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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度浦口区企业国有资产管理情况的专项报告
发布日期:2020-08-06 09:57 字号:【 保护色:

区财政局  林云

2020730

 

主任、各位副主任、各位委员:

为认真贯彻落实《中共南京市浦口区委关于建立区政府向区人大常委会报告国有资产管理情况制度的意见》(浦委发〔201918号),根据区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浦口区国有资产报告工作机制〉的通知》(浦政办发〔201958号)有关要求,受区政府委托,现将我区2019年度企业国有资产(含金融企业)管理情况报告如下,请审议。

一、企业国有资产总体情况

我区企业国有资产采取“分类授权、分级监管”的方式,一是授权区国资办履行出资人职责,对大江北、国资、城建、交通、康居、文旅等6家区属集团及创投公司实行直接监管,其中大江北集团和创投公司由区国资办负责管理运作;二是授权区各有关部门对所属企业履行出资人职责实行直接监管,主要包括建设局、交通局、水务局、城管局、规划资源分局、融媒体中心等主管部门下属正常经营企业39户;三是5个街道、开发区、高新区、农创园、珍珠泉、老山管办、老山林场、汤泉农场等街场、园区对所属企业负责监管,区国资办对街场、园区国有资产监管进行指导监督。2019年末,全区共有国有全资、控股企业230户,资产总额2696.61亿元,同比增长12.67%;负债总额1820.15亿元,同比增长10.82%;净资产总额876.45亿元,同比增长16.73%;资产负债率67.5%,同比下降1.13个百分点。2019年实现营业收入92.53亿元,收入来源主要包括政府投资项目代建收入、保障房销售收入、房产租赁收入、长期股权投资分红和自来水费收入等,同比增长1.53%;利润总额11.05亿元,上交税费6.37亿元。主要包括:

1.区国资办监管的各级全资、控股子企业共137户,2019年末资产总额1516.09亿元,同比增长5.66%;负债总额1047.27亿元,同比增长7.07%;净资产总额468.82亿元,同比增长2.63%;资产负债率69%,同比上升0.91个百分点;2019年实现营业收入57.52亿元,同比增长8.34%;利润总额8.46亿元,上交税费4.38亿元。

其中:全区国有金融企业1户,为区创投公司全资子企业南京润业融资担保有限公司,属融资性担保机构,2019年末资产总额2.14亿元,同比增长0.21%;负债总额0.08亿元,同比增长4.64%;净资产总额2.06亿元,同比增长0.04%;资产负债率3.78%,全年实现营业收入506.73万元,同比下降28.22%;利润总额110.03万元,上交税费119.43万元。

2.区各有关部门监管的各级全资、控股子企业共39户,其中:26户公司制企业股权已划转至区属集团,资产、负债、净资产等情况按照股权和财务核算规则已合并报告在国资办监管企业中;13户企业(含集体企业)产权仍属部门,资产体量较小;融媒体中心所属传媒集团2019年新设立,为副处级单位,年末资产总额964.02万元。

3.区各街场、园区监管的各级全资、控股子企业共80户,包括开发区监管企业30户、高新区监管企业22户(含求雨山8户企业)、农创园监管企业1户、街道监管企业19户(含集体企业)、两场(老山林场、汤泉农场)监管企业8户。主要监管企业如下:

1)开发区监管的各级全资、控股子企业共30户,2019年末资产总额778.29亿元,同比增长29.49%;负债总额523.61亿元,同比增长25.06%;净资产总额254.67亿元,同比增长39.69%;资产负债率69%,同比下降2.38个百分点;2019年实现营业收入15.4亿元,同比增长10.63%;利润总额1.1亿元,上交税费1.12亿元。

2)高新区监管的各级全资、控股子企业共14户,2019年末资产总额326.09亿元,同比增长17.66%;负债总额204.68亿元,同比增长11.32%;净资产总额121.41亿元,同比增长30.14%;资产负债率62.77%,同比下降3.57个百分点;2019年实现营业收入16.88亿元,同比下降20.19%;利润总额1.46亿元,上交税费0.8亿元。求雨山划入高新区管理的各级全资、控股子企业共8户,2019年末资产总额71.09亿元,负债总额40.58亿元,净资产总额30.51亿元。

3)农创园监管的各级全资、控股子企业1户,为农创园科创集团,2019年新设立,资产总额1亿元。

4)珍珠泉、老山管办监管企业股权关系隶属于国资集团,汤泉旅游度假区监管企业股权关系隶属于大江北集团,上述园区监管企业资产、负债、净资产等情况按照股权和财务核算规则已合并报告在国资办监管企业中。

以上国有企业中,境外企业共有3户,分别为开发区博新源国际有限公司、天兴源(香港)有限公司以及高新区南京江北新城国际(香港)投资发展有限公司,主要为园区企业境外发债而设立,均在香港注册。其中天兴源、江北新城国际2户公司2019年已全额归还境外债,计划2020年办理注销。

