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人民政府:
浦口区第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区建工局局长李成念同志受区政府委托作的关于全区建筑工程管理工作情况的报告。
会议提出以下意见和建议:
一是提高思想认识,不断增强做好建筑工程管理工作的责任感。要切实落实国家、省、市有关建筑业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制定全区建筑业发展规划,融入绿色节能理念,通过引导与大企业合作、企业抱团参与PPP项目建设等多种方式,帮助建筑企业引进人才、提升资质、转型升级,做强做大我区的建筑业。
二是加快转型升级,不断促进建筑业发展。要大力发展品牌好、资质好、信用好的建筑企业,适应江北新区发展需要。要促进本土民营企业发展,引导民营企业抓住江北新区建设机遇,加快转型升级,努力打造品牌,提高竞争力。要培育和引进更多的特级、一级资质的建筑企业,使依法诚信经营的优质建筑企业得到长足发展。
三是抢抓改革机遇,不断完善招投标机制。要勇于创新,积极探索与发展相适应的招投标机制,充分利用作为全省招投标工作第一批改革试点地区的机遇,完善模拟审批机制,不断优化程序、降低成本、提高效率,服务好全区重大项目建设。
四是突出工作实效,不断加强常态化监管。要突出监管重点,有效保障工程质量、施工安全和民工工资。要加大执法检查力度,加强对建筑工程监管,建立长效化管理制度,促进建筑企业自觉遵守法律法规,提高工程质量,争创文明优质工程。加强诚信体系建设,净化建筑市场环境。要结合“大联勤”机制,加强协调配合,形成工作合力。
以上审议意见请区政府按照监督法和《南京市浦口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实行审议意见书的办法》的有关规定,认真研究处理,研究处理情况征求区人大常委会社会事业工作委员会意见后,于两个月内向区人大常委会提交书面报告。
南京市浦口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2016年11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