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1月8日南京市浦口区第五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第三次全体会议通过)
南京市浦口区第五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区人民法院院长薛枫所作的工作报告。会议充分肯定区人民法院2022年的工作,同意报告提出的2023年工作安排,决定批准这个报告。
会议要求,区人民法院要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坚持党的领导,坚持统筹发展和安全,忠实履行宪法法律赋予的职责,坚持服务大局、司法为民、公正司法,持续推进审判高质量发展、队伍高素质建设,进一步提升司法能力、司法效能和司法公信,为推进江北新区和浦口区一体融合发展、高质量建设现代化新浦口作出新的更大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