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人大财政经济委员会
2018年11月27日
主任、各位副主任、各位委员:
为了准备本次常委会会议对区政府关于浦口区2018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调整方案(草案)的审查工作, 11月16日,区人大财政经济委员会召开全体组成人员会议,对区政府提交的《关于浦口区2018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调整方案(草案)的报告》进行了初步审查。现将审查结果报告如下:
一、2018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调整安排情况
(一)服务业增加值
市统计局将我区(新口径)2017年服务业增加值由204.76亿元调整为198.96亿元。按照全区服务业增加值可比价增长10%的计划增幅测算,基数调整后,我区2018年服务业增加值目标任务由231亿元调整为224亿元。
(二)全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
市统计局将我区(新口径)2017年全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由52.4亿元调整为82.4亿元。按照全区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增长10%的计划增幅测算,基数调整后,我区2018年全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的目标任务由57.8亿元调整为90.6亿元。
二、审查意见和建议
区人大财政经济委员会认为,区政府提出的2018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调整方案的安排,符合我区经济社会发展的实际需要,调整方案是可行的。
根据以上审查情况,区人大财政经济委员会建议本次常委会会议批准区人民政府提出的2018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调整方案。同时,建议区政府及有关部门要严格按照区人大常委会审查批准的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调整方案执行,引导和稳定预期,加强和改善民生,促进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
以上报告,请予审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