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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浦口区2017年财政预算 调整方案(草案)的报告
发布日期:2017-12-01 09:47 字号:【 保护色:

主任、各位副主任、各位委员:

我受区政府委托,向区人大常委会报告浦口区2017年财政预算调整方案(草案)的建议,请予审议。

一、2017年我区新增地方政府债券情况

2017年市财政局转贷我区新增地方政府债券额度6亿元,其中:一般债券1亿元,专项债券5亿元。市转贷我区的新增地方政府债券,由市转下我区自行安排支出。根据《关于预下2016年新增地方政府债务限额的通知》(苏财债函〔2016〕10号)文件要求,新增债券需依法用于我区公益性资本支出,优先用于棚户区改造、保障性安居工程、普通公路建设发展、一带一路、支持扶贫等方面建设。

区本级收支预算调整和新增地方政府债券支出安排建议:市转贷我区本级新增一般债券1亿元,相应增加2017年区本级一般公共预算可安排财力,转贷我区本级新增专项债券5亿元,按要求纳入2017年区本级政府性基金预算管理。相应增加一般公共预算支出1亿元、基金支出5亿元,具体项目为:

新增一般债券1亿元,安排用于我区宁滁快速通道工程建设;新增专项债券5亿元,安排用于我区104国道南京北段改扩建工程建设0.9亿元、北沿山大道(浦合路至G104国道段)工程建设0.6亿元、汤盘公路工程(瓦殿互通-朱家山河段)建设2亿元、s002省道工程建设1.5亿元。

二、浦口区一般公共预算调整情况

(一)年初预算安排

经区四届人大一次会议审议通过,2017年浦口区一般公共预算收入61.4亿元(国税收入24.8亿元,地税收入27.8亿元,其他收入8.8亿元),增长9.2%。

(二)收入基数政策性调整说明

根据《市委 市政府关于进一步完善南京江北新区管理体制的意见》(宁委发201718号)要求,原行政区内顶山街道和江浦街道部分区域划入直管区范围,直管区范围内收入入江北新区金库。故已确认的顶山街道和江浦街道18户企业收入共计8.16亿元应从2016年收入基数中扣除,扣除后收入基数按照年初人代会既定增幅9.2%测算,收入预算为52.45亿元。

因直管区范围收入(顶山街道和18户企业)自9月起入新区金库,1-8月份收入3.75亿元仍保留在浦口区金库,故若考虑此部分保留收入,建议收入预算数调整为56.2亿元。

(三)全年财政收入预计

根据全区社会经济发展情况以及区域收入调整现状预计,现浦口区范围一般公共预算收入预计完成51.21亿元,加上1-8月份直管区域内保留收入,浦口区一般公共预算收入预计完成54.96亿元,剔除台积电3.95亿元退税因素完成收入预算(56.2亿元)的104.8%,同口径增幅8.4%。

(四)浦口区财力情况

浦口区年初预算一般公共预算财力58.2亿元(本级45亿元,街道/园区13.2亿元),调入国有资本经营收入0.7亿元,调入稳定调节基金4.3亿元,安排区本级一般公共预算支出50亿元。

按照全年收入预计测算,财力预计为54.2亿元,加上新增债补充财力1亿元,则全年财力预计为55.2亿元,其中:本级42亿元,街道/园区13.2亿元。全区可用财力比年初减少3亿元。

(五)浦口区收支预算调整情况

1、根据收入基数政策性调整情况和台积电退税还原统计政策,建议2017年全区一般公共预算收入由61.4亿元调整为56.2亿元。

2、2017年全区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建议由63.2亿元调整为63.3亿元,其中:区本级一般公共预算支出由50亿元调整为50.1亿元。除新增债券增加支出1亿元,另需调减支出0.9亿元,具体调整内容如下:

1)基本支出增支2.72亿元,主要是人员支出增人增资、办公经费增加、购买服务增加和遗属补助及抚恤金等1.4亿元,住房公积金和住房补贴调标增支0.5亿元,事业绩效总量控制等绩效考核经费增支0.91亿元,不可预见经费调减0.1亿元。

2)项目支出减少3.62亿元,涉及项目调整的部门(单位)42个,其中:

