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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19年上半年浦口区财政预算执行情况的报告
发布日期:2019-08-05 16:11 字号:【 保护色:

 

关于2019年上半年浦口区财政预算

执行情况的报告

区财政局  林云

2019730

 

主任、各位副主任、各位委员:

我受区人民政府委托,向区人大常委会汇报2019年上半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请予以审议。

一、上半年预算执行总体情况

今年以来,区财政紧紧围绕区委区政府聚焦“四个主题年”、打赢“四场主攻仗”的重要部署,牢固树立新发展理念,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不断优化财政支出结构,积极发挥财政在稳增长、促改革、调结构、惠民生、优生态、防风险中的职能作用,上半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总体良好。

(一)一般公共预算执行情况

上半年,浦口区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完成41.1亿元,同比增长17.7%,完成年初预算的75.0%。浦口区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完成34.84亿元,同比增长16.9%

(二)政府性基金预算执行情况

上半年,浦口区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完成7.55亿元,同比下降88.6%,完成年初预算的5.2%,其中:土地基金收入7.45亿元618日和73日共出让六幅经营性用地,出让总价款为142亿元,受土地缴款政策影响,均未在上半年缴库。截至目前,土地基金收入规模已达到149.45亿元,预计全年能够完成收入任务。(土地缴款政策:根据相关规定,土地出让缴款时间为合同签订一个月内缴款50%,六个月内缴清剩余50%

浦口区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完成27.06亿元,同比增长432.4%,其中:土地基金支出25.45亿元。

(三)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执行情况

上半年,浦口区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和支出均未发生。

(四)社保基金预算执行情况

2019年市级统筹浦口区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浦口区仅保留城乡居民养老保险。上半年,浦口区社会保险基金收入完成0.7亿元,同比增长1.1%;浦口区社会保险基金支出完成1.18亿元,同比增长9.7%

(五)地方政府债务情况

根据2019年债务管理要求,浦口区2019年末地方政府债务余额上限为125.7亿元,其中:一般债务22.9亿元,专项债务102.8亿元。

2019年上半年,省财政厅下达浦口区政府债券11.5亿元,其中:新增土地专项债券9.1亿元、新增一般债券1.1亿元,置换债券1.3亿元。新增土地专项债券9.1亿元用于浦乌路以南等五幅地块收储项目。新增一般债券1.1亿元用于珠西支河恢复项目。置换债券1.3亿元用于偿还2016年发行的3年期政府债券本金,其中:偿还到期一般债务0.68亿元、专项债务0.62亿元。

20196月底,浦口区债务余额为96.61亿元。年中余额均在2019年政府债务限额之内。

二、上半年浦口区预算执行情况

(一)财政收支情况

1.积极组织收入,顺利实现“双过半”。上半年,区财政围绕年初人代会目标,积极组织收入,紧密联系税务等相关部门,加强税源培植,优化收入结构,扎实做好协税护税工作,努力克服减税降费影响,顺利实现财政收入双过半

2.主体税种地位稳固,房地产业支撑作用明显。从税种结构看,上半年,增值税、所得税、契税、土地增值税、城建税五大税种共实现一般公共预算收入28.43亿元,占一般公共预算税收收入的84.7%。从产业结构看,上半年,房地产业(含契税)收入占全区一般公共预算税收收入的比重为60.7%,占据我区行业主体地位。

3.优化财政支出结构,重点保障民生支出。上半年,区财政牢牢把握“三保”底线,坚持经济发展与民生改善相协调,不断加大民生投入力度。全区上半年民生支出共计26.03亿元,支出占比74.7%。同时,全年支出安排侧重于农村人居环境提升、水环境达标整治、长江岸线整治、城市建设及管理等重点领域

4.强化预算约束,确保财政收支平衡。今年以来,人员经费调标刚性增支、新增重点工作任务较多,各类民生保障支出、重点工程建设需求持续增长,财政支出压力较大。区财政一方面严格落实过紧日子要求,另一方面多措并举化解支出矛盾,一是加强项目资金管理,建设项目需在财政可承受能力范围内开展;二是积极盘活存量资金,将有限的资金花在“刀刃”上,保证区委、区政府重大项目和重点工程建设。

