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发改局局长 王江生
2018年11月27日
主任、各位副主任、各位委员:
我受区政府委托,向区人大常委会报告浦口区2018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调整方案(草案)的建议,请予审议。
2018年3月27日,根据区委对全区2018年经济社会发展的总体要求和区四届人大二次会议确定的目标任务,区政府正式印发了《关于下达2018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奋斗目标的通知》(浦政发〔2018〕1号)。2018年4月20日,市委常委会集体调研浦口相关情况,并提出了做好新区与浦口区相关事项交接的要求。2018年6月底,市统计局对我区主要经济指标进行拆分并最终认定反馈。由于部分指标的基数发生变化,我们根据计划增幅对相应指标进行了重新测算。11月13日,我们就2018年目标任务调整建议向区政府常务会进行汇报,常务会原则同意。11月17日,我们向区委常委会进行汇报,常委会原则同意。现将有关目标任务调整方案报告如下:
一、服务业增加值
市统计局将我区(新口径)2017年服务业增加值由204.76亿元调整为198.96亿元。按照全区服务业增加值可比价增长10%的计划增幅测算,基数调整后,我区2018年服务业增加值目标任务由231亿元调整为224亿元。
二、全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
市统计局将我区(新口径)2017年全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由52.4亿元调整为82.4亿元。按照全区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增长10%的计划增幅测算,基数调整后,我区2018年全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的目标任务由57.8亿元调整为90.6亿元。
以上调整方案,请予审查批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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