浦口人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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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16年度浦口区本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的审计工作报告
发布日期:2017-08-02 11:14 字号:【 保护色:

 

主任各位副主任各位委员:

我受区政府委托,向区人大常委会报告关于2016年区本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的审计工作报告,请予审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的规定,区审计局对2016年度浦口区本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进行了审计,本次审计重点围绕区财政部门组织本级预算执行、部门预算执行、专项资金审计、政府性债务审计、政府投资项目审计、经济责任审计、跟踪审计等七个方面情况进行了审计和审计调查。注重从政策、机制、制度和管理等层面提出建议,努力当好公共资金“守护者”,更好地发挥审计保障经济社会健康运行的“免疫系统”功能。

2016年在区委、区政府领导下,各部门、各单位以提高经济发展质量和效益为中心,主动适应经济发展新常态,落实积极的财政政策,充分发挥财政引导和调控作用,优化支出结构,重点保障了民生改善和社会事业发展,促进了区域经济平稳运行,为全区转型发展提供了有力保障。审计结果表明,2016年度区本级预算执行情况总体良好,较好地完成了区人大批准的本级预算任务。

——强化财政收入管理,财力稳步增长。2016年浦口区实现财政收入2911364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收入623149万元,同口径增幅51.0%;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2277846万元,比上年同期增长268.5%;国有资本经营收入10369万元。区本级财政收入2498322万元,其中:区本级一般公共预算收入210107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2277846万元,国有资本经营收入10369万元。

——保障重点民生投入,支出结构不断优化。2016年浦口区实现财政支出3087977万元,其中:2016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722893万元(注:一般公共预算总财力960994万元),政府基金预算支出2354715万元(注:政府性基金预算总财力2515588万元,国有资本经营支出10369万元。2016年浦口区加大基本公共服务供给,全力保障民生支出,促进服务经济转型发展。一是加大社会事业投入,稳步增强社会民生保障能力。当年教育、卫生、文体等社会事业投入227165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及住房保障投入139289万元,努力促进社会和谐发展;二是发挥财政资金引导作用,不断促进经济转型升级。2016年安排各类人才、科技创新创业、产业转型升级等科学技术支出13394万元,着力推进我区经济发展方式转变;三是增加农业投入,逐步推动城乡统筹发展。2016年农林水事务投入76319万元,将支农、惠农政策落到实处。

——财税改革有序推进。2016年区财政强化了全口径预算管理体系,进一步细化预算编制,加大预算统筹力度,扩大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范围,从预算编制、专户管理、存量资金管理等方面,深化预算管理改革,进一步提升科学管理执行力。同时继续推进财政信息公开,完成政府预算、除涉密部门外所有部门预算及“三公”经费预算的信息公开,确保预算支出规范、公开、透明。

一、区本级财政预算执行审计情况

(一)财政存量资金数额大,资金盘活效率有待提高

2016年区财政虽然已安排使用了部分存量资金,但截止2016年末财政存量资金仍然高达841231万元,数额巨大,其中:(1)国库预算外暂存款中历年来市区专项结余、项目结余、拆迁资金滚存结余136880万元;近年来预算内列支挂帐市区专项335245万元;财政专户结存资金41684万元,合计513809万元,比上年同期521635万元减少7826万元,下降了1.5%。(2)2016年末,国库集中支付结余资金251839万元,比上年同期12102万元增加239737万元(主要是当年有230000万元棚户区改造资金结余)。(3)2016末市指标历年结转资金75583万元。上述财政存量资金数额较大,存量资金盘活效率有待提高。

(二)预算支出进度不均衡

因部门项目实施进度滞后,国库集中支付改革以及上级补助专项资金集中在年底支出等诸多因素,2016年我区财政预算支出进度存在不均衡现象,年末支出比重过大。2016年12月区本级公共预算支出占全年支出的26.87%、区本级基金预算支出占全年支出的71.93%。

(三)非税专户管理存在不足

1、预算收入403109万元未能及时解缴国库。2016年末财政非税专户尚有政府性基金收入325780 万元、专项收入1979万元、行政事业性收费收入51690万元、国有资源(资产)有偿使用收入12479万元、其他收入11181万元,计403109万元未上缴国库。

