浦口区环保局局长 李传武
2018年5月22日
主任、各位副主任、各位委员:
近年来,在区委、区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在上级环保主管部门的精心指导下,在区人大常委会的关心监督下,区环保局以“提升生态环境质量”为核心,以开展“两减六治三提升”专项行动(简称“263”专项行动)为抓手,以控霾、治水、保土为重点,推动治污减排,强化生态保护,严格环境监管,深化机制创新,不断提升环保能力水平,为建设浦口“四个生态”提供了环境支撑与保障。现将全区环境保护暨“263”专项行动完成情况报告如下:
一、全区环境保护重点工作开展情况
(一)推进污染防治挂牌督办项目。3月8日,区委、区政府召开了全区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动员大会。瞿书记与各级、各部门主要领导签定了环保工作责任状,要求全区上下紧盯《2018年浦口区环境保护工作目标任务》,采取有力措施确保完成;王区长就大气治理、污水管网建设等十大市重点挂牌督办环保项目,动员部署了全区具体工作。我局牵头的项目为大气治理,截至目前,完成VOCs治理7家,完成率39%;150家餐饮企业环保整治方面,牵头成立了区餐饮业环保专项整治领导小组办公室,印发了《浦口区餐饮业环保专项整治方案》(浦政发〔2018〕35号)。各街场、管办随后成立了11个街道级餐环办,并结合辖区情况制定专项整治任务方案。目前正在进行全区餐饮行业信息摸排工作,已摸排出餐饮企业1192家,其中需要整治的约占50%;创建10个“智慧工地”方面,目前全区有各类在建工地340余个,为提高10个“智慧工地”创建成功率,区扬尘办已筛选出“智慧工地”创建对象29个,责任主体涉及16家单位。
(二)加快生态文明建设步伐。一是坚持总体规划先行。编制完成了《浦口区生态文明建设规划(2016—2020)》。《规划》基于浦口区自身条件,提出“把浦口建设成南京生态文明示范北门户,引领苏皖生态文明传承与创新,建成经济强、百姓富、环境美、社会文明程度高的人民幸福宜居都市”的总体目标,制定了37项具体指标、6大重点任务,规划了56项重点工程。二是完善考评和追责机制。今年,我局起草《浦口区生态环境保护工作责任规定(试行)》报区委、区政府同意印发全区,推动形成生态环境保护“齐抓共管、协力同心”的工作格局。《规定》明确了各级各部门生态环境保护责任,为精准实施生态环境损害追责提供了依据,推动落实生态环境保护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制度。三是生态红线保护。今年,我局积极推进6个生态红线区域环保违法项目清理整治,完成三岔水库饮用水源保护区养殖场清理,完成驷马山河清水通道1家企业关闭,对桥林备用水源地内3家企业进行整治,完成老山森林公园矿山清理整治,推进长江三桥生态公益林区域1家企业整治,关停绍兴圩湿地区域内1家农家乐。目前6个区域正在按照生态红线区域刚性标准落实管控。同时开展生态红线标牌、界桩建设工作,共投入81.6万元,完成6个区域的37个公示牌、438个界桩的安装。
(三)中央、省环保督察问题整改“回头看”。在交办件办理方面,2016年中央环保督察期间,督察组交办我区信访件共32件,2017年8月1日因区划调整,划入江北新区13件,目前我区共19件信访件,已完成整改18件,1件正在资料完善中;2017年省环保督察期间,督察组交办我区信访件共38件,已完成整改31件,7件正在整改中;在督察反馈意见整改方面,我区先后出台《关于落实中央环保督察反馈意见整改工作的通知》、《关于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意见整改方案的报告》,分别制定了中央反馈意见整改事项79条、省反馈意见整改事项14条,均明确了责任领导、完成时限、工作目标及具体措施。目前,中央反馈意见整改事项79条全部落实到位,省反馈意见整改事项14条有10条落实到位,3条正在按照计划时序推进。
(四)生态环境改善对标找差。今年,根据市、区《对标找差创新实干推动高质量发展实施方案》,我局牵头开展了生态环境类13项指标对标找差,对标浙江省杭州市富阳区,研究制定追赶措施。一是找准对标城市。富阳地处丘陵属半山区,富春江横贯区境中部,位于杭州钱塘江上游,辖5个街道,人口67余万(2016年户籍总人口)。富阳地理特征、河流分布、人口规模及区划设置与我区相似。在13项指标中,富阳6项指标优于我区。二是提出奋斗目标。区委、区政府多次召开全区对标找差工作会议,要求结合我区实际,科学谋划我区生态文明建设努力方向、创新举措及奋斗目标。目前,我局已牵头拟定《浦口区与富阳区对标找差、创新实干生态环境类指标体系工作方案》并组织实施。三是学习先进经验。经过初步梳理,富阳“借治水促转型,整治造纸行业,改善区域水环境”、“打通最后一公里,实现监管零距离,率先推行乡镇生态环境质量报告制度”等先进经验值得我区学习借鉴。
