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浦人常审〔2023〕1号关于《浦口区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年)(草案)》编制情况的审议意见书
发布日期:2023-04-14 14:21 字号:【 保护色:

 

 

 

区人民政府:

浦口区第五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次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区规资分局作的《浦口区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年)(草案)》编制情况的报告。

会议认为,编制国土空间规划是贯彻落实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推进“多规合一”的重要举措,事关全区未来近15年高质量发展。从我区规划编制和“三区三线”划定情况看,近年来区政府及规划部门做了大量工作,在处理近期与远期、局部与整体、开发与保护、生产与生活等关系上认真调研论证,切实提高了规划的科学性、前瞻性和系统性。

会议原则同意该规划按程序上报审批,常委会组成人员结合我区实际和下一步工作开展,提出如下意见和建议:

一是要加强规划衔接。区政府及规划部门要立足江北新区与浦口区一体融合发展大局,进一步统筹好总体规划和专项规划的关系,加强规划之间的协调衔接,吃透各专项规划精神,充分听取街道、部门、园区和社会各界的意见建议,聚焦规划确定的浦口区城市发展愿景,理清发展思路,积极探索我区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之路,切实提高规划编制水平。

二是要强化规划刚性约束。要切实履职尽责,引导全区上下主动适应新形势新要求,牢固树立精明增长、紧凑发展理念,严格落实“三区三线”管控要求,下级规划和详细规划、相关专项规划,在编制和审查过程中应加强与国土空间总体规划的衔接及“一张图”的核对,建立健全规划实施检查制度,以信息化手段严格规划实施管理,确保规划落实落地。

三是要统筹区域协调发展。强化规划部门对重点产业、重大基础设施、重要民生项目的服务保障,注重协同配合,坚持“项目跟着规划走﹑要素跟着项目走”,积极争取上级支持,结合浦口各个地域板块的特色和乡村地区的资源,形成乡村农产品品牌效应,强化公众参与,提高全社会参与规划实施与监督的主动性,为推动浦口高质量发展提供强有力的支撑。

以上审议意见请区人民政府按照监督法和《南京市浦口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实行审议意见书的办法》的有关规定,认真研究处理,研究处理情况征求区人大常委会环境资源城乡建设委员会意见后,于两个月内向区人大常委会提交书面报告。

 

南京市浦口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20234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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