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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度浦口区国有资产管理情况的综合报告
发布日期:2020-08-06 09:58 字号:【 保护色:

区财政局  林云

2020730

 

主任、各位副主任、各位委员:

受区政府委托,现将我区2019年度国有资产管理情况综合报告如下,请审议。

一、国有资产总体情况

全区国有资产管理情况综合报告反映我区企业国有资产、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和国有自然资源的总体情况。

(一)企业国有资产

2019年末,全区共有国有全资、控股企业230户,资产总额2696.61亿元,同比增长12.67%;负债总额1820.15亿元,同比增长10.82%;净资产总额876.45亿元,同比增长16.73%;资产负债率67.5%,同比下降1.13个百分点。2019年实现营业收入92.53亿元,收入来源主要包括政府投资项目代建收入、保障房销售收入、房产租赁收入、长期股权投资分红和自来水费收入等,同比增长1.53%;利润总额11.05亿元,上交税费6.37亿元。

2019年末,全区国有企业归属母公司所有者权益总额868.01亿元,同比增加123.63亿元,剔除注资等客观因素后,国有资本保值增值率为103%,实现国有资本保值增值。

区级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编制范围包括区国资集团、城建集团、交通集团、康居集团。2019年国有资本经营收益上缴比例为30%2019年预算收入完成4951.51万元,全部调入一般公共预算统筹用于民生社会事业项目。

(二)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

2019年末,全区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总额127.79亿元,同比下降0.88%,资产总额减少主要是受固定资产处置以及计提折旧的影响;负债总额69.66亿元,同比下降19.89%;净资产总额58.13亿元,同比增长38.48%。截至2019年末,资产负债率为55%,较去年同期67%下降12个百分点。

全区受托代理资产3.03万元(主要为区红十字会接收的社会捐赠资产),政府储备物资118.28万元,市政、交通、水利等公共基础设施不完全统计88.48亿元。

(三)国有自然资源资产

1.土地资源情况。2018年末,全区土地107.28万亩,其中:国有土地31.85万亩。2019年末,全区土地储备机构土地储备入库规模约6418亩,较上年度减少315亩。

2.矿产资源情况。我区矿产资源种类13种,与上年度持平,各类矿床(点)25处,以非金属矿产和能源矿产为主,少量金属矿产。全区当前开发利用的主矿种有2种,分别是水泥用灰岩和地热水。

3.水资源情况。全区多年平均本地水资源量4.05亿立方米,多年平均过境水量为8046亿立方米,是本地水资源量的1987倍。2019年全区水资源量为0.48亿立方米,较上年度减少3.58亿立方米。全区共有水库24座,湖库水质优良。2019年全区实际总用水量1.53亿立方米,较上年度增加0.06亿立方米。

4.森林及湿地资源情况。2019年底,我区森林覆盖面积55.1115万亩(包含非国有森林),较上年度增加0.0195万亩,林木覆盖率42.57%,位列省市首位。全区湿地保有量为14.03万亩,与上年度持平。

二、国有资产管理工作情况

(一)企业国有资产管理情况

企业国有资产实行“国家所有、分级管理”。全区上下坚持党对国有企业的领导,全面落实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把党建工作与国企改革发展有机结合起来,推动国有资本做强做优做大。

1.以落实重大决策部署为抓手,发挥国资国企主力军作用

1)聚焦长江大保护与生态环境建设。2019年度区属国有企业承担长江岸线整治工程、水环境、污水处理、综合整治类项目共15个,投入资金约11亿元。

2)服务乡村振兴战略。2019年度区属国有企业积极参与乡村振兴战略,累计投入资金约6.4亿元,打造了“草圣书乡”、“西埂莲乡”、“水墨大埝”等美丽乡村项目,其中“草圣书乡”荣获“长三角最具网红特质旅游度假区(景区)”称号,在建精品旅游线路5条,有效串联全区美丽乡村和城乡重点区域发展,进一步改善区域交通条件,增强发展后劲。

