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全区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
开展情况的审议意见书
区人民政府:
浦口区第五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次会议听取了区应急管理局局长吴春雨同志受区政府委托作的关于全区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开展情况的报告。
会议认为,近年来,区政府及相关单位高度重视安全生产工作,深入开展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严格落实责任,强化监管措施,坚守安全底线,全区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向好。
会议指出,全区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还存在一些问题和差距,需要进一步关注。一是主体责任落实还存在短板,综合监管部门与行业监管部门职责划分存在交叉或脱节现象,企业落实主体责任的积极性和主动性还有待提升。二是风险隐患排查还不够到位,部分重点行业领域同类事故反复发生,部队大市场、群租小型企业等安全堵点和难点还需下大力气治理,网约车、中小型儿童游乐设施等新业态存在的安全风险还需加强研究和监管。三是工作机制体系还有待健全,基层执法力量还需加强,社会公众安全意识还需提升,群防群治的作用还有待进一步发挥。
常委会组成人员就更好地推进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提出如下意见和建议:
一是提高思想站位,增强安全生产责任意识。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安全生产和江苏专项整治的重要指示精神,牢固树立安全生产红线意识、底线思维,践行“人民至上、生命至上”的发展理念,加强对安全生产工作的规律性研究和科学性预判,牢牢把握安全生产工作的主动权。坚决克服侥幸心理和麻痹松懈情绪,明确主体责任,把安全生产工作落到实处,为推进浦口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实安全保障。
二是强化隐患排查,遏制安全生产事故发生。按照“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要求,强化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隐患排查治理,从源头上控制、预防和减少安全生产事故。保持对微小隐患和风险“零容忍”的态度,突出“事前预防”,重点关注小企业、小场所的安全生产问题,加强排查摸底、宣传教育和监督检查,全力消除安全生产事故隐患和监管盲区。对发现的安全隐患,逐一落实治理措施,强化跟踪落实,构建“检查、整改、再检查”的工作闭环,不断提升全区本质安全水平。
三是完善工作机制,营造安全生产监管合力。深入总结“一年小灶”“三年大灶”工作经验,把实践证明行之有效的做法形成工作制度。建立协调配合的工作机制,牢固树立“大安全”意识,形成权责一致、分工明确、协同治理的工作格局。建立规范长效的工作机制,加强基层安全执法队伍建设,提升执法专业水平,积极推动形成企业自检自查、部门专项检查、政府综合督查相结合的工作体系。建立全民参与的工作机制,深入推进全员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引入社会力量和专业力量参与安全生产监管工作,实现全社会共建共治共享。
以上审议意见请区人民政府按照监督法和《南京市浦口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实行审议意见书的办法》的有关规定,认真研究处理,研究处理情况征求区人大社会建设委员会意见后,于两个月内向区人大常委会提交书面报告。
南京市浦口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2022年3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