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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南京市养老服务条例》执法检查 情况的报告
发布日期:2022-10-09 14:18 字号:【 保护色:

区人大社会建设委员会

2022927

 

主任、各位副主任、各位委员:

根据市人大常委会上下联动开展《南京市养老服务条例》(以下简称《条例》)执法检查工作部署和区人大常委会2022年工作安排,今年6月以来,区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组对我区贯彻实施《条例》情况进行了检查。现将执法检查情况报告如下:

一、   执法检查工作开展情况

执法检查组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养老工作的重要讲话精神,采取市区联动、实地检查、听取汇报、调研座谈、基层走访、情况汇总相结合等方式,深入检查《条例》贯彻落实情况。一是做好检查准备。精心研究部署,周密制定执法检查工作方案,召开动员部署会,成立执法检查组,开展专题业务培训,进一步加深检查组及有关部门、养老机构对《条例》的认识。二是明确检查重点。逐条对照《条例》文本,认真梳理代表建议和民生实事项目监督中发现热点难点问题,明确了6个方面28项检查重点三是开展实地检查。622日下午,现场察看了江浦街道综合养老服务中心、八里社区居家养老服务中心和江苏省苏康老年护理中心,并召开会议,听取了区民政局、区财政局、区卫健委等7家单位关于《条例》贯彻实施情况的汇报,座谈分析影响法律实施、制约政策落实的突出问题,提出意见建议。

二、《南京市养老服务条例》贯彻实施情况

浦口区现有户籍人口34.53万人,60周岁以上老年人口7.2万人,老龄化率20.85%80周岁及以上老人约1.04万人,低保和特困对象中失能、半失能老人414人,重点空巢独居老人108人。全区现有养老机构9家(公办养老机构3家,民办养老机构6家),三级及以上社区居家养老服务中心42个(四级社区居家养老服务中心7个),社区老年人助餐点44个,社区老年人日间照料中心5个,社区居家养老综合护理中心6个。主要工作举措如下:

一是强化组织协调,提升条例实施的有效性。区政府及相关部门高度重视养老服务工作,印发《浦口区十四五养老服务发展规划》,建立养老服务联席会议机制,2021年财政投入1676.96万元用于养老服务,2022年预算投入2013万元。

二是强化服务供给,推动养老服务的多样性。区政府及相关部门建立健全多项补贴制度,深化养老时间银行服务,加快推进居家适老化改造家庭养老床位建设,全面推动医养融合,满足了多元化养老服务需求。

三是强化监督管理,增强养老工作的规范性。抓好安全监管,持续深化养老机构服务质量建设等专项行动,加强资金绩效管理,将养老建设、养老服务和养老补贴等主要项目全部纳入凡补必评项目,强化评估结果运用,提高项目资金使用效益和政策实施效果。

三、存在的问题和不足

一是城乡发展不够均衡。全区6家民办养老机构,5家都位于江浦街道,有3家涉农街道仅有公办养老机构提供兜底服务。因农村地区新建住宅项目较少,养老服务设施布局相对分散,距“15分钟养老服务圈的目标还存在一定差距。

二是供需之间存在矛盾。供需衔接不够畅通,《条例》及养老服务公共政策的公众知晓率偏低,医养结合深度服务供给不充分,政府购买服务的方式和时长与老年群体实际需求匹配度不高。

三是人员力量有待充实。《条例》第五十一条规定,支持高等学校、职业院校和培训机构开设老年医学、康复护理等相关专业或课程。目前全区养老服务从业人员明显存在年龄偏大、文化偏低、专业偏弱的问题,还需再下功夫。

四、下一步工作建议

一是突出需求导向,统筹养老服务布局。合理布局各类养老服务机构点位,推进各层次、各类别养老服务机构错位有序发展,主动顺应养老服务需求逐渐向医疗护理、康复保健、精神慰藉等多元化、高端化发展的趋势,积极推动深度融合。

二是突出效果导向,提升居家养老质效。加大对《条例》的普法宣传力度,充分发挥基层社区作用,加快老年友好型社区建设,全面推进适老化环境改造,加大养老服务时间银行开展服务频次和力度,吸引更多志愿者、企业和社会组织参与服务。

三是突出专业导向,加强人才队伍建设。充分利用江苏卫生健康职业学院等驻区专业院校资源,开展职业技能训练、继续教育和学历教育,大力培养老年医学、康复、护理、心理和社会工作等方面的专业人才。建立健全养老服务行业激励和褒奖机制,加大对正面典型的宣传报道,提升养老从业人员的收入水平和社会地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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