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人民政府:
南京市浦口区第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九次会议于2020年12月25日决定:
吴长兆同志任南京市浦口区人民政府办公室主任;
石磊同志任南京市浦口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主任;
李来芝同志任南京市浦口区工业和信息化局局长;
倪凌同志任南京市浦口区民政局局长,免去其南京市浦口区行政审批局局长职务;
吴峰同志任南京市浦口区司法局局长;
郑恒萍同志任南京市浦口区水务局局长;
刘明珠同志任南京市浦口区城市管理局局长,免去其南京市浦口区司法局局长职务;
刘飞同志任南京市浦口区农业农村局局长;
陈辉同志任南京市浦口区行政审批局局长;
免去郭玉臣同志南京市浦口区人民政府办公室主任职务;
免去史小华同志南京市浦口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主任职务;
免去罗潮海同志南京市浦口区农业农村局局长职务;
免去王青同志南京市浦口区水务局局长职务;
免去刘俊同志南京市浦口区民政局局长职务;
免去程云同志南京市浦口区城市管理局局长职务;
免去朱晓伟同志南京市浦口区工业和信息化局局长职务。
南京市浦口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2020年12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