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浦人常审〔2018〕1号 关于全区物价管理工作开展情况的 审议意见书
发布日期:2018-03-26 17:53 字号:【 保护色:

区人民政府:

浦口区第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八次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区物价局局长李先义同志受区政府委托作的关于全区物价管理工作开展情况的报告。

会议认为,近年来,区政府及物价部门紧紧围绕上级关于物价管理工作的决策部署,依法履职、积极作为,为推动全区经济发展、维护市场稳定、促进民生和谐作出了积极的贡献。

会议指出,当前全区物价管理工作总体情况较好,但还存在一些问题:一是宣传普法力度有待加大。对物价部门职能、监管范围、调控措施宣传不够广泛,对法律法规知识普及不够深入,价格监测信息成果运用不够充分。二是物价监督管理有待规范。市场价格专项检查力度还有待加大,部分行业、领域虚假标价、虚构原价、虚假折价的现象还不同程度存在,新兴网络交易价格纠纷防范方法少、界定争议大、纠纷处理难,“农家乐”价费管理有待进一步规范。三是民生价费热点难点问题有待破解。对于群众反应较为强烈的停车、教育、物业等民生价费热点难点问题缺少深入调查研究,未能形成系统整改方案,导致部分价格问题屡查屡犯、纠而复发。

常委会组成人员就进一步做好物价管理工作提出如下意见和建议:

一是提高思想认识,强化责任担当。要认真贯彻落实新时代对物价工作提出的新要求,坚持把物价管理作为激发市场活力、增强发展动力、保障改善民生的一项基础性工作,进一步增强责任感和使命感。加强宏观调控工作力度,严格执行房地产调控政策,建立物价工作联动管理和信息沟通平台,提高政府调控能力。扎实推进“放管服”价格改革,规范权力运行程序,建立规范有序、公开透明的收费管理制度,优化服务企业发展环境。

二是规范价格行为,优化发展环境。要深入研究物价工作面临的新形势,进一步强化市场监管,完善监测预警机制,深入推进价费公示,严厉打击违法行为,以规范有序的价格行为促进市场稳定。深入开展《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江苏省价格条例》及有关规范性文件的宣传工作,进一步提高市民保护自身权益的意识和经营者遵守价格法规的自觉性。加大对重点行业、重点时段市场价格专项检查力度,制定完善“农家乐”等乡村服务业价格行为规范和价格服务体系,进一步增强经营者和消费者“明码标价”意识。

三是聚焦民生热点,破解价格难题。坚持以人民为中心,进一步规范事关群众的衣食住行以及教育、医疗等收费行为,加强对处理新兴网络交易价格纠纷的研究和引导,积极破解群众反映强烈的价费纠纷问题,维护群众合法权益。拓宽价格监测信息公布渠道,借助互联网大数据定期向社会公布物价信息,提高物价信息的透明度。

四是加强队伍建设,提升工作水平。贯彻落实与新时期物价管理相适应的工作保障机制,突出强化队伍建设,努力提高整体素质,不断提升行政执法水平,为做好我区物价工作提供坚实保障。增强工作的前瞻性、预见性和主动性,围绕物价工作深入开展调查研究,系统梳理汇总问题,提出意见建议,为政府决策提供科学依据。

以上审议意见请区政府按照监督法和《南京市浦口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实行审议意见书的办法》的有关规定,认真研究处理,研究处理情况征求区人大财经委员会意见后,于两个月内向区人大常委会提交书面报告。

 

南京市浦口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2018年3月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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