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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浦口区2016年财政预算调整方案(草案)的报告
发布日期:2016-11-25 15:05 字号:【 保护色:

区财政局局长   刘党伟

2016年11月16日

 

主任、各位主任、各位委员:

我受区政府委托,向区人大常委会本次会议报告2016年浦口区财政预算调整方案(草案)的建议,请予审议。

一、浦口板块预算调整情况

(一)年初预算安排

经区三届人大次会议审议通过,2016年浦口板块一般公共预算收入104.9亿元,同比增长12%;一般公共预算支出(不含上级专项,下同)73.57亿,其中本级支出55.05亿元。2016年政府性基金收入预算112.23亿元;政府性基金支出预算102.91亿元。

(二)预算调整情况

根据收入变化和财政体制测算,建议浦口板块一般公共预算收入由年初预算104.9亿元调整至110.09亿元;区本级一般公共预算支出由年初预算55.05亿元调整至63.25亿元;政府性基金收入由年初预算112.23亿元调整至270.39亿元,政府性基金支出由年初预算102.91亿元调整至254.92亿元。

二、行政区预算调整情况

(一)2016年我区新增地方政府债券情况

2016年市财政局转贷我区新增地方政府债券11.2亿元,其中:一般债券3.6亿元,专项债券7.6亿元,根据文件要求,新增债券需用于我区公益性资本支出,优先用于棚户区改造、保障性安居工程、普通公路建设发展、一带一路、支持扶贫等方面建设 

区本级收支预算调整和新增地方债券支出安排建议如下:

1.新增一般债券3.6亿元,相应增加2016年区级一般公共预算可安排财力,建议安排用于我区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其中: 沿江二期保障房项目0.6亿元茶棚二期保障房项目1亿元柳岸听莺保障房项目1亿元、桥林三期保障房项目1亿元

2.新增专项债券7.6亿元,按要求纳入2016年级政府性基金预算管理建议安排用于我区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7.6亿元其中: 巩固五号地保障房项目2亿元巩固六号地一期保障房项目1.5亿元沿江三期保障房项目1亿元顶山南门棚户区改造保障房项目1亿元西江佳园保障房项目1亿元沿江保障房项目0.1亿元巩固4号地二期保障房项目1亿元 

(二)一般公共预算调整情况

1.年初预算安排

经区三届人大五次会议审议通过,2016年浦口行政区一般公共预算收入49.5亿元(国税收入8.3亿元,地税收入33.8亿元,其他收入7.4亿元),增长12%;行政区当年一般公共预算财力50.42亿元(本级38.05亿元,街道/园区12.37亿元),安排区本级一般公共预算支出38.05亿元。

2.全年财政收入预计

综合考虑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的降成本任务、“营改增”改革实施情况、减免取消企业收费减收因素,以及全区房地产行业运行增收现状,根据全区社会经济发展情况预计,行政区一般公共预算收入预计完成63.7亿元,增长44%,其中:国税预计完成15.7亿元,完成年初预算189.2%;地税预计完成41.3亿元,完成年初预算122.2%;其他收入预计完成6.7亿元,完成年初预算90.5%。

根据“营改增”改革以及国家调整相关税收分成比例改变收入结构,按照现行财政体制,全区收入形成的财力预计为64亿元,其中:本级46亿元,街道/园区18亿元。根据《预算法》,超收财力全部补充预算稳定调节基金。

3.行政区收支预算调整情况

(1)2016年全区一般公共预算收入由49.5亿元调整为63.7亿元。

(2)2016年区本级一般公共预算支出由38.05亿元调整为46.25亿元。除新增债券增加支出3.6亿元外,因执行过程中国家、省市相关政策要求,以及重点项目支出需要,需增加支出4.6亿元,调整内容如下:

基本支出增支1.16亿元,主要是人员支出增人增资、办公经费增加、人员死亡丧葬费、遗属补助及抚恤金、不可预见费等1.1亿元,新增学校和部门开办费、办公用房改造等部门运转经费增支0.06亿元。

项目支出增支3.44亿元,其中:

调减1.56亿元,主要是预备费0.5亿元、已用置换债券还本的2011年省转贷0.45亿元、学前教育改革发展建设经费0.2亿元、当年下达的上级指标平衡本级支出0.12亿元。

调增5亿元,具体是:

落实国家、省、市相关增资提标等政策性支出以及区级新增政策性支出4.33亿元,主要是:2015-2016年事业绩效总量控制资金兑现2亿元、机关绩效考核资金1亿元、2016年机关事业单位公积金提标增支0.5亿元、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工资调整0.3亿元、公车改革补贴经费增支0.08亿元。

