浦口区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
区人民检察院检察长 毛志成
2025年1月8日
各位代表:
现在,我代表浦口区人民检察院向大会报告工作,请予审议,并请各位政协委员提出意见。
2024年主要工作
2024年,区检察院在区委和市检察院的坚强领导下,在区人大及其常委会的有力监督下,在区政府、区政协和社会各界的关心支持下,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践行习近平法治思想,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认真落实区委部署和区五届人大三次会议决议,充分运用法治力量维护稳定、促进发展、守护民生、保障善治,进一步做实为大局服务、为人民司法、为法治担当,努力以检察工作现代化服务保障中国式现代化浦口新实践。
一、聚焦高质量发展主题主线,在党和国家工作大局中更好履职尽责
紧扣浦口“一三五六”总体布局,找准检察履职的切入点和着力点,始终做到党的中心工作推动到哪里,检察工作就跟进到哪里。
维护地区安全稳定。依法打击各类刑事犯罪,全年共批准逮捕199人,提起公诉591人。树牢总体国家安全观,从严批捕、起诉1名编造、散播政治谣言的犯罪嫌疑人。常态化推进扫黑除恶斗争,对一起在全国19个省市针对老年人实施犯罪的强迫交易案提起公诉,认定13名核心成员为恶势力团伙。以迎接中央督导为契机,与区公安分局会签《“九类案件”警情强制检索报告制度工作细则》,及时发现、研判涉黑恶线索。适应刑事犯罪结构变化,牵头成立区轻微刑事案件办理平台,加强与法院、公安、司法等单位协作,深化运用繁简分流、快速办理等机制,增进和谐稳定因素。扎实开展涉检信访和矛盾纠纷大起底大排查,通过院领导接访下访、开展和解等方式,畅通群众诉讼表达渠道,把矛盾纠纷法治化实质性化解贯穿检察履职办案全过程,坚决防止检察环节矛盾激化、上行、外溢。
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深入开展“检察护企”专项行动,出台《服务保障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十条举措》。护航新质生产力,就铁道沿线无人机“黑飞”问题,协同制发检察建议,助力低空经济健康发展。以涉嫌敲诈勒索罪对使用“软暴力”手段向用工单位索要高额不合理费用的43人涉恶犯罪团伙批准逮捕,被省检察院列为“检察护企”督办案件。针对辖区1家企业因多个银行账户被查封申请监督,第一时间与法院沟通,推动2日内妥善解决。开展“不当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专项监督,督促有关部门及时解除对1家企业的信用惩戒。举办“检察助苗 护企靠浦”检察开放日活动,把脉苗木产业法律风险,引导依法规范经营。联合区税务局打造“双蓝护企”品牌,将涉税案件听证会开进园区,同步举办检、税“护企课堂”,被省级媒体宣传报道。
促推生态环境治理。严厉打击破坏环境资源犯罪,起诉4件5人,办理公益诉讼案件25件。根据区委和上级检察机关部署,参与滁河受客水污染事件处置,引导相关单位做好取证工作,推动生态环境损害赔偿有序进行。持续丰富“山水‘益新’”生态环境检察品牌内涵,努力做好“老山、滁河、候鸟迁徙”司法保护三篇文章。协同区生态环境局办理某建设发展有限公司非法排放废水及恶臭气体生态环境损害赔偿磋商案,推动涉案企业履行赔偿义务,并以建设“普法驿站”形式开展替代性修复,获评江苏省第四批生态环境损害赔偿提名表扬案例。
二、聚焦群众急难愁盼问题,深入推进“检护民生”专项行动
坚持人民属性、坚定人民立场,努力办实事、解难题,在守护人民群众高品质生活中贡献检察智慧和力量。
