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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政府代表建议办理情况的调查报告
发布日期:2017-09-30 09:43 字号:【 保护色:

区人大常委会人事代表联络委员会

2017年9月27日

 

主任、各位副主任、各位委员:

区四届人大一次会议闭会以来,区人大常委会人代联委在常委会的领导下,高度关注建议办理情况,加强代表建议跟踪督办,密切掌握全区办理情况。8月下旬根据区人大常委会年度工作安排,组织部分委员围绕区政府办理情况进行调研,走访代表和承办单位,听取区政府关于代表建议办理情况的报告,并实地查看了办理成效。在充分调查的基础上,结合前期督办情况,结合组成人员、代表以及承办单位的意见、建议,形成调查报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1、建议数量显著提升。区四届人大一次会议及闭会期间代表共提出建议160件。由区政府办理的代表建议142件,较区三届人大五次会议办理数增长了84件,增幅145%。其中,城市建设与管理类50件,占35%;文教卫生类28件,占20%;道路交通管理类24件,占17%;拆迁安置类18件,占13%;农村与水利类13件,占9%;新型问题建议9件,占6%。另有18件建议分别交由江北新区、市级相关部门、高新区、区委相关部门办理,4件关于美丽乡村建设,7件关于城市建设与管理,3件关于道路交通管理,2件关于工业经济,人事编制、家庭教育各1件。建议总数、各类别数均大幅提升。

2、办理质量稳中有进。截止目前,区政府已经解决或基本解决的建议达110件,办成率77%,较去年提升1个百分点,办理质量稳步提升。从办理重点看,城市建设与管理类办成40件,办成率80%;文教卫生类办成26件,办成率92.8%。可以看出,代表提出的城建、教育、医疗等社会难点、群众最关心的问题得到较好的解决。从办理规格看,“凤凰山下瀑布维修或重新设计”、“增加商业配套设施,方便桥林周边群众生活”等一批建议由区政府分管领导亲自推动办理,区政府主要领导还通过区政府常务会、专题会进行推进,办理规格、重视程度不断提高。

3、制度程序更加规范。一是交办更科学。闭会后,区政府办主动联系人代联委,认真梳理、归类代表建议,严格依职能确定具体承办单位。3月16日,区政府及时召开代表建议交办会,进行办理业务培训,明确承办责任,确保应知应会。二是承办更有力。坚持领导带头办,区政府主要领导、分管领导亲自推动难点建议办理;坚持加强部门合力,要求主办单位主动与协办单位进行联系沟通,同心协力办理好代表建议。三是督办更有效。灵活运用面上督办、上门督办、重点督办,在运用网络系统总体督办的基础上,对进度较慢的单位,进行电话督促、上门督查,同时联合人代联委对重点难办建议先后开展3次督办,提高了办成率。

二、存在的主要问题

区政府代表建议办理工作虽然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但也存在一些问题,需要在下一步工作中加以改进。

一是具体承办人员专业性不强。一方面是专业知识不够,一些办理小组和工作人员不固定,能力和水平缺少继承性,提交的材料中,标题、称谓、办理结果标注不规范,把代表建议写成提案、答复写成复函、大标题套小标题等。另一方面专业素养不高,主动担当作为意识不够,办理工作流于形式,对办不成的建议,进行程序性答复,没有诚恳、耐心地做好解释说明。

二是部分建议办理效率不高。有的联系代表不及时,交办之后不立即联系代表,或未经认真研究即要求退办。有的答复不认真,存在避重就轻、答非所问现象,缺乏针对性和切实可行的措施,甚至超期答复。有的办理不及时,个别单位不愿主办,没有发挥牵头调研、制定方案、提供决策参考作用,同时协办单位态度不积极,导致答复后具体行动难以落实。

三是重答复、轻落实的问题依然存在。部分单位对代表多次提出的“老大难”建议,没有在认真研究有效解决办法上下功夫,而是在答复上做文章,将办理建议变成答复建议,以代表的满意代替问题的解决,违背了办理建议的初衷。

三、关于强化代表建议办理质效的几点建议

一是加强组织领导,落实承办责任。办理代表建议是一项政治性、法律性、政策性和时效性都很强的工作,区政府要将办理工作与整体目标挂钩,用更高标准进行考核。对于需要多家单位共同办理的建议,区政府要进一步加大协作力度,加强沟通论证,积极协调解决。承办单位主要领导要将建议办理纳入重要议事日程,统筹安排部门工作,精心组织、加强督导,做到两手抓、两促进。具体承办单位要认真组织实施,健全工作制度,完善工作程序,制定可行方案,培养办理人才,确保办理工作专业性、连贯性。

二是加强沟通协调,增强办理实效。办理代表建议,不是为答复而答复,关键是要解决问题。承办单位要加强对建议的分析和梳理,把认真办理建议作为了解民情、汲取民智的重要渠道,变“电来电往”为“人来人往”,加强前期与代表面对面沟通交流,结合办理工作,深入调查研究,掌握真实情况,找到解决建议所反映问题的办法,切实改进工作。对于重点建议、“老大难”建议、热点建议和初次办理后代表不满意的建议,必须与代表见面沟通,认真听取代表意见,积极吸收采纳代表合理建议,既重答复更重落实,切实提高办理工作的效率和质量。

三是加大督查力度,强化督办成效。一要充分利用建议办理系统,切实通过办理系统全程记录办理轨迹进行网络督办,并向人大代表开放外网系统实现全面监督。二要细化办理反馈制度。在办理系统中通过代表反馈评价进行评估,细化评价项目,并根据代表评价情况决定是否发回重办。三要完善并案督办制度,对于推进困难的同类建议,及时召集各部门分管领导,集中分析研究,拿出下一步办理举措,加快同类建议办理进度。四要建立专项视察制度。要组织承办单位,邀请人大机关、部分人大代表,着重对重点建议、疑难建议和不满意建议进行专项视察,加大压力传导力度,促使承办单位更好地协调推进办理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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