2、非税专户银行未达帐数额巨大。因非税征收机制存在缺陷,缴款人将资金汇入财政非税专户后,开票单位未及时到银行确认非税收入,造成财政非税专户存在大量未达账项,财政未能及时确认非税收入。经审计,非税专户2016年末有14.81亿元非税资金滞留在银行,财政未能及时完整地反映财政收入的全貌。

3、非税专户票款不一致。因非税系统设计缺陷,非税收入在发生更换票款、部分退款、更换名称、更改非税项目等事项时,不能作废原有票据,使得非税缴款系统中一笔收款却开具两次非税发票,造成开票金额与记账金额严重不一致。

(四)国库资金管理效率有待提高

1、九家银行17.5亿资金定期存款办理时间较长。审计发现,2016年有9家银行的17.5亿元资金定期存款办理时间较长,从银行活期户到定期存款户,短则2天,长则8天,巨额资金未能及时办理定期存款手续。

2、财政预算外15亿定期存款到期后未及时划转本息至国库。审计发现,财政预算外有6家银行15亿定期存款于2016年6月到期后,未能及时处理,一直挂在原定期存款户70多天,直到9月2日才从各银行定期账户中转出,违反了人民银行关于“存款银行应于存款到期日足额汇划存款本息”的规定。

(五)国库集中支付率有待提高

2016年我区已有188家行政事业单位纳入国库集中支付,当年国库集中支付资金62.56亿元,国库集中支付率20.94%。区财政以实拨资金形式支付财政局各科室以及45家事业单位资金236.17亿元,实拨资金率高达79.06%,不符合财政部要求的“预算安排的资金应全部实行国库集中支付制度”的规定。

(六)公务卡支付使用率有待进一步提高

通过对185家预算单位支付方式分析发现:2016年有68家预算单位使用公务卡,公务卡单位使用面36.76%。公务卡支付金额277万元,而同期现金支付金额为8000.95万元,公务卡使用率明显有待提高。

(七)政府性债务情况

据区财政提供的相关资料,按2013年全国政府性债务审计和2014年全国债务清理甄别确定的口径:2016年初,我区政府性债务余额1274986.22万元,2016年偿还本金397272.58万元(含政府债券置换部分),2016年末债务余额877713.64万元,2016年累计支付利息费用1208万元。

2016年省财政厅下达我区新增及转换债券19.27亿元,经区政府批准,新增债券11.2亿元财政已安排用于11项区保障房项目建设;置换债券8.07亿元,已全部用于区财政局、土储中心符合置换条件的存量债务置换。至2016年末,债券资金已全部置换完毕。

(八)上年财政预算执行审计整改情况

对上年财政预算执行审计报告中反映的问题及建议,区财政进行了认真整改:一是认真落实审计决定:对未入库的非税收入2016年已全额入库,增做2016年预算收入;二是规范管理,完善制度。2016年区财政局根据审计报告的要求,相继出台了《浦口区部门预算管理综合考评暂行办法》和《预算执行进度考核办法》,促进预算管理工作的科学化、规范化、制度化,提升预算单位依法理财水平,强化部门预算的执行进度意识,规范部门预算执行。

二、部门预算执行审计情况

今年上半年,区审计局运用数字化审计平台在对全区64家一级预算单位2016年度部门预算执行和财务数据全面分析和筛查比对的基础上,对政府办、卫计局、国土局等11家一级预算单位及其所属的10家事业单位进行了重点延伸,一级预算单位审计面达15.6%。审计结果表明:64家一级预算单位预算执行情况总体良好,能够按照预算法和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编制部门预算;“三公经费”、会议费、培训费得到有效控制,2016年“三公经费”、会议费、培训费支出比上年下降24.87%。审计反映的主要问题有:

(一)应收未收财政收入 4947.43万元。延伸区人防办发现,至审计时,有6家单位欠缴防空地下室易地建设费3333.59万元,其中,欠缴时间最长的达到10年,欠缴金额最大的达到1813.59万元;延伸国土局发现,2016年挂牌出让的土地出让金至审计时尚有1611.5万元未能收取;延伸区疾控中心发现, 2016年尚有2.34万元房屋租金未收取。

