浦口人大
首页 人大概览 人大会议 监督工作 决议决定 人事任免 街道人大 代表风采 研讨交流 文献资料
关于分层分类社会救助体系建设情况的报告
发布日期:2023-11-29 15:41 字号:【 保护色:

 

区民政局

20231123

 

主任、各位副主任、各位委员:

我受区政府委托,向区人大常委会汇报全区分层分类社会救助体系建设情况,请予审议。

一、体系建设总体情况

近年来,我区进一步改革完善以基本生活救助、专项社会救助、急难社会救助为主体,社会力量参与为补充,数据信息共享为支撑的分层分类社会救助体系。

(一)健全低保等基本生活救助制度。常态化落实低保等城乡低收入人口认定和动态监测工作,每年及时调整低保等救助保障标准。把社会救助能力提升作为重要工作课题,持续开展低保等社会救助提质、扩围、增效工作;每年实施不少于2次专题业务培训;组织开展“社会救助宣传月”等政策宣传活动;全面落实就业成本抵扣、收入豁免、缓退渐退等政策。

(二)用好临时救助等救急难机制。对于遭遇突发事件、意外伤害、重大疾病,受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影响或其他特殊原因,导致基本生活暂时陷入困境的对象,及时开展临时救助,兜牢困难群众基本生活底线。落实社会救助“社区备用金”制度,对首次申请急难型临时救助,金额在低保标准1倍以内的,由属地社区(村)直接实施,进一步增强急难救助及时性。

(三)健全完善各类专项社会救助一是全面落实医疗救助,加强部门间信息共享,每月动态更新参保、退保人员名单,落实医疗救助对象动态认定核查机制,全面落实资助救助对象参保缴费和困难群体医疗救助政策。二是切实保障教育救助,对特殊困难群体,按规定采取减免相关费用、发放助学金或生活补助、安排勤工助学岗位等方式给予精准教育救助;对无法进入学校接受义务教育的适龄残疾未成年人,开展送教服务。三是持续完善住房救助,对城镇住房救助对象,通过配租公共租赁住房、发放住房租赁补贴等方式给予优先保障;对符合农村危房改造政策的农村住房救助对象,按照相关政策实施危房改造。四是有效实施就业救助。按规定落实税费减免、贷款贴息、社会保险补贴、公益性岗位补贴等政策,加强社会救助对象职业技能培训,发放职业培训补贴。五是统筹做好受灾人员救助,做好灾害应急救助、过渡期生活救助、临时生活困难救助和遇难人员家属抚慰、恢复重建等工作。六是积极开展司法救助,帮助在涉刑事案件中受到侵害但无法获得有效赔偿的生活困难当事人摆脱生活困境,提供救助帮扶、心理疏导、关系调适等服务。七是引导社会力量参与社会救助,鼓励和支持自然人、法人及其他组织开展慈善救助活动,健全政府救助与慈善救助衔接机制。

二、主要工作推进情况

区民政局坚持把建立完善分层分类社会救助体系、改革完善社会救助制度作为当前工作的核心课题,坚持问题导向,持续探索改革工作路径,因地制宜提升社会救助能力。

(一)分层分类落实救助,精准实施动态管理20237月起,低保标准从1030/月上调至1050/月,低保、特困等困难群众2232人受益,低保对象人均救助金额从909元增加到957元。截至10月,全区在册低保对象13271773人,累计发放低保金1676万元;特困供养对象733人,发放特困生活补贴1068万元;认定低保边缘对象105189人,支出型困难家庭47人;开展临时救助624人次,发放临时救助金61.13万元;救助孤儿、事实无人抚养等困境儿童253人,累计发放生活补贴372万元;保障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对象3042人、重度残疾护理补贴对象3838人,发放补贴资金3089.5万元、助残服务资金43.5万元。

(二)引入专业社会力量,深入开展调查评估。立足我区实际,引进和建立专业调研团队,分两个阶段,分别对在册低保、特困等对象和暂未纳入保障但存在经济困难、重病重残等问题线索的群体开展调查评估,大规模采集救助信息、挖掘救助线索。一年来,累计组织入户走访各类困难群众1000余户,发现救助信息线索104条,推动社会救助政策研判下沉到一线。

(三)加强定期走访摸排,强化特殊个案帮扶。持续开展各类特殊困难群体关注帮扶,结合高温、疫情、台风等恶劣天气、特殊节点开展走访摸排,先后走访摸排群众4000余人次,累计发现未纳入政策保障但存在一定风险的对象79122人,及时给予救助帮扶(其中,纳入低保69户、临时救助8户、链接慈善救助5户)。建立特殊个案分析研判机制,会同各街道和有关部门细致研判困难情形和风险隐患,调处特殊困难个案15个。

