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研究决定,浦口区四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一次会议于9月 27日(星期四)上午9:00在区人大四楼会议室召开,会期半天。
一、会议内容:
1、听取和审议区政府关于全区重大产业项目推进情况和市下达我区重点指标完成情况的报告;
2、听取和审议区政府关于全区特色旅游发展情况的报告;
3、听取和审议区法院“基本解决执行难”工作情况的报告;
4、听取区人大常委会农业和农村工作委员会关于《南京市农田水利条例》执法检查的报告;
5、听取区人大常委会民宗侨台委关于《未成年人保护法》执法检查的报告;
6、决定有关人事任免事项。
二、出席人员:区人大常委会全体组成人员。
三、列席人员:区政府、区监察委各一名领导,区法院院长,区检察院检察长,区发改局、经信局、商务局、科技局、环保局、旅游局、水务局及团区委主要负责同志,区人大及其常委会各工作机构、办事机构相关负责同志,部分区人大代表。
四、相关事项:
1、请参会同志妥善安排好工作,提前10分钟到场,请勿缺席。
2、请嵇金莲、康青、傅家宝、陈荣光、陈世富、余夕辉等同志做好相关议题重点审议发言准备。
3、请拟任命人员11:00前到会场外等候。
4、请区法院、区发改局、区旅游局将有关材料打印65份,于9月26日上午11:30前送至区人大办公室302室。
5、请全体参会人员着正装。
联系人:陈胜;联系电话:58106059,13515100080。
南京市浦口区人大常委会办公室
2018年9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