3)助力“创新名城建设”。依托浦口区创投公司打造市场化、专业化的基金管理团队,通过混合所有制的方式与省高投毅达资本合资设立了基金管理公司,发起设立总规模10亿元的智汇新兴产业母基金,新设总规模8.2亿元的一汽创新产业子基金。同时,统筹全区基金管理,构建省市、区、园区上下联动的运作机制,累计设立了20支产业基金,认缴总规模达206.95亿元,投资产业项目60个,投资额41.31亿元。润业融资担保公司围绕政策性担保企业服务中小微、三农和科创企业的职责主业,累计提供担保49.01亿元,当年新增担保1.01亿元,有效缓解上述企业融资难的问题。

2.以管好国资服务国企为使命,监管科学化水平不断提升

1)加大企业负债约束管控力度。坚持稳中求进总基调,在控制风险的基础上实现更高质量发展。资产负债率继续作为约束性指标纳入考核目标。加强负债规模总量管理,统筹平衡债务融资安排,制定出台《浦口区融资平台银行账户和存贷资金管理实施意见》,2019年区各级企业累计撤销无效账户530个,并实行账户开户销户审批备案制。

2)加强企业国有资产交易监管。强化产权流转的关键环节管理,完善防范国有资产流失的制度建设。2019年全区共计完成评估备案项目18项,通过公开方式完成交易4项,成交价合计3826.51万元,市场化增值率达6%

3)建立健全房产出租管理制度。出台《浦口区国有企业房产出租管理办法》,明确出租行为审批权限、租金底价决策权限,以及实施程序和管理要求,促进国有资产运营效益不断提升。

4)开展公车和办公用房专项检查。会同区政府办开展全区国有企业公务用车和办公用房专项检查工作,进一步清理整改公务用车使用不规范、管理不到位的问题,巩固公务用车制度改革成效;核查办公用房使用面积等情况。

5)提升国资监管信息化水平。建立国资财务系统、资金银企直联系统,纳入管理系统的企业共186户,通过信息化方式实时监控企业资金、财务状况,规范资金和财务的管理运作,全面提升监管实效。

3.以落实改革部署为着力点,建立市场化激励约束机制

1)政府投资项目实行代建管理。出台《浦口区区级政府投资项目代建管理暂行办法》,明确以区级财政资金为主的重大投资和重大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委托给符合条件的区属国有企业代建。

2)扎实推进“三供一业”分离移交工作。上下联动剥离国有企业办社会职能,为国有企业减负,目前区国资集团已全面完成永宁街道铁路职工家属区“三供一业”物业分离移交维修改造工作。

3)开展国企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情况摸底调查。为进一步剥离国有企业办社会职能,牵头开展国企退休人员情况摸底,我区未纳入社会化管理退休人员共2406人,2019年度相关企业发放补助1960万元,企业负担较重。

4)深入开展企业薪酬分配制度市场化改革。对4个区属集团开展用人制度、薪酬管理专项监督检查,指导企业建立健全与市场经济相适应的企业薪酬分配制度和机制,合理调整区属国有企业负责人薪酬水平,2018年度区属国有企业负责人正职年薪最高42.5万元,增幅5%2018年浦口区6个一级企业以及4个直接监管集团公司企业负责人共20人,人均31.79万元。

4.以优化国有资本布局结构为方向,发挥国有企业支撑引领作用

1)产业布局结构提档升级。2019年全区国有资本主要分布于公共设施管理业、房地产业,占比分别为76.5%14.6%2019年全区国有企业公共基础设施建设领域投入约138亿元;保障房、人才共有产权房建设领域投入约99亿元,累计完成保障性住房220万平米,2019年在建保障性住房326万平米。

2)组建区级创投公司和文旅集团。新组建创投公司,注册资金10亿元,围绕我区“集成电路、高端装备制造、文化旅游、农业科创”四大领域开展基金组建和资源整合,推动技术、人才、资本向浦口集聚。新组建文旅集团,注册资金10亿元,打造以“投资+建设+运营”为主业,覆盖“吃、住、行、游、购、娱”六要素的专业化、市场化运作主体,服务浦口“全域旅游示范区”建设。