(二)部门资金结余过大。延伸审计发现:2016年末区土地交易所以前年度提取的土地出让金手续费余额挂帐2899万元;区征地补偿安置办以前年度提取的征地拆迁服务费余额挂帐5582万元;区矿管办历年事业结余345万元。

(三)专户资金利息447.62万元未能结转专户本金或上缴财政非税专户。延伸审计发现:2016年区国土局征地拆迁专户利息121.52万元、征地调剂金专户利息36.26万元,征地规费专户利息185.36万元,区征地补偿安置办征地补偿款专户利息104.48万元均转入事业结余,用于本单位事业支出,未能按规定转专户本金或上缴财政非税专户。

(四)无预算采购固定资产或购买服务447.42万元。 延伸审计的21家预算单位中有11家单位存在无预算采购固定资产或购买服务现象,涉及金额447.42万元。

(五)固定资产未入账66.22万元。延伸审计的21家预算单位中有8家单位存在固定资产未入帐现象,涉及金额66.22万元。

(六)决算编制不真实。延伸审计的21家预算单位普遍存在决算编制不真实的现象,其中:14家预算单位“三公”经费决算编制不实,涉及金额66.3万元;7家单位“会议费”决算编制不实,涉及金额80.27万元;6家预算单位“培训费”决算编制不实,涉及金额36.93万元;5家单位“政府采购”决算不实,涉及金额51.08万元。

(七)内控管理存在薄弱环节

1、三公经费、会议费、培训费报销手续不全。延伸审计的21家预算单位中有10家单位公务招待费报销手续不全,未按照《浦口区公务接待工作流程》(浦委办发【2015】32号)要求,填写《公务接待清单》,也未进行事前审批。有4家单位会议费、培训费报销手续不全,无相关会议、培训通知和附件材料。

2、不规范票据列支。延伸审计的21家预算单位有7单位存在不规范票据列支现象,其中:有7家单位存在报销票据抬头为“顾客或”“个人”,金额2.21万元;有1家单位以普通收据列支食堂费用24.2万元;有4家单位列支非本单位抬头的餐费、培训费、公告费、服务费、会员费等费用的票据,金额62.48万元。

审计还发现,个别单位还存在物业费列支依据不足,且支出无会议记录和租用合同等必要附件;食堂管理不规范,重复列支食堂费用32.12万元等问题。

三、专项资金审计情况

今年上半年,区审计局对美丽乡村专项资金进行了审计调查、对涉及卫计、国土系统的专项资金进行了审计延伸,审计金额290668.27万元,占财政年初预算724142.33万元的40.14%。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有:

(一)专项资金预算执行率不高。2016年区财政年初预算安排事业发展专项资金495项724142.33万元,当年实际安排支出421295.83万元,年初预算执行率58.18%。其中:有115项预算执行率为0,另103项预算执行率小于50%。

(二)专项资金绩效管理不到位。2016年区财政未建立项目库,也未自行组织开展绩效评价。当年实施的11项目绩效评价中,有9个项目为主管部门对本部门管理的专项资金实施的自我评价,另2个项目为委托第三方组织实施,审计对财政提供了11份绩效评价报告审核发现,除了2个第三方出具的评价报告具有一定的借鉴性和客观性外,其他9份自评报告在项目绩效目标实现程度、效果及存在问题等方面缺少准确完整的体现,绩效指标的可比性、系统性、经济性不足。

(三)美丽乡村建设中部分工程未履行招投标手续。在对2016年浦口区美丽乡村建设资金专项审计调查中发现:浦口区永宁街道有14项造价介于10-100万元之间的工程未履行公开招标程序。