(二)上半年财政重点工作

1.落实减税降费政策,助力全区经济高质量发展。今年以来,浦口区不折不扣落实好中央减税降费政策,减轻企业和社会负担。按照中央部署,落实好降低增值税税率、扩展企业所得税优惠范围、个人所得税抵扣等减税政策,有效减轻企业税负。继续做好清理规范政府性基金和行政事业性收费工作,将减税政策落实到位,用政府收入的“减法”,换来企业效益的“加法”和市场活力的“乘法”,促进区域经济结构优化,助力高质量发展。上半年浦口区减税降费减少财政收入约3.5亿元,全年预计各项减税降费政策减少财政收入约9.4亿元。

2.加强财政预算管理,规范预算支出标准。一是规范预算执行标准。针对各部门聘用人员、房租和物业费标准不一的情况,经区政府常务会研究,区财政出台了相关文件,2019年按照岗位规范编外聘用人员财政负担标准,明确了房租和物业费财政负担标准,切实保障各部门正常运转。二是做好机构改革预算调整工作。根据浦口区机构改革相关文件精神,为保证区级机构改革工作的顺利进行,保障区级各部门正常运转和平稳过渡,出台了《关于在区级机构改革中做好经费保障工作的通知》和《关于做好区级机构改革有关国有资产管理工作的通知》,明确了机构改革部门预算调整过渡期,细化了财政资金预算调整和资产管理办法,保障涉改部门资金和资产调整及时、规范。

3.完善资金管理制度,优化财政支出流程。为进一步规范财政资金使用程序,加强监管力度,保障财政资金安全和使用效益,出台了相关管理制度文件。一是规范政府投资项目代建管理。为进一步规范政府投资行为,建立区级政府投资项目代建责任约束机制,降低投资成本,提高项目建设管理水平和投资效益,出台了《关于印发浦口区区级政府投资项目代建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浦政发201999)。二是加强重点工程资金监管。为进一步规范重点工程项目资金管理,加强资金监督力度,明晰项目监管职责,防范财政资金风险,强化内控机制,确保财政资金安全、高效,出台了《浦口区财政局关于进一步加强重点工程资金监督管理的实施意见(试行)》。三是统筹整合涉农资金。为加快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实行“大专项+任务清单”管理模式,推进涉农资金统筹整合,提高涉农资金使用效益,出台了《关于印发<关于探索建立涉农资金统筹整合长效机制的实施意见>的通知》(浦政发2019105四是优化增减挂钩指标流转资金管理。针对农民安置得不到有效保障等问题,对增减挂钩指标流转资金的预算编制、资金管理和使用等方面进行了规定,重点加强拆迁补偿资金和安置资金管理,出台了《关于印发浦口区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指标流转资金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浦政发201972)。五是强化国有资产管理。为进一步规范区级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处置行为,维护国有资产安全完整,防止国有资产流失,出台了《关于印发浦口区区级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处置管理办法 的通知》(浦政办发201942)。

4.稳步推进财政改革,完成国库集中支付电子化。按照“积极稳妥、统筹规划、分步实施”的原则,2019年继续开展国库集中支付改革扩面工作,本次扩面范围包含所有未实行财政集中支付改革的行政及事业单位共计25家,以实现我区行政及事业单位全覆盖;20191月,我区国库集中支付电子化系统正式上线运行,率先在全市全面推广集中支付电子化改革中完成直接支付和授权支付全业务上线运行。

5.推进预算绩效管理,提升预算项目管理水平。一是做好预算绩效目标管理。2019年度涉及教育、水利、科技、卫生、交通、民政、环保、城管、金融等领域的34个项目均纳入预算绩效范围,形成较为系统、完整、合理的目标体系。二是试点部门整体支出绩效和政府性基金项目绩效评价。2019年度确定农业技术推广中心为试点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单位,确定老山林场林相改造工程为试点政府性基金预算的事后评价项目。三是开展绩效管理项目的公开与评价。完成201934个绩效目标信息公开工作;各预算单位根据201829个预算绩效管理项目,开展预算绩效项目自评价工作,其中对29个项目中的8个项目,聘请第三方中介机构开展重点绩效评价工作。

6.做好债务化解工作,确保风险可控。建立健全债务管理机制,根据市委市政府印发的《关于防范化解地方政府隐性债务风险的实施意见》(宁委发﹝201918号)文件精神,我区出台了《浦口区防范化解政府隐性债务风险的实施意见》和《浦口区2019年政府性债务管理要点》,再次明确债务管控红线和禁区,严格规范政府举债融资行为,确保我区债务风险可控,不发生处置风险的风险。

