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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浦口区2018年财政预算调整方案 》的审查结果报告
发布日期:2018-11-30 14:43 字号:【 保护色:

区人大财政经济委员会

20181127

 

主任、各位副主任、各位委员:

为了准备本次常委会会议对区政府关于浦口区2018年财政预算调整方案(草案)的审查工作,1116日,区人大财政经济委员会召开全体组成人员会议,对区政府提交的《关于浦口区2018年财政预算调整方案(草案)的报告》进行了初步审查。现将审查结果报告如下:

一、2018年财政预算调整安排情况

(一)新增地方政府债券情况

2018年市财政局转贷我区新增地方政府债券额度11.3亿元,全部为专项债券,由我区自行安排支出。根据《南京市财政局关于下达2018年分地区政府债务限额的通知》(宁财债〔2018437号)文件要求,新增债券要依法用于我区公益性资本支出,重点保障国家和省确定的棚改、铁路、农村公路等重要项目建设,优先支持在建项目平稳建设。据此,市转贷我区本级新增专项债券11.3亿元,按要求纳入2018年区本级政府性基金预算管理。相应增加基金支出11.3亿元。

(二)一般公共预算调整情况

根据全区社会经济发展情况,2018年浦口区一般公共预算实际收入预计完成49亿元,同口径增长28.2%,完成年初预算的117.5%。据此,一般公共预算收入由41.7亿元调整为49亿元。

根据区本级预算单位运转情况,基本支出增支7.77亿元、项目支出减少1.20亿元,据此,区本级一般公共预算支出由41.9亿元调整为48.47亿元。由于部分企业未划转江北新区造成财力基数变化,同时收入结构与年初预算预计不同,街道(园区)一般公共预算支出由9亿元调整为12亿元。综上,一般公共预算支出由50.9亿元调整为60.47亿元。

(三)政府性基金预算调整情况

今年以来,由于土地出让挂牌量及交易量大幅上升,我区土地出让收入有较大增幅。预计全年实现土地基金收入199.31亿元,比年初预算增加105.61亿元,土地基金支出预计完成202.0亿元,比年初增加108.3亿元,其他政府性基金收入及支出保持不变。

据此,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由98.57亿元调整为204.18亿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由98.54亿元调整为206.84亿元(包含新增地方政府债券支出11.3亿元)

土地基金增支主要用于新增专项债券、补充偿债资金及土地出让成本性支出等方面。

二、审查意见和建议

区人大财政经济委员会认为,区政府提出的2018年财政预算调整符合预算法等法律规定,政策依据充分,支出方向明确,调整方案是可行的。

根据以上审查情况,区人大财政经济委员会建议本次常委会会议批准区人民政府提出的《关于浦口区2018年财政预算调整方案(草案)的报告》。同时,建议区政府及财政部门严格执行区人大常委会批准的预算调整方案,强化预算刚性约束,严控科目调剂,严格预算管理,加大对财政资金管理和运行情况的监督检查,确保区人大常委会批准的预算得到有效执行。 

以上报告,请予审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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