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浦人常审〔2018〕12号关于《浦口区2018-2020年突出环境问题清单》 的审议意见书
发布日期:2018-12-29 14:59 字号:【 保护色:

区人民政府:

浦口区第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三次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区环保局局长李传武同志受区政府委托作的关于《浦口区2018-2020年突出环境问题清单的报告。

会议认为,区政府及相关部门高度重视全国和省市人大常委会有关生态环保决议精神的贯彻执行认真落实整治目标和三年行动方案,污染防治工作重点较为突出,责任主体明确,所列清单和方案符合决议要求和我区实际,具有较强的针对性。

为推进《清单》所列问题按序时进度完成整改,现提出以下审议意见:

一要提高思想认识,进一步强化责任担当。要充分认清突出环境问题整治工作与污染防治攻坚战同步、与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同期的重大意义,坚持把解决突出环境问题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摆上重要议事日程,切实担负起生态文明建设和生态环境保护的政治责任。要践行依法环保理念,根据《环保法》的规定定期向人大报告环保工作情况,同时加强对法律法规的研究、学习和宣传,严厉打击环境污染违法犯罪活动,以高压态势推动问题整改。要树立源头防治理念,努力探寻“治本”之策,以风险防控和补偿机制推动经济结构调整和产业优化升级,从而减少污染物的排放。

二要坚持问题导向,进一步加大整治力度。要坚持科学施策、精准施策,重点针对28项突出环境问题,严格落实各部门、各街道工作责任,细化量化阶段性整治目标和工作措施,建立稳定的财政保障机制和有力的督查推进机制,确保问题及时整改。要从源头抓好大气污染防治,着力做好施工项目扬尘管控,强化降尘工作监管,解决好污染天数超标问题。要深入落实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持久推进黑臭河道截污、清淤、补清等工程,关注重点水域污染问题,确保考核断面水质达标。要持续开展垃圾分类加速垃圾分类处理硬件建设,强化对群众的宣传引导,推动垃圾分类扩面提质

三要突出长效管控,进一步主动接受监督。要深入查找突出环境问题产生的原因,结合下一步区级机构改革,建立更加完善的生态环境保护管控机制,全面提升污染防治能力和水平。要加大信息公开力度,主动接受社会监督,加快构建生态环境共建共治体系。要开展多部门联合整治,相关责任部门要进一步理清工作职责,形成污染防治攻坚的工作合力,同时将日常管理、宣传引导与突击检查、处罚追责等手段相结合,全面提升环境保护执法水平,引领“最严环保法”和相关决议精神的深入贯彻落实,实现环境问题长效监管。

以上审议意见请区人民政府按照监督法和《南京市浦口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实行审议意见书的办法》的有关规定,认真研究处理,研究处理情况征求区人大常委会环资城建委意见后,于两个月内向区人大常委会提交书面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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