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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浦口区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管理情况的调查报告
发布日期:2019-08-05 16:14 字号:【 保护色:

 

关于浦口区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

管理情况的调查报告

区人大财政经济委员会

2019730

 

主任、各位副主任、各位委员:

为做好区四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七次会议听取和审议《浦口区政府关于2018年度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管理情况的专项报告》、审议《浦口区政府关于2018年度国有资产管理情况的综合报告》的准备工作,在区人大常委会分管领导的带领下,区人大财经委和区人大常委会预算工委组织部分常委会委员、预算工委委员在充分调研了全区国有资产综合管理情况的基础上,重点对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管理情况进行了专题调研,并召开区人大财经委员会议进行专题讨论,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关于我区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基本情况

2018年末,全区行政事业单位资产总额128.93亿元,其中,行政单位资产总额68.56亿元,占53.18%;事业单位资产总额60.37亿元,占46.82%。区本级行政事业单位资产总额54.54亿元,负债总额27.59亿元,净资产26.95亿元。行政单位占35.97%,事业单位占64.03%

2018年末,全区共有其他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624.15亿元,主要包括:政府储备土地509亿元,受托代理资产14.95亿元,公共基础设施98.58亿元(其中区本级93.63亿元),保障性住房0.50亿元,政府储备物资1.12亿元,文物文化资产1246件。

二、关于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管理情况

(一)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管理制度建设逐步完善。为加强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区政府及财政部门出台了一系列规范文件,从资产配置、预算审核、使用管理、资产处置等方面打造了制度围栏,着力形成闭环式管理制度体系,加快实现资产全生命周期管理,保障资产监管单位、产权单位和使用单位的权利、责任落实,不断提高资产使用绩效,防范国有资产流失。

(二)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管理责任落实不断强化。区政府及有关部门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和省、市、区委关于加强国有资产管理的决策部署,逐步形成以财政部门主管部门行政事业单位为主的三级管理模式。区财政部门和主管部门严格把好配置预算关、使用管理关、处置出口关。今年以来按照二上二下的工作安排,从严控制配置预算;组织开展3次专题业务培训,切实提高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的规范化管理水平;升级改造区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信息系统,动态监控资产处置和产权变动等事项。各行政事业单位积极做好本单位的资产管理工作,落实固定资产条形码管理,确保单位资产账账相符、账实相符。  

(三)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管理改革推进有力有序。一是全面推进公车改革。根据公车改革有关要求,全面完成行政事业单位车改工作。截止2018年底,全区取消行政事业单位公务用车260辆,并进行了妥善处理。二是规范区级机关办公用房管理。严格落实省委、省政府关于党政机关办公用房实行统一管理的规定,由区政府办统筹管理,加大了区级机关办公业务用房的管理工作力度。区财政局制定了部门租用房产的租金和物业费标准,并将房屋租金、物业费纳入部门预算。三是推进行业协会脱钩。根据行业协会脱钩工作有关要求,推动开展全区127家协会的脱钩工作,完成浦口区建筑行业协会、福利企业协会国有资产处置的核实批复,共涉及国有资产609.98万元。

三、存在问题

近年来,区政府在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管理方面作了大量工作,取得了一定成效,但在管理过程中也存在一些不足和问题,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一是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管理意识不强。部分单位对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管理工作重视程度不够,存在重资金管理、轻资产管理,重资产数量、轻资产效益现象。部分单位管理责任落实不到位,无专门机构和专业人员负责,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管理缺乏连续性,管理职责难以真正落实。

二是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底数不够清楚。部分公共基础设施权属不清、存量不清,国有资产变动记录不实,事业单位所办企业脱钩不彻底,导致国有资产统计难度较大,国有资产家底还未真正摸清。

三是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监管水平有待加强。在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工作中,监督手段单一、监督范围有限,缺乏系统的监督管理制度和有效的绩效评估机制,没有形成良好的监督与激励机制,监督力度较为薄弱。

四、几点建议

一是完善制度建设,健全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管理体系。按照国家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管理法规制度,建立健全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管理制度,进一步规范国有资产配置、使用、处置等各项工作,为实现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规范化管理,提供科学、合理、切实可行的依据和基础保障。建立健全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管理绩效评价制度,加强资产配置、使用管理、保值增值等方面的绩效评估和考核,科学运用评价结果,推动提高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管理绩效水平、提升行政事业单位提供公共产品和服务的能力。

二是坚持问题导向,提高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管理水平。继续结合资产清查摸清家底,加大行政事业单位资产清理及产权登记管理工作力度,理清资产的产权归属、现有存量、管理与使用等情况,对因历史原因形成的资产遗留问题应研究措施、明确处置方式,减少资产闲置或浪费。要进一步推进行政事业单位管理权移交工作,针对剩余的21家部门所属企业,制定针对性的脱钩方案,加快脱钩进度,建立健全管理制度,理顺管理体制,推动企业市场化转型发展。

三是加强监督检查,保障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管理规范有序。建立健全国有资产监督检查机制,定期组织开展行政事业单位性国有资产清查、专项抽查,确保对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监管全覆盖,动态掌握行政事业单位的资产结构、数量变动等情况,及时发现问题,推动问题解决,切实维护好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的安全性和完整性,提高资产管理水平。加快完善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信息化建设,推进信息共享,及时将国有资产管理综合情况和各类专项管理情况上传区级人大预算联网监督平台,推进国有资产管理和监督数据的互联共享,为实现国有资产动态监管提供有力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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