四、政府投资建设项目审计情况

2016年,区审计局认真履行审计监督全覆盖的要求,通过严控中介机构的选取、加大巡检力度,依法清退不合规中介等多种方式强化对中介机构的监管,保障审计服务质量。2016年下半年以来,浦口区审计局依照区政府文件要求,组织开展了35个规模以上政府投资建设项目审计工作,其中:跟踪审计项目23个,项目批复投资270.59亿元,结算审计项目12个,项目批复投资211.49亿元。我局组织的结算审计中,已办理结算的项目10个,送审金额6.43亿元,审定金额5.25亿元,核减1.18亿元,平均核减率19.20%;建设单位备案的结算审计项目127个,送审金额11.90亿元,审定金额10.67亿元,核减1.23亿元,平均核减率10.34%。

2016年区审计局对三个政府投资建设项目的竣工决算审计发现:政府投资建设项目中存在的建设程序执行不规范,未依法进行环境影响评估、建设项目未取得合法用地手续、施工单位高估冒算等问题,要求相关建设单位进行整改,规范建设程序、严格项目结算。有效发挥了审计部门对政府投资工程的监督作用,进一步促进了政府投资工程的规范化,提高了社会中介机构的质量意识、服务意识,为我区政府投资工程的有序开展发挥了积极作用。  

五、经济责任审计情况

2016年以来,审计局共组织实施经济责任审计13项,累计查出管理不规范金额86323万元,提出整改意见和建议28条,已上报审计结果报告13篇,编发及上报审计专报1期。

审计结果表明,一些部门和街道还存在:预算外收支不真实、应做未做收入、违规购买理财产品、未能专款专用、在下属单位列支费用、内部管理存在薄弱环节、未执行政府采购、固定资产未入账、固定资产账实不符、部分工程项目未进行招投标、非税收入未按规定上缴财政专户,食堂管理不规范以及村级资源资产管理不善等问题。

六、省市跟踪审计情况

今年上半年,按照上级审计机关要求,审计部门对浦口区 “放管服”改革措施落实情况、国家和省市创新政策措施落实和保障性安居工程情况进行了跟踪审计。

(一)2015至2016年“放管服”改革措施落实跟踪审计情况

今年一季度,根据审计署要求,区审计局对浦口区2015年1月1日至2016年10月31日期间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改革政策措施落实情况进行跟踪审计,审计对涉及行政审批改革、投资审批改革、职业资格改革、商事制度改革、收费清理改革等五方面改革政策落实的相关部门和单位进行了重点调查,同时对34家企业和32位个人进行了问卷调查。

审计结果表明:浦口区政府能积极落实“放管服”各项政策措施,规范权力运行,不断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推进投资便利化改革,推进商事制度改革,清理规范收费项目,加快转变政府职能,提高行政效能,促进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推动了政府治理能力提升和廉洁建设。

但审计也发现:因省市同步监管系统平台建设滞后,部分事中事后监管还存在不足;相关政策措施宣传不到位,不少被调查企业希望相关部门加强投资过程中的辅助力度,对于不同投资规模的企业给予专门的宣传和培训,特别是对投资项目的产业方向、政策多给予分析与指导,以帮助企业减少不必要的重复投资造成的损失。

(二)2016年国家和省市创新政策措施落实跟踪审计情况

今年二季度,根据省审计厅要求,区审计局对浦口区2016年以来国家、省市创新政策措施落实情况进行了跟踪审计,审计对涉及创新政策措施落实情况的科技,发改、财政等相关部门的产业科技创新政策措施落实、涉及产业科技创新财政专项资金管理使用两方面进行了调查。

审计结果表明:浦口区政府能积极落实国家和省市创新政策措施,加强科技创新载体平台建设、促进科技成果转移转化、加大政府引导和支持力度,上级专项资金能按项目进度及时 拨付到位。

(三)2016年保障性安居工程跟踪审计情况

根据审计署要求,省审计厅对浦口区2016年保障性安居工程的计划、投资、建设、分配、运营等情况进行了跟踪审计。审计重点检查了政府购买棚改服务和货币化安置、安居工程建设管理和保障性住房分配使用情况;审计对浦口区政府及所属住房城乡建设、财政、发改、国土资源等有关部门,及住房保障管理中心等经办管理机构进行了重点审查;并对46户农村危房改造家庭和6个安居工程项目的建设管理进行了重点抽查。

