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选举法、省选举实施细则的有关规定和浦委〔2021〕136号文件精神,为加强对选举工作的领导,决定设立区选举委员会,选举委员会成员如下:
主 任:蒋晓平 区人大常委会主任
副主任:张 政 区委副书记
吴 俊 区委常委、常务副区长
张 岚 区人大常委会副主任
委 员:徐道俊 区委办主任
窦仕海 区人大办主任
王 青 区人大常委会人代联委主任
张信春 区纪委副书记、监委副主任
王 颖 区委组织部副部长
刘晓曦 区委网信办副主任
滕远升 区委统战部常务副部长,区工商联党组书记
倪 凌 区民政局局长
吴 峰 区司法局局长
周 璐 区财政局副局长
周 晓 区信访局局长
张 晖 区法院副院长(区管正职)
闵宏权 区检察院副检察长(区管正职)
张建刚 区公安分局副局长
杨 军 区总工会副主席
周 倩 团区委副书记
梁 珺 区妇联副主席
南京市浦口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2021年9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