3)推进资产结构优化重组。整合重组园区及相关企业,推动园区去行政化及所属企业实体运作,将桥林新城公司、科学城公司、七坝港区公司划归开发区管理,将求雨山文投集团划归高新区管理,进一步理顺了园区管理体制,初步形成“管委会+公司”的运转模式。

5.以全面从严治党为引领,为改革发展提供坚强保证

1)完善机构和组织建设,激发基层组织活力。20192月,根据区委机构改革方案,成立中共南京市浦口区财政局(国资办)委员会,负责指导局党委及区属国有企业党的建设等工作。5月,相继成立工青妇等群团组织。至2019年末,局党委下设3个党总支、18个党支部,党员人数共365人。

2)扎实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坚持率先垂范,深入基层一线,制定调研课题5个,形成调研报告5篇。通过全面检视问题,形成问题清单20多条。针对问题清单,制定整改项目6个,解决民生实事及发展难题1个,建章立制4项,常态化开展主题教育工作。

3)抓强基层党建。扎实推动基层党组织“应建尽建”、党组织按期换届“应换必换”、党组织班子成员和党务工作力量“应配尽配”、软弱涣散基层党组织“应整尽整”。推动国有企业将党建工作写入公司章程,构建“积分亮绩、星级亮化平台”,发展党员8名,设立“党员关爱基金”,不断增强党的创造力凝聚力战斗力。

4)谋划党建活动。开展“结对共建”,激发党建活力;开展“两优一先”表彰、诗歌诵读大赛,引领创先争优;组织红旗渠党务干部培训、基层党组织书记集中轮训、专题讲课、廉政讲座,凝聚国企高质量发展的正能量;开展农村环境整治、助力扶贫脱困等志愿服务,彰显国资系统党员先锋形象。

(二)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管理情况

1.完善体制机制建设,确保资产管理规范有序

1)进一步明确资产管理部门职责。2019年开始,在区级行政事业单位资产管理体系中,明确要求主管部门发挥工作职责,完善“财政部门—主管部门—下属事业单位”三个层次的监督管理职能,强化财政部门综合管理职能和主管部门的审核监督职能,落实行政事业单位对占用使用资产的管理主体责任。

2)进一步完善国有资产管理制度。针对资产管理的关键环节,一是修订出台《浦口区区级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处置管理办法》,明确处置权限和程序,防止国有资产流失。二是出台《浦口区区级行政事业单位房产出租管理办法》,明确房产出租审批程序,加强房产出租、收益、监督管理。三是出台《浦口区国有资产报告工作机制》,明确报告范围及职责分工、实施步骤等,为向全区人民报告全口径、全覆盖的国有资产“明白账”提供强有力的机制保障。

2.狠抓基础管理工作,促进资产使用提质增效

1)推动资产管理与预算管理相结合。以保障单位履行职能和促进事业发展需要为资产配置基础,依托升级后的国有资产管理信息系统,根据各单位存量缺口核定下年度资产可配置量,并将资产配置标准嵌入到预算管理流程中。对超数量、超标准配置的资产,由主管部门认真审核、从严控制,组织论证其配置的必要性,依据实际情况核减不必要的配置计划。2019年资产配置计划全区共核减资产1700多件,核减金额35.91万元,核减率13.35%

2)创新资产信息化动态监管。普及固定资产条形码管理,并将资产管理信息系统与预算编制、采购管理、支付执行、财务账务等信息系统对接,及时反映单位新增资产情况、资产处置情况,对超标配置、管理权限、业务流程等在资产管理信息系统中自动识别判断,实现资产配置、使用、处置全程监管。

3.落实机构改革部署,理顺资产管理体制机制

1)基本完成涉改单位资产划转。2019年,涉及机构改革中国有资产的划转工作共有6家,除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因三定方案暂未定未能及时完成资产划转工作,其余涉改单位资产整合划转全部到位。

2)基本完成行业协会商会脱钩。根据行业协会脱钩工作有关要求,配合区发改委开展全区127家协会的脱钩工作。截至目前,全区仅剩7家暂未完成脱钩工作。对涉及到国有资产处置的浦口区建筑行业协会、福利企业协会,已完成资产清查核实批复,涉及国有资产609.98万元。

