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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17年浦口区财政决算(草案)的审查结果报告
发布日期:2018-08-01 15:59 字号:【 保护色:

区人大财政经济委员会

区人大常委会预算工作委员会

2018年7月30日

 

主任、各位副主任、各位委员:

为了做好区四届人大常委会第十次会议对区政府《关于2017年浦口区财政决算(草案)的报告》和《关于2017年度浦口区本级财政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的审计工作报告》的审查和审议工作,在区人大常委会分管领导的带领下,区人大财经委先后组织部分常委会委员、财经委委员和财政经济组代表赴财政局、审计局开展专题调研,对2017年财政决算(草案)进行了初步审查,现将审查结果报告如下:

2017年财政决算(草案)报告和前期调查的情况看,过去的一年,区政府及有关部门按照中央、省、市和区委的决策部署,紧紧围绕年度预算目标任务,主动应对江北新区管理体制调整的新情况、新形势,积极发挥财政引导和调控作用,狠抓增收节支,确保重点支出需要,圆满完成了区四届人大一次会议确定的预算任务,决算情况是好的。

 2017年,浦口板块一般公共预算收入104.92亿元,同口径增长9.5%,完成年初预算的99.5%,完成调整后预算的103.6%,一般公共预算可用财力127.16亿元,其中浦口区本级一般公共预算收入18.97亿元,一般公共预算可用财力82.74亿元,比上年增长9.7%。浦口板块一般公共预算支出97.37亿元,比上年下降1.1%,其中浦口区本级一般公共预算支出54.90亿元,比上年增长5.2%;区本级安排预算稳定调节基金18.2亿元,年终结转9.64亿元,当年财政收支总体平衡。浦口板块政府性基金收入255.84亿元(其中土地出让收入246.90亿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39.7%,完成调整后预算的100.4%,政府性基金财力293.68亿元,其中浦口区政府性基金收入208.49亿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37.1%,完成调整后预算的99.8%;浦口板块政府性基金支出260.25亿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61.0%,完成调整后预算的101.6%,结转下年9.55亿元,其中浦口区政府性基金支出212.84亿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56.6%,完成调整后预算的99.6%,结转下年9.3亿元。浦口区级社保基金预算收入5.23亿元,社保基金预算支出4.61亿元,年末滚存结余4.43亿元。区属国有资本经营预算企业共计缴纳国有资本经营收入3.42亿元;国有资本经营支出2.74亿元,主要用于集团公司增资扩股投资。2017年,省财政厅下达浦口板块当年政府债券共53.44亿元,下达浦口区政府债券共24.4亿元,其中:新增债券6亿元,置换债券18.4亿元,新增债券6亿元全部用于道路工程建设。2017年年末浦口板块政府债务余额(含债券的一类债务)为135.62亿元,其中浦口区债务余额为79.25亿元,年末余额在2017年政府债务限额以内。区人大财经委建议本次会议同意区财政局受区人民政府委托所作的《关于2017年浦口区财政决算(草案)的报告》,批准浦口区2017年度财政决算。

区人大财经委认为,决算和审计报告中反映出的主要问题是:从区本级来看,预算支出进度不均衡,年末突击支出比重较大,2017年12月基金预算支出占全年支出的77.27%;绩效评估机制不够完善,财政资金管理的规范性有待增强。从部门预算执行情况来看,无预算、超预算执行的情况仍有发生,预算编制不真实、固定资产管理不规范、内控管理不严格等问题仍然存在。从专项资金审计情况来看,黑臭河道整治资金和美丽乡村建设资金使用的系统性、规范性和科学性还有待进一步提升。

区审计部门在审计2017年区本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工作中,认真细致,报告的内容客观全面,提出的建议切实可行。区政府要责成有关部门,认真研究审计查出的问题,采取扎实措施,依法依规切实加以整改,并将整改情况向区人大常委会报告。

针对2017年决算和审计报告反映出的问题,区人大财经委提出以下建议: 

一是进一步完善预决算编报工作。完善和细化预决算内容,提高预算编制的完整性和准确性。强化预算支出的刚性约束,规范预算支出行为,严禁无预算、超预算行为发生,对于预算执行过程中必须进行的预算调整,要依法进行调整。

认真落实预算法关于预算审核重点向支出预算和政策拓展的要求,加强对重点支出和重大投资项目预算安排,推动预算收支和政策结合更加紧密。严格贯彻预算审查前听取人大代表和社会各界意见建议的机制,积极回应各方关切,进一步提升预决算编制工作的公开性和透明度。

二是进一步推进绩效评估工作。建立完善涵盖绩效目标、绩效跟踪、绩效评价、结果运用全过程的绩效管理体系,落实好各部门预算绩效管理的主体责任,积极探索第三方评估机制,切实将绩效管理贯穿于预算管理全过程。加强专项资金的执行调度,建立重点民生政策和重大专项支出绩效评价常态化、公开化机制,花钱必问效、无效必问责,充分发挥绩效评价结果在调整财政支出结构、完善财政政策、年度预算安排中的作用,不断提升财政支出使用绩效。

三是进一步防范和化解债务风险。切实把防范和化解政府债务风险摆在更加重要的位置,严格落实预算法和中央、省、市、区有关管理规定,严格区分政府债务和国有企业债务,坚决遏制隐性债务增量,积极稳妥化解隐性债务存量。不断强化地方政府债务限额管理和预算管理,建立健全政府债务风险控制和化解机制,合理控制债务余额的规模和增长速度。

四是进一步加大审计查出问题整改力度。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审计委员会第一次会议精神,更好地发挥审计在监督体系中的重要作用,强化对政府全口径预决算的审计监督,突出对重点支出、重大投资建设项目和政府债务管理情况的审计监督,拓展审计范围,提高审计质量。完善审计查出问题整改和督办机制,建立问题整改清单,确保审计发现问题整改到位。加强对共性问题和屡审屡犯问题的分析研究,通过建立机制和完善制度,切实从根源上解决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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