三、下半年工作重点

下半年,区财政将围绕实现年度财政重点工作任务,加快财税体制改革,落实促进经济平稳健康发展的政策措施,为“江北明珠”建设提供坚实的资金保障。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一)抓好收入组织,确保完成全年任务。一是结合经济指标月度考核细化下半年收入目标,做到目标明确、责任到位、措施到位。二是进一步做好税源调查、税源信息收集和分析工作,对增收因素和减收因素及时分析,梳理出收入的增长点及突破点。三是加强税收征管工作,做到依法征收、应收尽收,强化重点行业税源管控,突出属地责任,防止税收流失。四是强化部门协作,定期召开财税收入联席会,充分利用综合治税工作机制,在抓好纳税服务的同时,全力帮助企业解决生产经营中的突出问题。通过组织、协调相关部门及街道园区齐抓共管、应缴尽缴,确保全年收入任务完成。

(二)调整支出结构,确保年度收支平衡。一是坚持底线思维,将“保工资、保运转、保民生”作为财政工作的首要任务,优化支出次序、调整支出结构,坚决守住“三保”支出应保尽保的底线。二是进一步加快支出进度,落实部门在预算执行中的主体责任,加快重大项目实施;进一步加大财政资金统筹力度,集中财力保障全区重点工作和重点领域支出。三是完善预算执行运行机制,规范财务管理,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

(三)突出绩效管理,提升财政投入的质量和效益。健全“预算编制有目标、预算执行有监控、预算完成有评价、评价结果有反馈、反馈结果有应用”的全过程预算绩效管理运行机制,按照“分类管理、分级负责”的原则,横向到边、纵向到底,2019年绩效工作试点扩围,2020年绩效工作全面推开,2021年底前初步建成全方位、全过程、全覆盖的预算绩效管理体系,基本做到“花钱必问效、无效必问责”。一是加快推进绩效管理,进一步扩大绩效管理范围,将绩效理念和方法深度融合到预算管理中,实施预算绩效全过程管理。二是加强财政支出绩效管理,着力加强评价结果应用。进一步研究制定全面实施绩效管理的意见和规划,将评价结果作为年度安排预算和完善支出政策的重要依据。三是积极部署、精心筹划,做实做细2020年预算编制工作。继续优化项目库动态管理机制,通过设立通用项目和个性项目类别,进一步规范预算项目设置和管理,通过预算项目前评价加强项目论证,提高项目编制的科学性和准确性。

(四)加强债务防控,规范财政支出行为。一是健全债务风险预警机制,增强风险防控能力,确保存量债务不出险,增量债务不违规。落实政府债务年度限额管理、预算管理相关要求,确保年末政府性债务余额符合省财政厅下达的限额管理要求。加强监督考核,规范举债行为,进一步区分政府债务与企业债务的界限。加强债券资金监管,做好债券项目安排,提高债券资金使用效益。二是着力提高监督实效,建立“大监督”格局。加强拓展预算动态监控管理,全力配合人大丰富预算联网监督的内容;加强财政与人大、审计等部门的沟通协作,结合审计问题整改工作,提高预算管理水平。

(五)配合做好人大检查,落实审查监督重点。根据《中共南京市浦口区委办公室印发<关于人大预算审查监督重点向支出预算和政策拓展的实施意见>的通知》(浦委办发201977)文件精神,为进一步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区关于人大预算审查监督重点最新工作要求,区财政部门认真研读实施意见,精准领会文件精神,及时研究、落实各项改革要求,主动配合区人大及其常委会的审查和监督,重点做好关于支出总量和结构等八个方面的工作,不断改进预决算报告和草案编报工作,细化报告内容,推进预算公开,进一步提高依法理财管财水平。

主任、各位副主任、各位委员,2019年预算收支任务十分艰巨。下半年,我们将继续按照区委、区政府确定的工作方针,在区人大的监督指导下,认真落实本次常委会的审议意见,主动作为,扎实工作,切实发挥财政职能作用,统筹财力保障区委区政府各项重点任务有序推进,确保实现年初人代会通过的财政收支预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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