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浦人常〔2020〕42号关于吴长兆等同志职务任免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0-12-31 16:49 字号:【 保护色:

 

区人民政府:

南京市浦口区第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九次会议于20201225日决定:

吴长兆同志任南京市浦口区人民政府办公室主任;

石磊同志任南京市浦口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主任;

李来芝同志任南京市浦口区工业和信息化局局长;

倪凌同志任南京市浦口区民政局局长,免去其南京市浦口区行政审批局局长职务;

吴峰同志任南京市浦口区司法局局长;

郑恒萍同志任南京市浦口区水务局局长;

刘明珠同志任南京市浦口区城市管理局局长,免去其南京市浦口区司法局局长职务;

刘飞同志任南京市浦口区农业农村局局长;

陈辉同志任南京市浦口区行政审批局局长;

免去郭玉臣同志南京市浦口区人民政府办公室主任职务;

免去史小华同志南京市浦口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主任职务;

免去罗潮海同志南京市浦口区农业农村局局长职务;

免去王青同志南京市浦口区水务局局长职务;

免去刘俊同志南京市浦口区民政局局长职务;

免去程云同志南京市浦口区城市管理局局长职务;

免去朱晓伟同志南京市浦口区工业和信息化局局长职务。

 

 

南京市浦口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202012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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