仅项目间调剂的部门(单位)4个,分别为:政协办、统计局、信息中心、残联。主要是根据工作开展需要,在年初预算项目间进行调剂。

项目调减的部门25个,调减项目金额4.18亿元,江北新区体制机制调整以及项目推进进度是本次项目预算调减的主要原因,主要调减项目为:预备费0.5亿元、教育重点工程经费0.49亿元、困难失能老人生活护理补贴0.36亿元、社会保障及民生预计调标预留资金0.3亿元、幼儿学前一年基本免费0.23亿元、学前教育改革发展建设经费0.22亿元、企业扶持资金0.21亿元、产业发展扶持资金0.21亿元、中小微企业转贷专项资金0.2亿元、居民物业管理经费0.16亿元、市民中心及问题中心物业租金0.14亿元、困难残疾和重度残疾补贴0.1亿元、扶贫开发专项资金0.09亿元。

项目调增的部门13个,项目调增金额0.56亿元。具体情况如下:

机构运转类项目调增0.5亿元,主要是综管中心改制预估经费和非税收入成本性支出增支0.39亿元,殡仪馆专用材料费0.06亿元、行政服务中心和政府办后勤事务管理经费增支0.03亿元、人防机动指挥通信系统费用增支0.01亿元。

事业发展类项目0.06亿元,主要是2016年省级农路养护补助经费0.06亿元,市财政将省级农路养护补助经费通过财力结算转移支付给我区,需通过编制区级预算项目实施补助。

(四)预算稳定调节基金安排和使用情况

2016年区级财政决算,预算稳定调节基金余额为15.52亿元,2017年年初预算调用4.3亿元。本次预算调整,拟使用预算稳定调节基金3.1亿元,使用后,基金余额为8.12亿元。年终,对于超收财力、结余资金、超过两年的结转资金,以及结转规模过大的政府性基金将按照《预算法》要求补充预算稳定调节基金,并作为下一年度调整预算的财力来源,按规定向区人大及其常委会汇报。

三、浦口区政府性基金预算调整情况

(一)年初预算安排

2017年年初预算中,区级政府性基金收入152.08亿元(土地基金收入145.29亿元),政府性基金支出135.91亿元(土地基金支出129.29亿元)。

(二)区级政府性基金预算调整建议

今年以来,我区土地市场继续升温,土地出让交易量和土地溢价率大幅上升,土地出让收入增幅较大。预计全年实现土地基金收入202.08亿元,比年初预算增加56.79亿元,其中: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增加54.51亿元,国有土地收益基金增加2.28亿元。土地基金支出预计完成207.08亿元,比年初增加77.79亿元,除新增专项债券安排支出5亿元、上缴市级统筹8亿元,增加用于土地出让成本性支出增支64.79亿元。具体内容如下:

调减项目6.13亿元,主要有:政府重点工程建设2017年项目4亿元、美丽乡村0.8亿元、政府性债务付息(专项债)0.5亿元、农业、水利项目0.49亿元、2011-2017年度土地印花税0.2亿元、全区搬迁专项0.11亿元。

增支项目70.92亿元,主要是各类征地拆迁、棚户区及土地成本结算支出,其中:土地收储成本结算费用20.86亿元,用于预结算部分土储收储成本;征地拆迁补助20亿元,用于补助区内相关单位在征地拆迁的投入;补充政府偿债准备金(含平台补助、增资)20亿元,为缓解平台资金压力,防范政府债务风险,给予平台补助和增资;棚户区收储地案成本10亿元,用于预拨土储中心南、北庄棚改收储项目成本。

综上,建议浦口区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由152.08亿元调整为208.87亿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由135.91亿元调整为213.7亿元。

四、浦口板块预算调整情况

根据《关于高新区2017年财政预算调整方案(草案)的报告》,高新区建议一般公共预算收入由年初预算48.6亿元调整至49.4亿元;一般公共预算支出不做调整;政府性基金收入由年初预算31.05亿元调整至46亿元,政府性基金支出由年初预算25.7亿元调整至42.5亿元。

经汇总高新区预算调整数据,建议浦口板块一般公共预算收入由年初预算110亿元调整至105.6亿元;一般公共预算支出由年初预算86.7亿元调整至86.8亿元;政府性基金收入由年初预算183.13亿元调整至254.87亿元,政府性基金支出由年初预算161.61亿元调整至256.2亿元。                                                                                                                                                                                                                                                            

以上调整方案,请予审查批准。

附件:关于高新区2017年财政预算调整方案(草案)

的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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