审计结果表明,2016年浦口区政府能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各项政策要求,采取优化建设用地供应、加大货币化安置力度、多渠道筹集改造资金等多项有效措施,积极推进棚户区改造和各项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在改善困难群众居住条件、推进新型城镇化建设、拉动投资和消费需求、促进经济增长和社会和谐等方面取得了明显成效。

但审计也发现浦口区在保障性安居工程资金管理使用,资金支持和优惠政策落实,工程项目建设管理,住房保障分配管理等方面还存在: 195万元公共租赁住房租金收入未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金融机构违规额外收取1505万元融资服务费、1128万元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未依法公开招标、2100套保障性住房未取得工程规划许可证、施工许可证等基本建设审批手续即开工建设、2691套安居住房未按规定办理竣工验收就交付使用、2006套公共租赁住房空置超过1年、2156套已竣工1年以上的公共租赁住房未办理产权登记、未按规定及时兑现农村危房改造补助资金、未按借款合同约定用途使用贷款、已建成的877套人才公寓未及时办理竣工验收备案、施工图设计未经审查就开工建设、部分保障性安居工程配套设施存在质量缺陷、部分公共租赁住房租金难以收缴、实行公开招标以外的购买棚改服务未按规定履行报批程序等问题。

七、审计建议

(一)深化财税体制改革,健全政府预算体系

一要结合中央财税体制改革的统一部署,贯彻落实新《预算法》,健全政府全口径预算体系,深化国库集中收付制度改革。二要推进财政资金统筹使用,提高预算编制科学性,进一步盘活财政存量资金,优化财政资源配置。三要进一步加强预算执行管理,加快资金支付进度,切实提高财政预算支出执行效率。四要加强非税征管,做好财政与银行的衔接,确保财政收入的完整反映。五要加强财政库款管理和财政资金的统筹规划,在提高国库资金运行效率的基础上,保障财政资金收益。

(二)强化预算支出约束,严格部门公务支出管理

一要落实预算支出管理责任制,进一步规范“三公”经费及会议费、差旅费等支出管理,严格公务支出财务管理及报销审核。二要加强行政事业单位资产管理,建立健全透明、规范的资产管理体系,不断提高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水平。三要强化政府采购管理,严格政府采购方式和行为,规范政府采购预算管理和资金使用。强化项目预算执行监督和资金资产管理,提高财政管理绩效。

(三)全面深化绩效管理,提高财政资金绩效

一要不断完善预算编制、执行、评价与结果运用的全过程绩效管理机制,构建“要钱问绩、花钱问效、用钱有责”的闭环式绩效管理。二要加强政务信息资源共建共享的制度体系建设,科学规划,统一标准,加强部门之间的协同发展,提高信息更新的及时性和准确性。

(四)强化民生领域监管,抓好政策措施落实

一要紧紧围绕稳增长促改革惠民生等政策措施的工作部署,完善民生领域相关政策制度,抓好政策措施落实。二要加大对重点领域、重点事项和重点资金的督查力度,加快财政资金拨付和重大项目实施进度,强化重要民生项目的要素保障。三要加快建立完善相关考核激励和容错机制,为创新发展、转型升级创造良好环境。 

(五)强化问责和公开,加大审计查出问题整改力度

认真落实省市关于审计查出问题整改的相关规定,对审计查出问题整改不力、屡查屡犯的,严肃问责追责。有关部门和单位应强化主体责任意识,建立健全制度措施,强化内部控制管理,对审计查出的问题及时整改,将整改结果向区政府和有关部门报告,并及时向社会公告。 

主任、各位副主任、各位委员,随着公共财政框架的形成,财税体制改革的不断推进,新情况和新问题会不断出现,审计工作将适应经济发展新常态,适应改革发展新要求,大力推进对公共资金、国有资产、国有资源、领导干部履行经济责任情况的审计监督,创新审计方式,提高审计效率,更加关注重点项目、重点资金的管理和绩效;更加注重从体制、机制、制度层面分析、揭示和研究问题,尤其要在“保发展、促反腐”上积极主动发挥作用,推动建立完善不敢腐、不能腐的制度机制,发挥反腐败“利剑”作用。

区审计局局长  赵青
2017年7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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