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市浦口区第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八次会议于2020年11月30日决定:
接受吴久富同志辞去南京市浦口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环境资源城乡建设委员会主任职务;
接受季东同志辞去南京市浦口区人民代表大会财政经济委员会主任委员职务;
接受郑从俊同志辞去南京市浦口区人民代表大会法制委员会主任委员职务;
接受魏支琴同志辞去南京市浦口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人事代表联络委员会主任职务;
接受马仁祥同志辞去南京市浦口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农业和农村委员会主任职务;
接受吴国其同志辞去南京市浦口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永宁街道工作委员会主任职务;
接受刘军同志辞去南京市浦口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人事代表联络委员会副主任职务。
南京市浦口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2020年11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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