保障全区中心工作及部门职能任务需要,年初项目测算增支事项0.67亿元,主要是:地税征收稽查工作经费0.3亿元、图书馆文化馆新馆搬迁经费0.09亿元、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收支差额补助0.08亿元、人才专项经费0.05亿元。

综上所述,建议:行政区区本级一般公共预算支出由38.05亿元调整为46.25亿元,增支8.2亿元,其中:新增债券安排3.6亿元、其他增支事项4.6亿元通过使用预算稳定调节基金予以解决。

4.预算稳定调节基金安排和使用情况

2015年区级财政决算,预算稳定调节基金余额为9.26亿元,2016年年初预算调用3.5亿元。根据《预算法》要求,各级一般公共预算确需增加安排的支出均通过使用预算稳定调节基金予以解决。本次预算调整,拟使用预算稳定调节基金4.6亿元,使用后,基金余额为1.16亿元。

年终,对于超收财力、结余资金、超过两年的结转资金,以及结转规模过大的政府性基金将按照《预算法》要求补充预算稳定调节基金,并作为下一年度调整预算的财力来源,按规定向区人大及其常委会汇报。

(三)政府性基金预算调整情况

1.年初预算安排

2016年年初预算中,区级政府性基金收入103.89亿元,政府性基金支出95.09亿元。

2.区级政府性基金预算调整建议

今年以来,我区土地市场不断升温,土地出让交易量和土地溢价率大幅上升,土地出让收入增幅较大。1-10月份,全区实现土地基金收入140亿元,增幅201%。

根据目前实际收入情况和四季度土地出让计划,预计全年土地基金收入实现226.32亿元,比年初预算增加129.72亿元,建议政府性基金收入预算增加129.72亿元,其中: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增加123.72亿元,国有土地收益基金增加6亿元。

相应政府性基金支出增加126.47亿元,用于新增专项债券安排支出7.6亿元,土地出让成本性支出118.87亿元。

主要调减项目有:重点工程年初预留2亿元、美丽乡村0.5亿元、地质灾害0.33亿元、废弃露采矿山治理0.13亿元。

主要增支项目有:

各类征地拆迁(含边角地和无征地主体的拆迁)、土地前期开发补助被征地农民等支出62.07亿元:地铁及宁天城际拆迁借款12.5亿元、土地收储成本结算11.44亿元、新成立平台注资及相关借款11.27亿元、离地农民进保专项资金10亿元、地铁城西路片区回购资金8.15亿元、产业用地拆迁补助4亿元、困难街道基建补助3亿元、江北新区发展基金1.5亿元。

补充政府偿债准备金(含平台补助、增资)59.88亿元:2016年1-10月份区级集团和主要园区民生及社会事业项目已投资76.36亿元,为缓解平台资金压力,防范政府债务风险,建议补充偿债准备金,结合重点工程投资情况给予平台补助和增资。

综上所述,建议:行政区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由103.89亿元调整为233.61亿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由95.09亿元调整为221.56亿元。

三、高新区预算调整情况

(一)一般公共预算调整情况

1.年初预算安排

经浦口区三届人大五次会议审议通过,2016年高新区一般公共预算收入55.4亿元(国税收入13.6亿元、地税收入36.5亿元、其他收入5.3亿元),增长12%;高新区当年一般公共预算财力23.15亿元(本级17亿元,街道6.15亿元),安排区本级一般公共预算支出17亿元。

2.全年财政收入预计

高新区一般公共预算收入预计完成46.39亿元,减少6.19%(税收收入同比增长),其中:国税预计完成16.74亿元,完成年初预算123%;地税预计完成29.12亿元,完成年初预算79.9%;其他收入预计完成0.53亿元,完成年初预算10%。

由于省市财政体制尚未明确,全区收入形成的财力暂不调整,预计仍为23.15亿元,其中:本级17亿元,街道6.15亿元。根据《预算法》,如有超收财力将全部补充预算稳定调节基金,如有短收将通过上年度预算稳定调节基金补充。

综上所述,建议:高新区2016年一般公共预算收入由55.4亿元调整为46.39亿元,支出预算不作调整。

(二)政府性基金预算调整情况

1.年初预算安排

2016年年初预算中,高新区政府性基金收入8.34亿元,政府性基金支出7.83亿元。

2.区级政府性基金预算调整的建议

根据目前实际收入情况预计,建议政府性基金收入预算增加28.44亿元,其中: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增加26.64亿元,国有土地收益基金增加1.36亿元。

政府性基金支出相应增加25.54亿元,主要用于:土地出让成本性支出23.72亿元,土地收储支出1.36亿元。

综上所述,建议:高新区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由8.34亿元调整为36.78亿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由7.83亿元调整为33.36亿元。

 

以上调整方案,请予审议批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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