(四)拓展社会救助资源,用好慈善医疗基金。聚焦因病致困群众急难愁盼,探索应用大数据比对方式开展主动救助。联合区慈善总会、农业农村局、退役军人事务管理局等9个部门,经过三轮严格测算、筛选比对、调查核实、征求意见,审定救助对象200人,发放补充医疗困难救助基金约122.7万元。

(五)探索转变救助方式,试点农村救助服务。积极探索救助+服务综合救助机制,针对辖区农村困难群众分布面广、重病重残家庭众多的现状,以区级公益创投为抓手,试点对20户大重病、罕见病家庭开展一户一策上门服务。为群众提供心理疏导、康复指导、集体活动、护理技能培训、就业技能咨询、儿童学业辅导等服务,持续改善困难群众的身心健康状况,促进困难家庭重拾生活信心,更好融入社会。

(六)积极运用信息技术,持续扩大信息共享。依托区农业农村局数字乡村项目,打造特殊困难群体信息库。横向上,推动与医保、教育、人社、退役军人、农业农村等部门的数据信息汇聚共享,开展信息比对。纵向上,探索建设浦惠民生救助服务模块,为困难群众提供以浦口区补充医疗困难救助基金为主的线上申请端口,拓宽社会救助申请与信息共享渠道;目前,浦惠民生救助服务模块已完成测试,正在筹备上线运行。

三、存在问题

一是审核确认机制改革相对滞后,社会救助审核确认权限尚未下放到街道。例如,在低保审核审批过程中,由于家庭经济状况核查内容较为复杂,救助申请人、基层经办人“多跑路”“空跑路”现象依然存在;由于审批签字环节较多,保障金发放的及时性时常受到影响。

二是社会救助信息领域信息共享和信息应用效能还有待提升。一方面,虽然民政系统已建立了家庭经济状况核对平台,可提供社保缴费、税务、户籍、婚姻、金融资产、房产登记等较为全面的信息核查,但在时效性等方面还有一些技术难题;另一方面,部门间信息共享还存在共享周期、统计口径、数据精度以及政策适配度等方面的难点。

四、下一步工作打算

一是精准实施低收入人口认定和动态监测。夯实社会救助基础工作,持续落实低保、特困等低收入人口精准认定和动态监测工作,兜牢基本民生底线。全面贯彻落实省民政厅、市民政局《关于切实做好最低生活保障等社会救助兜底保障工作的通知》要求,持续推进社会救助扩围、提质、增效工作,强化救助对象家庭经济状况核对和主动摸排,用好用足各项救助帮扶政策,准确执行最低生活保障标准动态调整机制,切实做到应保尽保、应退尽退、应调尽调

二是持续改革完善社会救助工作机制。积极稳妥推进“放管服”改革,把低保、特困、低保边缘、支出型困难家庭以及残疾人两项补贴等社会救助审批确认权限逐步下放至街道一级,减少层级、精简流程、提高效能。推动建立基层社会救助日常审核综合评议机制,进一步保障困难群众各项救助补助政策“应享尽享”;探索建立低保审批急难案例“一事一议”会商制度,切实兜牢困难群众基本生活底线。

三是进一步完善社会救助议事协调制度。全面发挥好社会救助兜底性作用,推动教育、医疗、住房、司法等专项救助作用发挥,强化帮扶力量有效衔接。着力强化特殊困难个案研判、调处和救助保障能力。加强特殊困难群体摸排与跟踪关注,用好浦口区补充医疗困难救助基金,进一步纾解因病致困家庭困难,持续巩固脱贫攻坚成果。

四是持续探索完善“主动救助”机制。围绕各类特殊困难群体,特别是低保、特困等城乡低收入人口,落实定期走访和关爱帮扶措施,及时采集信息、剖析风险、解决困难;积极运用现代信息技术,进一步加强部门间数据信息共享,强化困难群众基础信息共享和数据采集能力,提高社会救助信息化水平,持续完善浦惠民生救助服务模块。

五是常态化推进基层社会救助能力提升。立足社会救助职能,每年面向基层开展不少于2次全覆盖业务培训,持续提升基层社会救助工作人员业务能力和政策执行水平;探索建立基层社会救助政策研判标准化机制,分别面向困难群众、基层经办人员印发社会救助指南,提高社会救助工作效能;积极引进专业社工机构实施调查评估,增强救助信息、救助线索、救助案例的全链条调处能力;结合区级公益创投项目,试点设立社会救助类服务项目,持续探索适宜浦口实际的社会救助服务机制。

浦口人大

版权所有:南京市浦口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地址:南京市浦口区江浦街道文德路18号

主办单位:南京市浦口区人大常委会办公室

电话(传真):025-58882157

苏ICP备17008776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