3)强化办公用房基础管理。区级行政事业办公用房统一由区政府办进行扎口管理。近年来,我区严格落实中央党政机关办公用房配备标准,严格按照处级24,副处级18,科级及以下9进行核算,同时配合区政府办定期对各单位办公用房情况进行现场检查。

4)基本完成公务用车改革。车改前全区公车总数578,车改后通过公开拍卖、调剂划拨等方式,取消行政机关事业单位公务用车253辆。

5)开展银行账户常态化专项治理。2019年,撤销预算单位银行账户184个,盘活区级部门0.5亿元沉淀资金,收回国库统筹使用。

(三)国有自然资源保护利用管理情况

1.优化国土空间开发格局

1)完善空间规划体系。一是启动国土空间规划编制。制定全区国土空间规划编制工作方案,开展中心城区内、外的土地规划调整工作,并获省政府和自然资源部批复。二是积极探索“三线”划定。全区已划定永久基本农田,划定成果已经国务院批准;2019版省级生态保护红线已由省政府批复并发布;完成城镇开发边界划定试点工作,并通过两部的专家评审。三是有序推进“多规合一”工作。我区已完成发改、国土、规划、环保等“四规合一”,以及交通市政、园林水利等40余项专项专业规划的融合,“多规合一”空间信息管理系统也已全面运行。

2)加强空间引导统筹。一是落实建设用地总量和强度“双控”。截至2019年底,我区剩余规划建设空间0.91万亩。二是加强城市发展空间统筹。争取各类土地指标,成功在省级平台竞买“三合一”指标1300亩,有偿获得跨省增减挂钩结余指标1490亩和规划空间指标750亩,统筹六合区结余规划空间指标1100亩。

2.推进生态环境质量改善

1)保持生态环境质量总体稳中趋好。一是空气质量有所改善。全年我区PM2.5年均浓度为33.9微克/立方米,全市排名第一。空气质量优良率为70.7%,优于全市平均水平。二是水环境质量明显提升,省考断面稳定达标。推进入江支流达标治理,将5条入江支流列入今年河道水环境整治计划,均已达到Ⅴ类水。推进全区水体消劣,建成区基本消除劣Ⅴ类水体,实施36个消劣水体整治项目。

2)持续推进生态修复。一是开展矿山地质环境恢复。完成了全区矿山地质环境详查,全年共完成14处废弃矿山修复,修复面积约1140亩。二是推进浦口区长江岸线专项整治和湿地修复,全面推进岸线复绿,完成100万平米长江岸线湿地修复工作。三是落实土壤污染防治任务。开展耕地土壤环境质量类别划分,开展重点行业企业用地初步采样调查和风险等级划分,实施暂不开发利用污染地块风险管控,全面构建土壤污染防治工作格局。

3.推动加强生态文明建设制度保障

1)落实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出台《南京市浦口区耕地保护责任目标考核办法》(浦政办发〔201939号),建立健全区级耕地保护目标责任体系。

2)落实节约集约用地制度。一是服务保障取得新业绩。全区累计获批建设用地6381亩,2019年度用地保障率89%。二是推进存量挖潜。开展年度存量用地清理工作,提出可行性整改方案,促进存量挖潜。三是优化土地供应管理。对全区新出让工业用地全面实现带规划设计方案挂牌,促进产业集聚、土地集约。四是加强考核评价。加强对单位建设用地税收收入等高质量发展监测指标的考核力度,推动树立“以亩产论英雄”的用地导向。

3)落实最严格的水资源管理制度。一是严格水资源管理,实行水资源消耗总量和强度双控行动。二是深入推进河(湖)长制,健全河(湖)长制运行工作机制,完善协办、交办、督办制度,形成问题发现、处置、反馈的闭环系统。