(五)辖区长江沿线生态保护。今年,为贯彻落实习总书记关于“长江经济带建设要共抓大保护、不搞大开发”的指示精神,一是开展桥林备用水源地环保专项整治。下发《关于开展浦口区长江岸线环保专项整治的通知》,要求17家企业按要求完成整改任务。目前已出台17家企业“一企一策”整治方案,对各企业环境问题提出了详细的整改计划和要求,并由我局督促落实。二是开展长江沿线危废企业排查。目前我区共有危废产生企业 68 家,涉及的危废类型主要为废酸、污泥、废有机溶剂、废机油。2017年,我区废酸总产量5370吨,转移危险废物5302 吨(含历史存量)。产生废酸的主要企业是大吉、台积电等15家,其产量占全区总量的70 %。三是开展土壤污染修复。目前我区有工业退役场地55块,其中7块环境风险需高度关注,均属重金属污染类型,再利用前须进行生态修复,目前已聘请第三方专业机构进行土壤环境风险因子的深化分析工作。
二、“263”专项行动1—4月份推进情况
目前,我区“263”推进办与区“263”办合署办公。
(一)组织推进情况
1、制定工作方案。出台《浦口区“263”专项行动2018年工作计划》,列出33项重点项目、12项管理制度,提出落实的量化指标。同时出台“263”11个方面工作子方案,由区各牵头部门组织落实。
2、开展宣传发动。1-4月份,我区被省(市)“263”电视曝光2件、群众投诉9件,均完成整改;区“263”办联合区电视台曝光辖区环境问题共计31件;在省、市“263”信息平台刊登综合稿件9篇。
3、落实督查整改。1-4月份,区“263”办、各牵头部门共督查点位483处,整改问题92个。4月17日—18日,区“263”办开展省市“263” 曝光问题及交办件整改“回头看”,进一步推动相关工作落实到位、整改到位、巩固到位。
(二)专项行动进展
1、两减:一季度煤炭消费总量为3.3万吨标煤, 同期2.66万吨,同比增长24%;减化方面,2家企业已自行停产,正推进拆除设备事宜;减铸方面,完成1家整治任务。
2、六治:开展长江沿线“三无”船舶整治专项行动,查处违规船舶16艘;推进垃圾分类示范小区创建19个;列入整治的7条(段)黑臭河道先后完成施工招投标、可研报告批复工作,完成污水管网建设1.45公里以及排污口整治16个;32家畜禽养殖场污染治理通过检查认定,占计划治理总数的62%;完成企业VOCs治理7家,按计划推进3家扬尘管控智慧工地创建;治理环境隐患方面,卓越环保正提请省环保厅核发危废经营许可证,苏全固废物处置工程处于土建施工阶段。
3、三提升:印发《关于开展浦口区长江岸线环保专项整治的通知》,目前已出台17家企业“一企一策”整治方案;2017年市污染物减排考核返还资金1518万元到位,区财政局已经制订资金支出方案,计划用于区级生态环保治理工程,已经支出304万元。同时正常推进排污权有偿使用和交易等工作;4月份,环境保护处罚案卷数11件,处罚决定额 24.56万元。
三、存在问题
1、一季度空气质量较去年同期有所下降。2018年一季度,我区空气优良天数65天、污染天数25天,优良率72.2%,较2017年一季度同比减少9天,优良率下降10%;2018年一季度,我区PM2.5月均浓度为58微克每立方米,较2017年一季度52微克每立方米呈上升趋势。目前,开发区道路施工、星甸街道石料加工等引发的局部扬尘污染较为突出
2、开发区、街道污水处理厂运行不正常。开发区及5个街道的污水处理厂配套管网建设不到位,污水收集程度低,导致进水量不足、进水浓度偏低,普遍运行不正常。今年,国家将对第一轮中央环保督察反馈意见的整改情况开展“回头看”,如街道污水处理厂问题得不到有效解决,可能存在问责风险。
3、水体市考断面达标情况不容乐观。2018年,我区地表水水质共计7个考核断面:滁河余湾闸、滁河汊河大桥下游3.3公里、驷马山河前进桥、驷马山河乌江大桥、高旺河解放涵、城南河浦滨路桥、石碛河天桥。一季度,根据市环境监测通报,辖区7个市考断面全部不达标。
四、下一步工作打算
1、以“一个改善”为核心:
环境保护的最终成果必然表现在环境质量持续改善,概括的说,就是浦口的空气要比主城更优良,全年空气质量优良率达77%;就是水环境质量再提升,全区河道水体消除黑臭;就是生态环境更安全,全年不发生较大以上环境污染事件。
2、立足“两个抓手”:
一是以中央、省环保督察整改为抓手。对中央环保督察19件、省环保督察38件信访交办件再次开展“回头看”,加强跟踪监督,落实整改承诺,杜绝反复回潮,确保件件有着落、事事有回音。同时,举一反三,解决一批群众身边的突出环境问题,不断提升群众的环境满意感。
二是以“263”专项行动为抓手。在总体推进上,发挥好牵头部门的统筹协调作用,不断完善督办、通报、考核机制,围绕环境污染突出、群众投诉较多的领域,加大督查:曝光力度,及时发现并解决问题;在具体落实上,全力抓好环保部门牵头的6个子行动,并配合好其他部门开展各项工作,将“263”专项行动的各项工作要求落到实处。
3、打好“三场硬仗”:
一是以控尘、治气为突破,开展蓝天保卫战。充分发挥区扬尘办协调监督作用,推动监管部门严格落实“五达标,一公示”要求,推广智慧工地等精细化控尘模式;以非道路移动机械为重点,加强机动车污染防治;发挥餐环办牵头作用,推进餐饮油烟污染专项治理;在秸秆禁烧中继续推广“蓝天卫士”,以科技手段辅助禁烧监控;继续实施冬春季节大气污染管控措施,提前预警、及时应对,最大限度实现“削峰降值减污”目的。
二是更常态、更见效,打好治水歼灭战。充分发挥区“263”办的综合监督管理作用,督促相关部门单位持续深入开展水环境治理工作,保障饮用水源地水质安全。围绕省考市考断面水质达标,跟踪污水收集管网建设、雨污分流工程进度,巩固提升黑臭水体治理成效,确保2018年度省考市考断面水质达标率稳步提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