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市浦口区第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接受马德华同志辞去南京市浦口区第三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职务的请求的决定
发布日期:2016-07-29 16: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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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7月22日南京市浦口区第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九次会议通过)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选举法》第五十四条和《江苏省各级人民代表大会选举实施细则》第五十九条的规定,浦口区第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决定:接受马德华同志辞去南京市浦口区第三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职务的请求。
南京市浦口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2016年7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