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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全区《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及《南京市水环境保护条例》实施情况的执法检查报告
发布日期:2019-10-09 09:27 字号:【 保护色:

关于全区《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及《南京市水环境保护条例》

实施情况的执法检查报告

区人大法制委员会

2019927

 

主任、各位副主任、各位委员:

水污染防治法执法检查是今年全国各级人大常委会监督工作的重中之重,为依法推动打好碧水保卫战,保证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贯彻落实,今年4月,区人大常委会成立执法检查组,由区人大常委会主要领导任组长,由我委牵头组织开展《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及《南京市水环境保护条例》(以下简称“一法一条例”)执法检查5月中旬,执法检查组实地察看了城南河流域净水活水工程新河站点、城南河、高旺河等现场点,听取有关部门工作情况报告。现场检查后,我委联合相关委员会持续跟踪,查找梳理各责任单位贯彻实施一法一条例方面存在的问题,剖析原因,提出改进工作建议。现将检查情况报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和工作成效

近年来,全区认真贯彻实施水污染防治法、《南京市水环境保护条例》以及国、省水十条在治理水污染方面做了大量工作,并取得阶段性成效,水环境恶化势头得到有效遏制,水环境质量总体向好。

一是逐步压实工作责任。成立区水升办,研究制定全区河道治理总体方案,明确治理目标,严格落实责任,形成推进工作的强大合力。水污染防治工作目标责任层层分解,中央环保督察反馈意见整改深入推进,通江支流、市级监测的重点断面均实行领导挂帅,牵头协调推进

二是扎实推进重点任务整治。围绕长江岸线环境整治、建成区黑臭河道综合治理、通江支流水质达标提升等重点任务,组织开展专项行动。治标的同时更加注重治本,不断推进城市、农村、园区污水收集和处理系统建设,积极治理畜禽养殖污染和农业面源污染,切实减少污水下河等问题。  

三是积极开展法律宣传。组织开展系统内一法一条例专题法治教育、业务知识培训与测评,促进全区水环境保护工作水平不断提升。结合河湖三乱专项整治,以世界水日为契机,广泛开展社会面的宣传活动;注重发挥浦小清志愿服务队伍与民间河长的宣传作用,提升社会公众对一法一条例的知晓率。

四是初步建立长效管理机制。全区227条河道、23座水库、3191个小微水体实现河(湖)长制全覆盖,实行信息牌公示制度,招募129民间河长,区、街、社区三级河(湖)长常态化开展巡查工作,积极引导群众参与水污染防治,初步构建长效管理机制。

二、存在的问题

我区水污染防治与水环境保护工作虽然取得了阶段性的成效,但全区经济社会快速发展与水环境承载能力之间的矛盾日益凸显,部分工作力度与上级要求与群众期盼仍有较大差距。

一是水体治理力度仍需加大。水污染防治法第二十九条规定应加强水体保护与修复。检查发现,我区部分水体治理效果不理想,感官上还存在发黑、发臭现象。部分列入市考范围的重点河道水质状况不稳定,个别中央、省、市环保督察反馈我区水污染防治问题尚未完全整改到位,特别是长江岸线环境治理还存在一些薄弱环节。

二是生活污水处理短板明显。水污染防治法第四十九条、第五十二条,条例第二十条、第二十三条、第二十五条均规定污水集中处理。检查发现,污水管网及处理系统建设不到位,部分城区雨污分流尚未实施到位,街道农村片区和工业园区缺少污水管网和处理系统、污水收集率低,一些污水处理设施处理能力不足,导致污水下河情况时有发生。

三是监督管理制度落实不到位。水污染防治法第五条规定建立河长制,第十一条规定单位和个人保护水环境的义务。检查发现,河长法律责任和考核机制不完善,河长督促有关部门履行职责缺乏刚性手段,社会组织与社会公众参与监督不充分。

三、几点工作建议

水污染防治是一项复杂艰巨的系统工程,要从讲政治的高度,怀着对发展、对人民高度负责的精神,治理水污染保护水生态,努力取得让人民群众满意的效果。

一是坚持严字当头,切实执行水环境保护法律制度。要以贯彻实施一法一条例为抓手,推动全区上下坚持以法治思维、法治方式治理水污染、保护水生态。要严格执行重点水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排污许可证等重要制度,坚决守住生态红线。要突出重点,加大督查力度,加强对重点行业、重点污染源和重点污染环节的监督检查。要严格执法,发挥政府各部门的综合执法效能,形成严密的综合执法网络,依法查处各类违法行为,真正做到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

二是坚守生态优先,突出水污染防治实效。要突出治本,找准污染来源,深入分析原因,明确问题根源,开展一河一策精准治理。突出问题导向,攻坚重点目标任务,进一步加大长江岸线突出环境问题治理和生态修复力度,坚决完成整治任务;紧扣中央、省市环保督察交办的有关水污染问题清单,逐一进行自查自纠,确保整改到位,防止问题反弹;加大建成区黑臭水体治理力度,加快推进5条通江支流治理,提升全区水体水质。

三要立足抓常抓长,实现水污染防治长效管理。进一步建立健全长效管理机制,充分发挥区河长制、湖长制的作用,列出河(湖、库)问题清单,制定工作计划,明确工作目标,加强监督考核,确保河长制落实落细,巩固和提升水污染治理成效。要切实发挥职能部门作用,加强水质状态的监测预警,增强治理工作的系统性和长效性。

四要强化宣传教育,构建全社会共同参与的水环境保护工作大格局。要组织区、街干部和各级河长深入学习水污染防治法及相关法规,提高应知应会水平,切实担负起工作职责;要开展广泛深入的普法宣传活动,深度解读水环境保护有关法律法规的主要精神和重要条款,宣传水污染防治的重大意义和工作中的典型,扩大企业和群众知晓率,引导社会各界支持全区水污染防治工作。要坚持环境信息公开,定期公布重点污染源环境信用等级,强化社会监督,加快建立起政府引领绿色发展,各职能部门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全社会共同参与、群防群治的水环境保护工作大格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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