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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全区物价管理工作开展情况的调查报告
发布日期:2018-03-27 16:41 字号:【 保护色:

区人大财经委员会

2018年3月23日

 

主任、各位副主任、各位委员:

根据区人大常委会议题安排,3月上旬我委及部分区人大常委会委员围绕全区物价管理工作开展情况进行前期调研。3月15日,在区人大常委会分管领导带领下,组织部分区人大常委会委员、区人大代表以及相关工作顾问视察了长江航运公安局南京分局浦口派出所价格争议调解服务站、田博士农副产品平价商店万锦花园店、三金·鑫宁府商品房项目,听取了区物价局关于全区物价管理工作开展情况的报告,提出了相关意见和建议。现将调查情况报告如下:

一、 基本情况与工作成效

近年来,在区委、区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区物价局高度重视物价管理工作,紧紧围绕“价格调控、价格管理、价格监督、价格服务”四大职能,认真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和《江苏省价格条例》,为保障全区经济发展、和谐稳定作出了积极贡献。成绩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一是价格调控更加有力,物价水平总体稳定。积极贯彻落实国家及省市相关价格调控政策,组织实施全区价格调控和治乱减负工作,确保全区物价水平保持总体稳定。认真做好商品房价格审核和保障性住房价格审批工作,引导开发企业合理定价,推动全区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实行50余种主副食品价格日测日报,借助智慧浦口手机台等载体,定期向社会发布价格信息。加强对现有的4家农副产品平价商店监督考核,确保平价店保供稳价的职能得到充分发挥。

二是价格监管更加完善,民生福祉持续改善。加大清费减负力度,规范政府制定价格的经营性服务收费,清理各类中介服务收费。规范各级各类学校收费行为,在全市率先对汉开书院和苏杰学校两所民办学校收费进行开放试点。落实医药、自来水等事关民生的价格改革,统一全区停车收费标准,让群众共享改革成果。加强涉农价费管理,出台《关于浦口区农业水价综合改革试点区指导价格试行标准的通知》。积极开展节日市场和重点行业专项检查,严厉打击各种价格违法行为,着力打造诚信的价格环境。

三是价格服务更加优化,调解争议卓有成效。全面推进价格争议调解工作,认真办理12345、12358工单,积极主动调解价格纠纷。2017年共完成价格争议调解170件,“浦口区打架伤害赔偿案”入选2017年度全省价格调解十大典型案例。积极履行价格认定职能,2017年共完成各类价格认定案件583件,认定值162598.48万元。认真开展征地拆迁苗木价格认定工作,完善苗木价格动态管理体系,提高征地拆迁苗木补偿的科学性和合理性。

二、存在问题

一是宣传普法力度有待加大。对物价部门职能、监管范围、调控措施宣传不够广泛,对《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和《江苏省价格条例》等法律法规知识普及还不够深入,物价宣传栏更新不够及时、作用未能充分发挥。价格监测信息成果运用范围还不够广泛,虽然在智慧浦口手机台、电视台定期公布物价信息,但是群众的知晓度不高。

二是物价监督管理有待规范。针对重点行业、重点品种、重点时段市场价格专项检查力度还有待进一步加大,“明码标价”不规范的现象还时有发生,部分行业、领域虚假标价、虚构原价、虚假折价等现象还不同程度存在。因现行法规和政策滞后性,对于新兴网络交易价格纠纷防范方法少、界定争议大、纠纷处理难。针对农村地区物价工作关注力度有待加大,“农家乐”随意定价和虚假宣传的现象还时有发生。

三是民生价费热点难点问题有待破解。在物价局办理的12345、12358工单中,涉及停车、教育、住房、物业等领域收费、价格违法的举报较多,对于群众反应较为强烈的价费热点难点问题缺少深入调查研究,未能系统总结问题、提出处理方案,导致部分价格问题屡查屡犯、纠而复发。

三、几点建议

一是强化宏观调控,进一步推进价格改革。加强宏观调控工作力度,严格执行房地产等调控政策,建立物价工作联动管理和信息沟通平台,提高政府调控能力。完善价格监测和价格预警机制,大力提高预报预警和应对价格异常波动的能力。扎实推进“放管服”价格改革,规范权力运行程序,加强行政事业性收费监管,建立规范有序、公开透明的收费管理制度,优化服务企业发展环境。

二是强化宣传调研,进一步提升工作水平。深入开展《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江苏省价格条例》及有关规范性文件的学习、培训、宣传工作,进一步提高价格管理工作水平、提高市民保护自身权益的意识、提高经营者遵守价格法规的自觉性。增强工作的前瞻性、预见性和主动性,围绕物价工作深入开展调查研究,系统梳理汇总问题,提出意见建议,为政府决策提供科学依据。

三是强化监督管理,进一步规范市场秩序。加强对权限范围内商品服务的价格管理工作,加大对重点行业、重点时段市场价格专项检查力度,提高综合治理成效。加强农村地区物价管理,制定完善“农家乐”等乡村服务业价格行为规范和价格服务体系,增强经营者和消费者“明码标价”意识。

四是强化民生保障,进一步维护群众利益。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努力解决好群众最关心、反映最强烈、最迫切需要解决的价格问题。加大对教育、医疗、物业收费等热点问题的监管力度,严厉惩处各类乱收费行为,维护好群众的合法权益。拓宽价格监测信息公布渠道,借助互联网大数据定期向社会公布物价信息,提高物价信息的透明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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