强化民生案件办理。从严打击电信网络诈骗犯罪,对“7·17”“9·26”跨境电信网络诈骗案56名被告人提起公诉,依法追捕2名电诈公司负责人。密切关注下游犯罪中出现的购买贵金属、充值预付卡、POS机套现等“洗白”新手段,起诉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49件104人。守牢老百姓的“看病钱”“救命钱”,从严批捕2名通过虚构医疗服务等骗取医保基金的民营医院经营人员。助力解决执行难,落实全省集中打击拒执犯罪专项行动部署,对2名拒不执行生效判决的“老赖”监督立案并提起公诉,1人当庭偿还所有欠款。加强与民政、妇联、残联等部门对接,重点摸排权益受侵害的弱势群体案件线索,支持1名聋哑网约车司机向失联租车公司追索押金,推动平台先行使用预存保证金代为支付,获评全省“检护民生”典型案例,被《检察日报》宣传报道。加大对因案致困人员救助力度,向27人发放司法救助金55.5万元。
回应群众关心关切。做实“检护夕阳红”,向区公安分局、民政局、卫健委、市场监督管理局集中送达最高检“十一号检察建议”,合力保障老年人权益;实地走访辖区9家养老机构,重点梳理机构工作人员情况,推动建立养老机构强制报告、入职查询和从业禁止制度。守护未成年人健康成长,对侵害未成年人犯罪“零容忍”,起诉12件12人。精准认定一起强奸、猥亵儿童案被告人造成幼女精神心理伤害,将法定刑升格至十年以上;协同区涉案困境未成年人保护联盟成员单位,对被害人开展多元救助。该案审查报告入选全省刑事案件审查报告“模板库”。联合区卫健委在相关医院上线强制报告弹窗提醒程序,靠前发现侵害未成年人线索。依法对12名涉罪未成年人开展帮教70次,向9名“问题家长”制发督促监护令,开展家庭教育指导21次。针对辖区看守所集中收押全市涉罪男性未成年人,协助市检察院挂牌“未检驻所办公室”,及时跟进矫治教育。强化未检综合履职,就办案中发现的KTV、网吧等场所违规接纳未成年人制发检察建议,督促加强监管。创新推出“蒲公英工程”系列动漫,不断丰富青少年法治宣教形式。
融入基层社会治理。结合案件办理,就超市“零元购”、街道基本农田管理等问题制发社会治理检察建议7份,1份获评全市优秀社会治理检察建议。以检察履职服务保障乡村振兴,针对辖区1处高标准农田因周边施工导致灌溉渠淤塞,推动属地街道及时履职,切实保障耕地与粮食安全。更大力度服务平安乡村、法治乡村、美丽乡村建设,就一起刑事案件中暴露的民宿经营不规范问题上门听证,与公安、文旅等单位共研应对措施,阻塞民宿行业监管漏洞,实现“办理一案,治理一片”效果。认真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全年在省级以上新闻媒体发稿69篇,微动漫作品获评第五届平安南京“三微”比赛一等奖。赴全区30家机关(单位)开展“检察护履职 清风启新征”检察巡讲活动,在宣传检察工作的同时,深化府检联动。厚植群众法治意识,借助集中走访日(周)、法治副校长、检察开放日、广场咨询等平台,面对面开展宣传活动近百场。
三、聚焦“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案件”,持续推动“四大检察”全面协调充分发展
立足法律监督主责主业,敢于监督、善于监督,切实提升监督的精准性实效性,维护执法司法公正。
不断做优刑事检察。强化对刑事诉讼全流程监督,制发监督类法律文书161份。加强侦查活动监督,依托区侦查监督与协作配合办公室,规范开展“两项监督”工作。加强审判活动监督,借助联席会议、列席审委会会议等制度,厘清司法认识,统一司法尺度。加强刑事执行监督,针对辖区看守所搬迁新址,及时对接派驻事宜,确保监督“不断档”。加强与纪委监委协作配合,保持惩治腐败高压态势,起诉职务犯罪案件8件11人。坚持“一案双查”,通过自行补充侦查,追加认定1名被告人同时构成洗钱罪,有力实现对犯罪的全链条打击。
努力强化民事检察。加大民事裁判监督、民事执行监督、虚假诉讼监督力度,制发监督类法律文书35份,切实维护群众合法权益。完善“支持起诉+”工作模式,办理支持起诉案件95件,帮助农民工等诉讼能力偏弱群体挽回经济损失105万余元。在办理一起支持残疾妇女离婚案中,多次赴居住地安徽和县走访调查,后与当地妇联等部门会签意见,进一步健全跨区域协作机制。发挥数字检察助推作用,自研“灭失主体涉诉民事裁判结果”监督模型,在全省范围推广应用,发现监督线索千余条。