4.推进自然资源合理开发利用和保护

1)严格自然资源保护。一是严守耕地保护红线。推动区和街道签订2019年度耕地保护责任状。2019年发放耕地保护补贴1.03亿元,惠及农户48084户。二是统筹安排矿产资源开发与保护。确保重要矿产资源“三率”水平全国领先,已建成1家省级绿色矿山。三是推进用水定额、计划用水和节水管理制度。出台系列节约用水管理制度,2019年创建节水型载体共61个。四是严格资源执法监察。积极开展国土资源违法案件的查处工作,2019年度共办理案件66起,结案率100%

2)节约集约利用资源。一是精准配置土地资源。2019年,我区用地计划共安排135个重大项目,共使用计划4879亩,实现了重大项目用地应保尽保。二是强化差别化用地保障。全区2019年累计出让工业科研用地706亩,成交经营性用地1017亩,积极支持产业转型升级和实体经济振兴。三是盘活存量有成效。2019年消化批而未供面积3955亩,处置闲置土地面积240亩,438亩低效产业用地实现“二次开发”。2019年,我区获评“江苏省国土资源节约集约利用进步奖”。四是强化开发利用监管。全面推进国有建设用地开发利用监管试点工作,我区2019年新出让工业用地已全面签订新版投资监管协议。

3)加强资源调查登记。一是第三次国土调查成效显著。全区715平方公里“三调”初始调查工作已于201912月基本结束。二是推进不动产登记改革。2019年全市首推“不动产登记+免费公证”业务办理模式,将非公证继承类登记业务办理时效压缩了90%以上。三是强化资源监管信息化支撑。建立了覆盖区、街场的“慧眼守土”视频监测网络,构建了全区“空天地网”一体化资源动态监测网络体系。

三、国有资产管理面临问题和困难

近年来,我区国有资产管理工作取得了一些成绩。同时,我们也清醒地认识到,还存在一些困难和问题。

(一)企业国有资产方面

1.国有企业党建工作水平有待提升。国企党建工作和中心工作有待进一步融合,党建工作对中心工作的支撑和促进作用还不够明显。干部队伍的思想有待进一步解放,运用新发展理念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还需要不断加强。监督执纪力度有待进一步加强,监督措施还不够全面。

2.国有企业改革发展水平有待加强。区属国有企业过去主要以承担政府交办的公益性项目建设任务为主,历史上形成的债务负担较重,市场化项目缺乏,经营性资产较少,占比仅5%,竞争性的经营收入仅4.94亿元,占总收入比重约5%,未能形成真正的核心竞争优势,转型压力较大。

3.国资国企监督管理水平有待提升。园区、街道、部门的国资监管职责仍不明确,机构不够健全,国资监管职责大都落实在财务部门,专职人员较少,部分存在监管不到位的情形,要进一步完善国资监管权力责任清单,明确分级分类监管的事项和权限。尤其是国有企业投资管理,我区国有企业投资监管目前参照市级文件执行,但市区两级国资监管体制不完全一致,还存在需要修订完善的部分。

4. 市场化的决策运营机制有待完善。国有企业领导干部身份转换问题未妥善解决,企业运行决策程序参照机关事业单位运转模式。企业的法人治理机制一直未真正建立,无法通过完善的法人治理机制实现企业的科学高效运转。比如区属集团中还存在机关事业单位身份人员在企业兼职情形;董事会机构不健全,职能不能有效发挥;机构改革后,监事职责划转审计部门,但是目前包括省、市国资和审计部门之间的职责划转和后期履职等事项都未明确。

(二)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方面

1.资产基础管理水平有待提高。资产管理制度不够细化,定额资产项目品类范围外的资产购置价格未设上限,购置价格差异较大。资产管理信息系统尚需完善,我区资产管理系统未能与财政业务等系统之间实现互联互通,也未能对全区无形资产进行全面反映,尚未达到对全区国有资产的“全面、动态、精准”的管理。部分部门管理职责暂未全面落实,内控制度不够健全,存在“重资金、轻资产”,“重购置、轻管理”的现象。公共基础设施因计量问题暂未进入资产信息系统登记。

