营造更加优质的投资环境。要加强服务创新,树立主动服务意识,针对侨资企业建立一企一档和常态化联系服务机制,及时了解企业需求并帮助解决实际困难。各部门要建立合作机制,合力解决好华侨投资过程中遇到的难题,进一步畅通投资渠道。

三是要加强政策和制度研究。发改、商务、经信等部门要加强对《条例》的深入学习,加深对经济形势和经济政策的研究,不断强化与侨界群体的联系和沟通,制定出适合本地发展、吸引侨胞投资的双赢政策。要创新涉侨人才培养和引进机制,进一步优化人才安居保障,营造更加优越的人才发展环境。要从资金、政策、技术等方面建立帮扶、激励机制,积极引导侨资企业产学研协同创新和转型升级,加快搭建经贸合作平台和载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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