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市浦口区第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一次会议于2021年5月27日上午举行,会期半天。区人大常委会主任蒋晓平,副主任李玉明、张岚、韩忠及委员共32人出席会议。区人大常委会党组书记,区政府、区监委、区法院、区检察院相关领导,区人大及其常委会有关工作机构负责同志,部分区政府部门负责同志以及部分市区人大代表列席会议。蒋晓平主任主持会议。
会议学习了习近平总书记《论中国共产党历史》。会议要求,要严格按照区委党史学习教育领导小组以及区人大党组的安排部署,坚持以学习教育引领人大工作创新发展,以工作实际成效检验学习教育成果,确保在学党史、悟思想、办实事、开新局上取得实实在在的成效。
会议听取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执法检查的报告。会议要求,区政府及相关单位要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深刻认识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工作的重要性和必要性,切实加大法律宣传力度,坚持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保护生态环境。要对照法律条文,进一步查漏洞、补短板、强弱项,不断提升全区固体废物综合利用、科学处置的能力和水平。要坚持关口前移,严格落实好企业主体责任,鼓励发展清洁生产和资源循环利用,依法打击环境污染违法行为。要坚持综合施策、系统治理,从根本上实现环境质量改善的目标。
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全区防汛准备工作情况的报告。会议认为,今年以来,在区政府及相关单位的周密部署下,全区防汛责任层层落实,隐患排查深入细致,消险工程稳步推进,防汛工作迅速进入实战状态,值得充分肯定。会议要求,要增强防汛工作责任感使命感,深入总结去年防汛工作经验,全面落实好各项防汛度汛措施。要提高防汛工作针对性有效性,强化风险隐患排查,强化各项应急准备,做到把防汛形势预估得更严峻、把防范措施准备得更周全。要全面提升灾害防御能力和水平,认真谋划推进全区水利工程建设,全面提升防灾抗灾能力。要坚持防汛、防旱“两手抓、两不误”,加大水资源统一管理和调度,为全区高质量发展提供有力保障。
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区法院推进破产案件依法高效审理工作情况的报告。会议认为,近年来,区法院围绕中心、服务大局,以新理念、新机制推进破产案件审理工作,既体现了司法公正,也维护了地方经济发展秩序,实现了政治效果、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三者统一,工作获得了省、市、区表彰肯定。会议要求,要提高政治站位,进一步强化使命担当,始终做到在发展大局中谋划和推进破产案件审理工作。要完善工作机制,进一步增强工作合力,切实维护债务人、债权人以及企业职工的合法权益。要加强队伍建设,进一步提高审理质效,严格规范执法行为,树立和维护区法院的良好形象。
会议还决定了有关人事任免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