2019年末,全区国有企业归属母公司所有者权益总额868.01亿元,同比增加123.63亿元,剔除注资等客观因素后,国有资本保值增值率为103%,实现国有资本保值增值。

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支情况

区级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编制范围包括区国资集团、城建集团、交通集团、康居集团。2019年国有资本经营收益上缴比例为30%,全年预算收入4951.51万元,支出全部调入一般公共预算统筹用于民生社会事业项目。

三、国有企业改革与监管情况

(一)以落实重大决策部署为抓手,发挥国资国企主力军作用。

1.聚焦长江大保护与生态环境建设。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推动长江经济带发展的重要战略思想,以共抓大保护、不搞大开发为导向,坚定不移走生态优先、绿色发展之路。2019年度区属国有企业承担长江岸线整治工程、水环境、污水处理、综合整治类项目共15个,投入资金约11亿元。

2.服务乡村振兴战略。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是党的十九大作出的重大决策部署,是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的重大历史任务,是新时代“三农”工作的总抓手。2019年度区属国有企业积极参与乡村振兴战略,累计投入资金约6.4亿元,打造了“草圣书乡”、“西埂莲乡”、“水墨大埝”等美丽乡村项目,其中“草圣书乡”荣获“长三角最具网红特质旅游度假区(景区)”称号,在建精品旅游线路5条,有效串联全区美丽乡村和城乡重点区域发展,进一步改善区域交通条件,增强发展后劲。

3.助力“创新名城建设”。依托浦口区创投公司打造市场化、专业化的基金管理团队,通过混合所有制的方式与省高投毅达资本合资设立了基金管理公司,发起设立总规模10亿元的智汇新兴产业母基金,新设总规模8.2亿元的一汽创新产业子基金。同时,统筹全区基金管理,构建省市、区、园区上下联动的运作机制,累计设立了20支产业基金,认缴总规模达206.95亿元,投资产业项目60个,投资额41.31亿元。润业融资担保公司围绕政策性担保企业服务中小微、三农和科创企业的职责主业,累计提供担保49.01亿元,当年新增担保1.01亿元,有效缓解上述企业融资难的问题。

(二)以管好国资服务国企为使命,监管科学化水平不断提升。

1.加大企业负债约束管控力度。坚持稳中求进总基调,在控制风险的基础上实现更高质量发展。资产负债率继续作为约束性指标纳入考核目标。加强负债规模总量管理,统筹平衡债务融资安排,制定出台《浦口区融资平台银行账户和存贷资金管理实施意见》,2019年区各级企业累计撤销无效账户530个,并实行账户开户销户审批备案制,进一步规范了资金和账户的管理,防范资金运作和廉政风险。

2.加强企业国有资产交易监管。强化产权流转的关键环节管理,完善防范国有资产流失的制度建设。2019年全区共计完成评估备案项目18项,通过公开方式完成交易4项,成交价合计3826.51万元,市场化增值率达6%

3.建立健全房产出租管理制度。为规范我区国有企业房产出租行为,提高国有资产使用效益及房产出租工作的透明度,出台《浦口区国有企业房产出租管理办法》,明确出租行为审批权限、租金底价决策权限,以及实施程序和管理要求,促进国有资产运营效益不断提升。

4.开展公车和办公用房专项检查。会同区政府办开展全区国有企业公务用车和办公用房专项检查工作,进一步清理整改公务用车使用不规范、管理不到位的问题,巩固公务用车制度改革成效;核查办公用房使用面积等情况。

5.提升国资监管信息化水平。建立国资财务系统、资金银企直联系统,纳入管理系统的企业共186户,通过信息化方式实时监控企业资金、财务状况,规范资金和财务的管理运作,全面提升监管实效。

(三)以落实改革部署为着力点,建立市场化激励约束机制。

1.政府投资项目实行代建管理。出台《浦口区区级政府投资项目代建管理暂行办法》,明确以区级财政资金为主的重大投资和重大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委托给符合条件的区属国有企业代建。以往国有企业融资建设的模式已经不符合债务管控要求,结合我区实际情况适时调整为财政资金安排、主管部门实施、国有企业代建的模式,通过支付代建费的方式既解决了合规性问题,又帮助企业拓宽市场化经营渠道。

2.扎实推进“三供一业”分离移交工作。上下联动剥离国有企业办社会职能,为国有企业减负,目前区国资集团已全面完成永宁街道铁路职工家属区“三供一业”物业分离移交维修改造工作,极大地改善了职工家属区居住条件,既落实改革任务,也完成一项民心工程。

