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9月14日南京市浦口区第三届人民代表大会 常务委员会第三十次会议通过) 根据选举法、省选举实施细则的有关规定和浦委〔2016〕102号文件精神,为加强对选举工作的领导,决定设立区选举委员会,选举委员会成员如下: 主 任:李好平 区人大常委会党组书记、主任 副主任:任家龙 区委副书记 赵洪斌 区委常委、常务副区长 张 岚 区人大常委会副主任 委 员:刘玉冬 区委办主任、机要保密局局长、督考办主任 窦仕海 区人大办主任 陈富国 区纪委副书记、监察局局长 刘建武 区委组织部副部长、两新工委书记 王良柱 区委宣传部副部长、文化产业办公 室主任 陈德龙 区委统战部副部长、民宗局局长 蔡新良 区政府党组成员,区公安分局党委书记、局长 宋 炎 区信访局局长 马卫东 区司法局局长 刘 俊 区民政局局长 胡祥国 区财政局副局长 盛明霞 区人大常委会人事代表联络工作委员会副主任 张 晖 区法院党组副书记、副院长 沈明志 区检察院党组副书记、副检察长 郭丽萍 区总工会副主席 汪皓月 区妇联副主席 王丽媛 团区委副书记 南京市浦口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2016年9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