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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18年浦口区财政决算(草案)的审查结果报告
发布日期:2019-08-05 16:12 字号:【 保护色:

 

关于2018年浦口区财政决算(草案)的

审查结果报告

区人大财政经济委员会

区人大常委会预算工作委员会

2019730

 

主任、各位副主任、各位委员:

为了做好区四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七次会议对区政府《关于2018年浦口区财政决算(草案)的报告》和《关于2018年度浦口区本级财政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的审计工作报告》的审查和审议工作,在区人大常委会分管领导的带领下,区人大财经委和区人大常委会预算工委组织部分常委会委员、预算工委委员开展调研,对2018年财政决算(草案)进行了初步审查,现将审查结果报告如下:

一、关于2018年财政决算情况

(一)2018年全区财政决算情况

 2018年,浦口区一般公共预算收入53.33亿元,剔除1月未划转江北新区企业收入,实际完成收入50.9亿元,同比增长22.0%,完成年初预算的122.1%。浦口区一般公共预算支出66.69亿元,同比增长13.6%,完成年初预算的131%

浦口区政府性基金收入193.79亿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96.6%,完成调整预算的94.9%。浦口区政府性基金支出142.89亿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45%,完成调整预算的69.1%

浦口区级社保基金收入5.42亿元,社保基金支出4.66亿元,本年结余0.76亿元,年末滚存结余5.18亿元。

区属国有资本经营收入0.83亿元,全数调入一般公共预算统筹。

2018年,省财政厅下达浦口区新增及置换债券19.46亿元,其中:新增债券11.3亿元,置换债券8.16亿元。2018年,省财政厅批复我区政府债务限额为101.9亿元,我区实际政府债务余额为88.01亿元,债务余额符合省财政厅债务限额管理要求。

(二)2018年区本级财政决算情况

2018年浦口区本级一般公共预算收入15.05亿元,同比增长28.5%,完成年初预算的227.4%。浦口区本级一般公共预算支出52.8亿元,同比增长23.7%,完成年初预算的126.0%;浦口区本级政府性基金收入193.79亿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96.6%。浦口区本级政府性基金支出129.68亿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31.6%;浦口区本级实现社保基金预算收入5.42亿元,社保基金预算支出4.66亿元;浦口区本级国有资本经营收入0.83亿元。

2018年财政决算(草案)报告和前期调查的情况看,过去的一年,区政府及有关部门紧紧围绕中央和省、市、区委的决策部署以及区四届人大二次会议的各项决议要求,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和新发展理念,以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为主线,实施积极有效的财政政策,深化预算和国有资产管理制度改革,依法组织收入、优化支出结构,加强国资监管和债务管控,为全区经济社会各项事业的稳步发展提供了有力保障。区人大财经委和区人大常委会预算工委建议本次会议同意区财政局受区人民政府委托所作的《关于2018年浦口区财政决算(草案)的报告》,批准浦口区2018年度财政决算。

二、关于2018年财政决算存在的主要问题

区人大财经委和区人大常委会预算工委在对2018年财政决算草案审查中也发现一些问题需要进一步关注,主要是:预算管理制度还需不断健全和完善;预算科学性、合理性有待进一步提高;部分资金使用规范性有待加强,支出尚需进一步强化制度管理;绩效评价体系尚未形成财政支出讲效益的监管环境,目前,财政绩效评价大多注重于合法性、合规性审核,对财政支出经济性、效率性和有效性评价做的还不到位,绩效评价结果运用与预算安排衔接也不够紧密;园区债务化解仍面临一些困难等。

区审计局通过对我区2018年区本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进行审计,揭示了区本级财政管理、部门预算执行以及乡村振兴、精准脱贫、防范化解重大风险等重大政策贯彻落实存在的突出问题,认真分析问题原因,提出了审计建议。有关部门要高度重视审计查出的问题和区审计局提出的建议,认真研究审计查出的问题,扎实做好整改工作,并将整改情况向区人大常委会报告。

三、几点建议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和省、市、区委的决策部署,进一步做好财政预决算工作,区人大财经委和常委会预算工委提出以下意见建议:

一是严格规范预算决算管理。认真贯彻落实《预算法》有关要求,进一步强化预算约束意识,优化预算编制方法、细化报告内容,从源头上增强预算的精准性和可执行性。着力强化预算刚性约束,规范预算调整,严格控制预算追加行为及追加额度。加强预算执行动态监控和分析,进一步提高财政资金运行的效率。加强全区财务人员素质及能力培养,努力培养一批懂管理、会算账、善理财的高素质财务人员,提高财务队伍执行力。

二是强化预算绩效监督机制。将绩效管理理念贯穿预算编制、执行、调整、决算的全过程,要加强对预算单位预算执行情况的监督和检查,尤其做好重点政策、关键改革和重大项目等方面的执行绩效的监督。绩效评价体系需进一步增强系统性与有效性、可操作性与精准性。加强绩效评价结果的综合运用,将评价结果与预算安排有机结合,对支出预算执行进度较慢、资金使用情况较差的单位,分析原因后作出相应的处理,不断提高预算的严肃性和权威性。

三是继续强化政府债务管理。要将加强债务管理,防范财政风险摆在工作的重要位置,进一步加大化解存量债务力度,清理和整顿隐性债务,进一步规范融资行为,严控政府债务增量,切实降低政府债务率,化解债务风险。同时,不断提高政府债务信息公开化程度,及时将区政府债务情况上传区级预算联网监督系统,自觉接受社会监督,不断提高债务管理的规范化水平。

四是不断加强审计监督力度。聚焦专项资金绩效和政策执行,加强对支出预算总量与结构、重点支出与重大投资项目、部门预算、财政转移支付、地方政府债务等的审计监督力度,加快实现对预算资金的审计全覆盖和对预算全过程的审计监督。完善国有资产监督管理体制,提高资源配置效率,保障国有资本规范运作、实现保值增值,保障国有资产安全、防止流失。继续健全完善审计查出问题整改的长效机制,落实部门整改主体责任,切实提高审计整改实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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