3.开展国企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情况摸底调查。为进一步剥离国有企业办社会职能,牵头开展国企退休人员情况摸底,我区未纳入社会化管理退休人员共2406人,2019年度相关企业发放补助1960万元,企业负担较重。通过摸清情况为下一步企业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改革奠定基础。

4.深入开展企业薪酬分配制度市场化改革。对4个区属集团开展用人制度、薪酬管理专项监督检查,指导企业建立健全与市场经济相适应的企业薪酬分配制度和机制,合理调整区属国有企业负责人薪酬水平,2018年度区属国有企业负责人正职年薪最高42.5万元,增幅5%2018年浦口区6个一级企业以及4个直接监管集团公司企业负责人共20人,人均31.79万元。

(四)以优化国有资本布局结构为方向,发挥国有企业支撑引领作用。

1.产业布局结构提档升级。发挥国有资本引领和带动作用,支持服务全区经济社会发展,完善基础设施建设,提升民生公共服务水平,助力园区产业经济发展。2019年全区国有资本主要分布于公共设施管理业、房地产业,占比分别为76.5%14.6%2019年全区国有企业公共基础设施建设领域投入约138亿元;保障房、人才共有产权房建设领域投入约99亿元,累计完成保障性住房220万平米,2019年在建保障性住房326万平米。

2.组建区级创投公司和文旅集团。新组建创投公司,注册资金10亿元,整合基金、政策性担保、科技金融等业务板块,打造全产业链的金融服务体系,围绕我区“集成电路、高端装备制造、文化旅游、农业科创”四大领域开展基金组建和资源整合,推动技术、人才、资本向浦口集聚,通过资本招商助推产业发展与集聚。整合区内文化旅游资产与企业,新组建文旅集团,注册资金10亿元,打造以“投资+建设+运营”为主业,覆盖“吃、住、行、游、购、娱”六要素的专业化、市场化运作主体,服务浦口“全域旅游示范区”建设。

3.推进资产结构优化重组。按照“一区多园、创新发展”要求,整合重组园区及相关企业,推动园区去行政化及所属企业实体运作,将桥林新城公司、科学城公司、七坝港区公司划归开发区管理,将求雨山文投集团划归高新区管理,进一步理顺了园区管理体制,初步形成“管委会+公司”的运转模式。

(五)以全面从严治党为引领,为改革发展提供坚强保证。

1.完善机构和组织建设,激发基层组织活力。20192月,根据区委机构改革方案,成立中共南京市浦口区财政局(国资办)委员会,负责指导局党委及区属国有企业党的建设等工作。5月,相继成立工青妇等群团组织。至2019年末,局党委下设3个党总支、18个党支部,党员人数共365人。

2.扎实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坚持率先垂范,深入基层一线,制定调研课题5个,形成调研报告5篇。通过全面检视问题,形成问题清单20多条。针对问题清单,制定整改项目6个,解决民生实事及发展难题1个,建章立制4项,常态化开展主题教育工作。

3.抓强基层党建。扎实推动基层党组织“应建尽建”、党组织按期换届“应换必换”、党组织班子成员和党务工作力量“应配尽配”、软弱涣散基层党组织“应整尽整”。推动国有企业将党建工作写入公司章程,构建“积分亮绩、星级亮化平台”,发展党员8名,设立“党员关爱基金”,不断增强党的创造力凝聚力战斗力。

4.谋划党建活动。开展“结对共建”,激发党建活力;开展“两优一先”表彰、诗歌诵读大赛,引领创先争优;组织红旗渠党务干部培训、基层党组织书记集中轮训、专题讲课、廉政讲座,凝聚国企高质量发展的正能量;开展农村环境整治、助力扶贫脱困等志愿服务,彰显国资系统党员先锋形象。

四、当前国有资产管理面临的问题和困难

近年来,我区国有资产管理工作取得了一些成绩。同时,我们也清醒地认识到,还存在一些问题和困难。

(一)国有企业党建工作水平有待提升。国企党建工作和中心工作有待进一步融合,党建工作对中心工作的支撑和促进作用还不够明显。干部队伍的思想有待进一步解放,运用新发展理念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还需要不断加强。监督执纪力度有待进一步加强,监督措施还不够全面。

(二)国有企业改革发展水平有待加强。区属国有企业过去主要以承担政府交办的公益性项目建设任务为主,历史上形成的债务负担较重,市场化项目缺乏,经营性资产较少,占比仅5%,竞争性的经营收入仅4.94亿元,占总收入比重约5%,未能形成真正的核心竞争优势,转型压力较大。

(三)国资国企监督管理水平有待提升。园区、街道、部门的国资监管职责仍不明确,机构不够健全,国资监管职责大都落实在财务部门,专职人员较少,部分存在监管不到位的情形,要进一步完善国资监管权力责任清单,明确分级分类监管的事项和权限。尤其是国有企业投资管理,我区国有企业投资监管目前参照市级文件执行,但市区两级国资监管体制不完全一致,还存在需要修订完善的部分。

