浦人常〔2017〕17号南京市浦口区第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接受余荣红等同志辞去南京市浦口区第四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职务的请求的决定
发布日期:2017-10-09 10: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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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选举法》第五十四条和《江苏省各级人民代表大会选举实施细则》第五十九条的规定,浦口区第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四次会议决定:接受余荣红、黄荣、朱德军、吕洁等同志辞去南京市浦口区第四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职务的请求。
南京市浦口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2017年9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