积极推进行政检察。争取党委政府支持,召开全区行政法律监督工作推进会,为行政检察迈进发展快车道筑牢坚实基础。聚焦“案结事不了”“程序空转”等突出问题,法治化实质性化解行政争议2件。与区公安分局、市场监督管理局等5家单位会签《关于建立行刑反向衔接和行政违法行为监督协作机制的意见》,就60件不起诉案件主动移送行政处罚线索,避免“不刑不罚”“应罚未罚”问题发生。紧抓上下一体,协同市检察院办理一起行政赔偿检察监督案,获评全国行政检察优秀案例。
精准规范开展公益诉讼检察。牢牢把握“公共利益守护者”职能定位,制发公益诉讼检察建议10份。认真落实“六长出题、检察答题、人民阅卷”工作,将党委政府中心工作与公益诉讼检察法定职责有机结合,围绕跨区域倾倒建筑垃圾、漏缴民间借贷利息个人所得税、中央环保督察下交噪音污染等问题线索,全面充分履行公益诉讼检察职能,高质效完成领导出题。准确把握“可诉性”标准,办理全市首例获法院判决支持的行政公益诉讼案,获评全省典型案例。坚决扛起检察责任,针对浦泗路市场安全生产问题,邀请四级人大代表现场视察,2次举行公开听证会,后向主管单位制发检察建议,督促消除风险隐患。
四、聚焦夯实发展根基,持之以恒建设高素质检察队伍
全面加强政治建设、业务建设、职业道德建设,努力锻造过硬检察铁军,切实担负起推进检察工作现代化的时代重任。
强化政治引领。坚持党组会“第一议题”和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制度,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以实际行动坚定拥护“两个确立”、坚决做到“两个维护”。严格落实《中国共产党政法工作条例》,全年向区委、区委政法委、市检察院请示报告38次,确保始终沿着正确方向前行。自觉接受区委巡察,认真剖析反馈问题背后的深层次原因,制定整改措施116条,已全部整改到位。
推进固本强基。在区委关心支持下,提拔优秀青年骨干进入领导班子,推动多批次职务职级晋升,队伍结构进一步优化。树立“人才是第一资源”理念,下大力气墩苗育苗,完善跟班学习、互派挂职、检校共建、同堂培训等机制。打造“浦检青骄”青年干警成长平台,通过建立导师带教、每月一课、轮值信访接待、列席检委会会议等4项制度,全方位提升青年干警业务素能。4人入选省市级人才库和培养对象,3人获评市级业务竞赛标兵、能手称号,7篇理论调研成果被国家级、省级期刊收录。
深化从严治检。紧抓党纪学习教育,认真开展“学条例 明底线 强自觉”活动,切实增强检察人员的政治定力、纪律定力、道德定力、抵腐定力。常态化开展酒驾醉驾、违规吃喝、违规从事盈利性活动专项整治,持续抓好“三个规定”制度落实。全面修订廉政风险防控手册,强化对重点人、重点事、重要岗位的全流程管理。组织全体员额检察官、检察官助理学习新修订的《关于人民检察院全面准确落实司法责任制的若干意见》和《人民检察院司法责任追究条例》,推动“有权必有责、有责要担当、失责必追究”入脑入心。
接受人民监督。牢记监督者更应接受监督,自觉接受人大及其常委会监督,虚心接受政协民主监督,确保检察权始终为人民行使、让人民满意。践行全过程人民民主,主动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人民监督员、专家学者、基层群众参加检察听证50场,让公平正义可见可感可触。健全完善与民主党派、无党派人士和工商联联络机制,高标准完成特约检察员换届选任。推动构建良性互动的检律关系,依法保障律师执业权利,接待办理阅卷等各类业务284件次,获得广泛好评。
各位代表!过去一年,我们锚定目标、奋发进取,取得的各项成绩,离不开区委和上级检察机关的正确领导,区人大及其常委会的有力监督,区政府、区政协的大力支持,以及各位代表和社会各界的信任帮助。在此,我代表区检察院表示衷心感谢,并致以崇高敬意!