2.资产动态化管理方式有待完善。资产从“入口”到“出口”全生命周期管理不够精细,资产配置、使用(出租出借)、处置存在不合理、不规范现象。比如部分部门存在无预算超预算、超标准配置资产等不合理现象;部分部门资产出租出借、处置存在未履行报批手续、未公开竞价招租等不规范现象。

3.事企边界还需进一步厘清。全区行政事业单位所属正常经营企业共39户,其中26户公司制企业的股权已划转至相应区属集团,但是管理权暂未移交,党政机关事业单位所属企业脱钩不够彻底,国有资产集中统一监管还不到位。另外,部分区属集团统一为行政事业单位配置的资产,没有及时与部门办理移交手续。

(三)国有自然资源方面

1.自然资源资产管控形势严峻。经济发展和生态管控双视角下的违法用地屡禁不止,违法用地制止难、查处难的问题还没有得到完全解决,自然资源资产管控面临严峻形势。

2.土地供需矛盾问题较为突出。随着长江经济带、宁镇扬一体化、国家级江北新区等重大战略的深入实施,全市建设用地刚性需求较大,但全区发展空间与规模总体有限,在建设用地总量控制和资源占用“减量化”的大背景下,土地供需矛盾问题突出。

3.自然资源资产负债表编制难度大。因自然资源所涉种类繁多,对其价值量核算尚处于探索阶段,缺乏足够的理论与经验支撑,实现自然资源资产从实物量到价值量的转换有一定难度。

四、下一步工作打算

综合上述问题,我们将按照中央、省市加强各类国有资产管理的精神,加强部门协作,推动资产管理工作迈上新台阶,促进浦口高质量发展。

(一)转变职能优监管,推动国有资本做强做大,实现国有企业高质量发展

1.加强党的建设,涵养国企政治生态。坚持党对国有企业的领导,全面落实《中国共产党国有企业基层组织工作条例(试行)》。构建“一党委一品牌,一支部一特色、一小组一亮点”的党建格局,促进党建品牌培育和企业生产经营深度融合。抓好干部培养,分层分级分段开展干部思想政治和履职能力培训。加强对重点岗位、关键环节的监管,健全监督制约机制,打造风清气正的良好政治生态。坚持企业重大事项向党组织报告制度,企业研究重大事项必须报企业党组织审议,征求党组织意见。

2.坚持市场化方向,持续深化国企改革。

1)加快推动区属集团转型发展。完善国有资产监督管理体制机制改革方案,形成区属国有资产和重点国有企业改革指导意见,分类确定区属企业主业,引导国有企业向市场化、专业化、现代化转变,鼓励区属企业引入在资金、管理上具有优势的各类主体,进行股权多元化和混合所有制改革,实现国企高质量发展。

2)着力优化国有资本布局结构。通过划转整合、移交管理权等方式,将部门涉及水利、园林、环卫、照明工程管理,测绘、检测技术服务等竞争性领域的约25户企业,划转整合到区属集团统一管理,拓宽市场化经营渠道,提高区属集团经营性资产比例,不断做强做优做大区属集团。

3)创新产业资本运作管理。创投公司对照基金管理人登记备案要求,培养合资公司成为专业化团队。发挥母基金的杠杆撬动作用,引入行业头部机构,通过资本招商挖掘产业项目。通过混改等方式探索金融租赁、科技小贷业务板块。

4)推动解决国企历史遗留问题。按照时序进度,在摸清底数的基础上进一步落实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工作,将国有企业退休人员党组织关系、社保待遇、人事档案顺利转移至所在街道、社区进行社会化管理,减轻国有企业负担。

3.加强职能转变,不断完善国资监管政策体系。

1)完善国资监管权力责任清单。编制出台《浦口区国有资产监督管理体制及权力责任清单》,进一步明确全区国有资产监督管理体制,细化各类审批、核准、备案事项的责任部门及业务流程,并明确园区、街道等国资监管机构相应国资监管权责职能。

2)压实债务管控责任。为进一步落实债务管控责任和化解债务责任,在对企业每笔债务实行融资备案的基础上,继续实行债务限额管理和资产负债率双重管控,并将管控结果纳入我区2020年度考核,实行月度监测评价,确保债务风险总体可控、处理及时,不发生处置风险中的风险。

