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人民政府:
南京市浦口区第五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一次会议于2022年1月25日决定:
吴长兆同志任南京市浦口区人民政府办公室主任;
石 磊同志任南京市浦口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主任;
余荣国同志任南京市浦口区教育局局长;
何赟绵同志任南京市浦口区科学技术局局长;
李来芝同志任南京市浦口区工业和信息化局局长;
陈小涛同志任南京市浦口区民政局局长;
吴 峰同志任南京市浦口区司法局局长;
林 云同志任南京市浦口区财政局局长;
黄 荣同志任南京市浦口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局长;
伍明霞同志任南京市浦口区城乡建设局局长;
冯 涛同志任南京市浦口区住房保障和房产局局长;
杨延龙同志任南京市浦口区交通运输局局长;
郑恒萍同志任南京市浦口区水务局局长;
刘明珠同志任南京市浦口区城市管理局局长;
刘 飞同志任南京市浦口区农业农村局局长;
戴 蓉同志任南京市浦口区商务局局长;
程 媛同志任南京市浦口区文化和旅游局局长;
胡 景同志任南京市浦口区退役军人事务局局长;
吴春雨同志任南京市浦口区应急管理局局长;
解天庆同志任南京市浦口区审计局局长;
陈 辉同志任南京市浦口区行政审批局局长;
黄 文同志任南京市浦口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局长;
胡祥国同志任南京市浦口区统计局局长;
周 晓同志任南京市浦口区信访局局长;
李先义同志任南京市浦口区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局长。
南京市浦口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2022年1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