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张维超等同志职务任免的通知
区人民法院:
南京市浦口区第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六次会议于2019年5月28日决定:
张维超同志任南京市浦口区人民法院审判员;
米庆光同志任南京市浦口区人民法院审判员;
免去颜景蓉同志南京市浦口区人民法院审判员职务。
南京市浦口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2019年5月28日
版权所有:南京市浦口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地址:南京市浦口区江浦街道文德路18号
主办单位:南京市浦口区人大常委会办公室
电话(传真):025-58882157
苏ICP备17008776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