3)严肃国企违规经营投资责任追究。制定《浦口区区属国有企业违规经营投资责任追究试行办法》,进一步细化违规经营投资责任追究的范围、依据、启动机制、程序、方式、标准和职责,提升国有企业规范经营决策管理水平,防范化解重大风险。

4)加强国有企业投资监管力度。制定实施《浦口区区属国有企业投资监督管理办法》及投资项目负面清单,落实经营投资责任,提高投资决策的科学性和规范性。

5)提升国有企业治理水平。建立符合实际的市场化选人用人机制和薪酬分配制度,强化企业人力资源管理。研究出台《浦口区国资办出资企业财务监督管理办法》,对企业财务监管组织体系建设、财务管理与内部控制、重大财务事项等方面进行监督和管理,强化企业财务监督管理。

6)规范国有企业产权基础管理。修订完善《浦口区企业国有资产评估管理暂行办法》,从制度上规范我区企业国有资产评估行为,引入专家评审制度、公示制度,促进我区企业国有资产评估核准、备案工作规范有序开展,维护出资人的合法权益。

(二)加强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监管,保障履职,提高使用绩效

1.强化部门责任意识,夯实基础管理工作。不断完善体制机制建设,明确财政部门、各主管部门和所属事业单位要各司其职、各负其责,齐抓共管,进一步理顺“国家统一所有,政府分级监管,单位占用、使用”的管理体制,依托资产管理信息系统不断强化对资产的全生命周期管理,保障各单位基础信息的准确、真实和数据变动的及时性。

2.进一步摸清家底,夯实报告基础。一是制定出台《关于推进区级党政机关和事业单位经营性国有资产集中统一监管改革的实施方案》,全面清理区级党政机关和事业单位所办企业,采取划转整合、清算关闭、移交管理权方式,推进区级党政机关和事业单位所办企业清理脱钩;全面清理区级党政机关和事业单位经营性房产,采取无偿划转方式,移交至相应区属集团集中统一管理。二是组织开展全区公共基础设施等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清查登记工作,在资产管理信息系统中建立公共基础设施等资产卡片和报表,实现资产的信息化、动态化管理。

3.开展绩效评价试点,提高资产使用效率。制定出台资产管理绩效评价办法,从资产基础管理、资产配置、资产使用、资产处置、清查与监督、资产信息系统管理、报表与报告7个方面科学设置评价指标,开展评价试点工作,全面提高资产管理水平。2020年先行开展绩效评价试点,争取在2021年做到资产绩效评价全覆盖。

(三)完善国有自然资源管理机制,全方位加强监管

1.深化自然资源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加快自然资源统一调查监测体系建设,提升全区自然资源调查成果共享和数据分析能力。强化国土空间规划引领地位,研究和制定空间发展目标、发展策略、国土空间开发保护格局、空间布局、管制措施。

2.全力构建资源保护新局面。强化“生命共同体”理念,建立和落实最严格的保护制度,实施好生态系统保护和修复工程,筑牢生态屏障。加强自然资源生态治理,实现生态修复、资源有效利用和生态环境改善的有机统一。要严肃查处违法违规行为,加大违法用地综合整治力度,持续推进专项执法行动。

3.进一步巩固提升水环境整治成效。推进全区域稳定消除黑臭河道,基本消除劣Ⅴ类水体;建成区黑臭水体整治累计完成率达100%5条入江支流断面水质全部消除劣Ⅴ类,城南河龙王庙省考断面水质达标;建成区基本无生活污水直排口,持续推进污水全收集、全处理;城市生活污水处理厂污泥无害化处置率达100%

(四)进一步夯实全区综合资产报告基础

加强区级部门横向协作和街道、园区纵向联动,形成全区一盘棋,按照全口径、全覆盖、高标准、高质量要求,加强资产管理信息化建设,推进信息共享,夯实报告管理基础,以报告促改革、促发展。

以上报告,请予审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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