总结成绩的同时,我们也清醒认识到自身存在的不足:一是检察履职融入现代化发展大局还不够深入,服务保障中心工作的精准度有待进一步提高;二是“四大检察”业务发展还不平衡,法律监督质效有待进一步提升;三是对标高质量发展要求与人民群众期待,队伍建设有待进一步加强。对此,我们将不回避、不遮掩,采取切实举措加以解决。
2025年工作安排
2025年是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的关键之年,也是“十四五”规划的收官之年。浦口检察工作的总体思路是: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认真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政法工作、检察工作、江苏工作重要讲话指示要求,始终聚焦中心大局,从政治上着眼、从法治上着力,全面充分履行各项检察职能,以“三个善于”做实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案件,为奋力谱写“强富美高”新浦口现代化建设新篇章提供坚强法治保障。
一、坚持以政治建设为统领,不断擦亮鲜明政治底色
坚持党对检察工作的绝对领导,切实做到检察工作方向由党指引、检察工作原则由党确定、检察工作决策由党统领。坚持用党的创新理论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推动工作,巩固拓展主题教育成果,确保上级各项部署落地见效。坚持“讲政治”与“抓业务”深度融合,发挥党建引领作用,以法律监督的实际成效坚定拥护“两个确立”、坚决做到“两个维护”。
二、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用心用情增进民生福祉
深入落实区委五届十一次全会各项要求,紧扣“一三五六”总体布局和“新质生产力特色高地、高质量发展活力强区”发展目标,紧抓“改革创新聚焦提升年”主题,始终将检察工作置于全区发展大局中谋划推进,找准服务保障中心工作的结合点、切入点。坚决维护国家安全和社会稳定,严厉打击各类严重犯罪,深化扫黑除恶常态化机制,助力高水平平安浦口建设。聚焦低空经济、数字农业等新质生产力布局,主动跟进作为,护航产业发展。巩固提升“检察护企”“检护民生”专项行动成效,以法治力量激发各类经营主体活力,增强发展信心;聚焦重点人群、突出重点领域,持续做实人民群众可感受、能体验、得实惠的检察为民。
三、坚持法律监督宪法定位,努力促进执法司法公正
强化一体履职、综合履职,着力提升法律监督的“硬度”“韧性”。全面准确落实宽严相济刑事政策,推动构建以证据为中心的刑事指控体系,强化对刑事诉讼全流程监督。加强对民事裁判、执行的监督,深化支持起诉、惩治虚假诉讼监督机制。积极稳妥开展行政违法行为监督,规范办理行刑反向衔接案件。把“可诉性”贯穿公益诉讼检察始终,深化“六长出题、检察答题、人民阅卷”工作,提升公益保护的精准性实效性。加大检察侦查力度,完善与相关职能部门协作衔接,严惩司法腐败。
四、坚持严的主基调不动摇,持续加强检察队伍建设
坚持党的自我革命,巩固深化党纪学习教育成果,严格执行“三个规定”,一体推进“三不腐”、防治“灯下黑”,杜绝违法违纪问题发生。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认真落实最高检“一取消三不再”要求,更加注重强化检察业务管理、案件管理和质量管理。全面准确落实、不断健全完善司法责任制,强化检察权运行内部制约监督。落实“过紧日子”要求,优化内部软、硬件设施使用。大力弘扬“忠诚、为民、担当、公正、廉洁”的新时代检察精神,在办案中锻炼队伍、培养人才,努力营造“人人皆可成才、人人尽展其才”的良好氛围,坚定不移走好专业化发展之路。
各位代表!奋楫扬帆正当时,砥砺前行谱新篇。新的一年,区检察院将在区委和市检察院的坚强领导下,认真落实本次大会决议,坚持干字当头,忠诚履行法律监督职责,以更坚定的决心、更有力的举措、更过硬的作风,扎实推进习近平法治思想的检察实践,为中国式现代化浦口新实践作出新的更大贡献!
区检察院微信公众号
附件1
相关用语说明
1. 轻微刑事案件:通常指法定刑为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犯罪案件。
2. 十一号检察建议:2023年12月底,最高检结合司法办案情况,向民政部制发“十一号检察建议”,督促加强养老机构安全监管,保障老年人合法权益。
3. 强制报告:密切接触未成年人的单位及工作人员对工作中发现未成年人遭受或疑似遭受侵害的,应当向有关部门报告。
4. 行刑反向衔接:检察机关对决定不起诉的案件,经审查认为需要给予被不起诉人行政处罚的,应当提出检察意见,移送有关行政主管机关处理,并对行政主管机关的回复和处理情况进行跟踪督促和跟进监督。
5. 六长出题、检察答题、人民阅卷:江苏市、县(区)两级检察院提请地方党委书记、人大主任、政府首长、政协主席、政法委书记、检察长“六长”围绕党委政府关注、代表委员关心、政法工作重点“出题”,由检察机关“自己选题”转变为“领导出题”,精准开展公益诉讼检察工作。
6. 三个善于:善于从法律条文中深刻领悟法治精神,善于从纷繁复杂的监督案件中准确把握实质法律关系,善于统筹法理情的有机统一。
7. 一取消三不再:取消一切对各级检察机关特别是基层检察机关的不必要、不恰当、不合理考核,不再执行检察业务评价指标体系,不再设置各类通报值等评价指标,不再对各地业务数据进行通报排名。
附件2
检察普法视频
1. 《樊小扎历险记(求职篇)》
2. 《高“芯”计划》
3. 《江豚历险记之相亲大作战》
4. 《蒲英检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