(四)市场化的决策运营机制有待完善。国有企业领导干部身份转换问题未妥善解决,企业运行决策程序参照机关事业单位运转模式。企业的法人治理机制一直未真正建立,无法通过完善的法人治理机制实现企业的科学高效运转。比如区属集团中还存在机关事业单位身份人员在企业兼职情形;董事会机构不健全,职能不能有效发挥;机构改革后,监事职责划转审计部门,但是目前包括省、市国资和审计部门之间的职责划转和后期履职等事项都未明确。

五、下一步工作打算

结合上述问题,我们将按照中央、省市加强国有资产管理的精神,加强部门协作,推动资产管理工作迈上新台阶,促进浦口高质量发展。

(一)加强党的建设,涵养国企政治生态。

坚持党对国有企业的领导,全面落实《中国共产党国有企业基层组织工作条例(试行)》。构建“一党委一品牌,一支部一特色、一小组一亮点”的党建格局,促进党建品牌培育和企业生产经营深度融合。抓好干部培养,分层分级分段开展干部思想政治和履职能力培训。加强对重点岗位、关键环节的监管,健全监督制约机制,打造风清气正的良好政治生态。坚持企业重大事项向党组织报告制度,企业研究重大事项必须报企业党组织审议,征求党组织意见。

(二)坚持市场化方向,持续深化国企改革。

1.加快推动区属集团转型发展。完善国有资产监督管理体制机制改革方案,形成区属国有资产和重点国有企业改革指导意见,分类确定区属企业主业,引导国有企业向市场化、专业化、现代化转变,鼓励区属企业引入在资金、管理上具有优势的各类主体,进行股权多元化和混合所有制改革,实现国企高质量发展。

2.着力优化国有资本布局结构。通过划转整合、移交管理权等方式,将部门涉及水利、园林、环卫、照明工程管理,测绘、检测技术服务等竞争性领域的约25户企业,划转整合到区属集团统一管理,拓宽市场化经营渠道,提高区属集团经营性资产比例,不断做强做优做大区属集团。

3.创新产业资本运作管理。创投公司对照基金管理人登记备案要求,培养合资公司成为专业化团队。发挥母基金的杠杆撬动作用,引入行业头部机构,通过资本招商挖掘产业项目。通过混改等方式探索金融租赁、科技小贷业务板块。

4.推动解决国企历史遗留问题。按照时序进度,在摸清底数的基础上进一步落实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工作,将国有企业退休人员党组织关系、社保待遇、人事档案顺利转移至所在街道、社区进行社会化管理,减轻国有企业负担。

(三)加强职能转变,不断完善国资监管政策体系。

1.完善国资监管权力责任清单。编制出台《浦口区国有资产监督管理体制及权力责任清单》,进一步明确全区国有资产监督管理体制,细化各类审批、核准、备案事项的责任部门及业务流程,并明确园区、街道等国资监管机构相应国资监管权责职能。

2.压实债务管控责任。为进一步落实债务管控责任和化解债务责任,在对企业每笔债务实行融资备案的基础上,继续实行债务限额管理和资产负债率双重管控,并将管控结果纳入我区2020年度考核,实行月度监测评价,确保债务风险总体可控、处理及时,不发生处置风险中的风险。

3.严肃国企违规经营投资责任追究。制定《浦口区区属国有企业违规经营投资责任追究试行办法》,进一步细化违规经营投资责任追究的范围、依据、启动机制、程序、方式、标准和职责,提升国有企业规范经营决策管理水平,防范化解重大风险。

4.加强国有企业投资监管力度。制定实施《浦口区区属国有企业投资监督管理办法》及投资项目负面清单,落实经营投资责任,提高投资决策的科学性和规范性。

5.提升国有企业治理水平。建立符合实际的市场化选人用人机制和薪酬分配制度,强化企业人力资源管理。研究出台《浦口区国资办出资企业财务监督管理办法》,对企业财务监管组织体系建设、财务管理与内部控制、重大财务事项等方面进行监督和管理,强化企业财务监督管理。

6.规范国有企业产权基础管理。修订完善《浦口区企业国有资产评估管理暂行办法》,从制度上规范我区企业国有资产评估行为,引入专家评审制度、公示制度,促进我区企业国有资产评估核准、备案工作规范有序开展,维护出资人的合法权益。

主任、各位副主任、各位委员,我区企业国有资产管理和国有企业改革发展工作一直得到区人大常委会的大力支持,在此表示衷心感谢!今后区财政局(国资办)将继续按规定及时向人大汇报工作,接受人大常委会的监督和指导,扎实做好各项工作,为高质量建设“江北明珠”做出新的贡献。

以上报告,请审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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