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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市浦口区第五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浦口区人民法院工作报告
发布日期:2022-09-27 09:50 字号:【 保护色:

各位代表:

  现在,我代表区人民法院向大会报告工作,请予审议,并请各位列席同志提出意见。

   

  过去五年工作回顾

   

  过去五年,区法院在区委的正确领导、区人大及其常委会的有力监督下,在区政府的关心支持、区政协民主监督以及上级法院的精心指导下,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紧紧围绕“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的目标,坚持司法为民、公正司法,不断加强审判执行工作和自身建设,为高质量建设现代化新浦口提供有力司法服务和保障。

  五年来,我们负重前行、攻坚克难,执法办案成效显著。新收各类案件73982件,审执结75636件,结收案比达102.24%。其中,20211-11月,新收各类案件8246件,结案8059件,结收案比达97.73%,位居全市第三。

  五年来,我们忠诚履职、勇于担当,服务大局扎实有力。平安浦口建设持续推进,涉黑恶案件如期清零;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创新项目被市区两级政府充分肯定,纳入《浦口区优化营商环境22条》,荣获全省法院破产审判先进集体。

  五年来,我们锐意进取、创新实干,司法改革亮点纷呈。在全市率先成立“审判辅助事务中心”,进一步破解案件“送达难”问题;在少家庭探索设立“润心工作室”,入选全市法院司法改革典型案例。

  五年来,我们严格管理、常抓常严,队伍素能持续提升。全院13个集体、81人次获得市级以上表彰;连续四年获评区一体化考核“第一等次”、“建设浦口”先进单位;先后涌现出全国法院司法警察先进个人,全省法院审判管理先进个人、信息化工作先进个人等一大批先进典型。

  一、聚焦全区中心工作,精准护航浦口发展高质量

  一是多措并举,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制定出台保护民营经济发展的“两意见一细则”,为企业家放心投资、安心经营提供司法保障。组建专业化审判团队,提升涉企纠纷化解效率,审结涉企纠纷24785件,努力营造诚信守法的经营环境。助力区国企改革三年行动圆满收官,今年以来,仅用一个季度,完成104件破产、清算案件审查工作,裁定受理破产、清算案件89件,占全区排查出全民所有制企业数量的41.2%。创新提炼“三步重生法”助企业新生,为全国首创,与金融机构合作推出“破产金融”新概念,促企业融资,累计助力4家民营企业重整成功,依法促进135家“僵尸企业”退出市场,引入投资总额达10.1亿元,安置职工900余人,南京王者之风破产重整案入选南京十大破产案例。编写发布破产审判白皮书,被中国破产法论坛全文转载。

  二是凝心聚力,全力打好司法“战疫”。面对新冠肺炎疫情,第一时间组建党员抗疫先锋队,对接2个街道5个社区,共计3000余人次下沉抗疫一线开展政策宣传、值班值守等工作,为疫情防控取得决定性成果作出积极贡献,1名干警在全市政法系统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中获得嘉奖。立足司法职能录制“云课堂”政策解读视频,宣传惠企政策,疫情期间成功推动1家重整企业移交并复工复产,有力服务“六稳”“六保”。充分运用智慧法院建设成果,积极推动网上立案、“宁审通”网络庭审等信息化办案方式,实现“审判执行不停摆,公平正义不止步”。

  三是恪尽职守,服务保障“三大攻坚战”。围绕防范化解重大风险,深入开展惩治非法集资犯罪专项活动,顺利审结社会广泛关注的“钱宝系”“易乾宁”等重大非法集资案件。围绕精准脱贫攻坚战,依法妥善审理农村集体产权、承包经营权流转、新型农业经营等涉农案件210件,不断增强乡村振兴的司法底色。围绕污染防治攻坚战,加大对破坏环境资源行为的惩处力度,审结浦口公益诉讼第一案——老山地区盗伐林木案等环境资源类案件65件,为长江经济带高质量发展和长三角区域一体化建设做出积极贡献。

  四是创新驱动,深度融入社会治理。积极探索打造符合浦口实际的矛盾纠纷多元化解模式,与区司法局联合发文对接非诉讼纠纷解决机制,为全市首家。在诉讼服务中心设立诉讼与非诉讼对接中心和非诉讼服务分中心,一站式、实质化开展矛盾纠纷多元化解工作。深入推进“法官进网格”,2名干警获评区十佳政法网格员,1件案例获评市年度十佳网格员案例,网格化社会治理工作被中央电视台《发现之旅》栏目报道。充分发挥“桥大叔工作室”“法润乡土”等特色司法品牌在化解矛盾、便民诉讼、法治教育等方面的重要作用。“法润乡土”被市法院评为“十大基层创新”项目,“桥大叔工作室”被评为市“维护妇女儿童权益示范岗”。

  二、聚焦法院审判职能,全力维护和谐稳定高水平

  一是常治长效推进扫黑除恶。依法审结涉黑恶犯罪案件635人,“保护伞”案件11人,执结涉黑恶案件25件,到位金额70.6万元,累计发出司法建议5条,着力铲除黑恶势力滋生土壤,如期实现案件办结率、财产刑执行案件结案率、司法建议反馈率三个100%。对“套路贷”虚假诉讼进行靶向攻击,逐案排查4483件民间借贷案件,移送犯罪线索256条,坚决斩断套路贷“黑手”。制定出台《浦口法院长效推进扫黑除恶工作实施意见》,促进“行业清源”,推动常治长效,刑庭荣获南京市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先进集体。

  二是宽严相济惩治刑事犯罪。审结各类刑事案件4115件,其中传销、危险驾驶等多发性犯罪1964件,有力提升人民群众安全感。严惩涉民生犯罪,审结危害食品药品安全案件70件,广受社会关注的“注水牛肉案”获评南京法院十大优秀案件。协同公安机关、检察机关深入开展“净网”“断卡”等专项行动,审结电信网络诈骗案件110件。推进认罪认罚从宽制度落实,近80%案件适用认罪认罚程序审结,有力实现公正效率相统一。

  三是调判结合化解民商事纠纷。牢固树立“案结事了人和”理念,审结民商事案件44218件,调解撤诉结案18951件,有力提升人民群众司法获得感。推进道交案件“网上数据一体化处理”,20195月至今运用该平台调解结案1469件,调解成功率达96.33%。依法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2件案件入选市十大消费者权益保护典型案例。畅通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和诉讼衔接渠道,审结案件2780件,一起因电信诈骗引发的劳动争议案件入选市劳动人事争议十大典型案例。

      四是扎实推进法治浦口建设。坚持监督和支持相结合,办结质量技术监督、安全生产、卫生等非诉行政执行审查案件194件,就防范法律风险向区文旅局、建设局等单位发出司法建议26份,有力推动法治政府建设。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创建“浦小法云端小课堂”普法栏目,在市教育局在线教育平台“金陵微校”上线,作为全市中小学生的线上普法课程,获评省民法典普法短视频三等奖。区法院被评为区“七五普法先进单位”。

  三、聚焦人民司法需求,强化提升民生司法高品质

  一是围绕群众诉讼之“急”,全方位优化诉讼服务。推进一站式诉讼服务中心建设,设立24小时自助立案系统,实现诉讼服务全业务覆盖、全天候运行、全流程公开,所有诉讼服务“一网通办”。在全市率先推行审判辅助事务集约化、社会化改革,对文书送达开展全流程、可视化、数字化管理,有力实现办案数量、办案质量和办案用时、群众讼累“双升双减”。

  二是围绕权益兑现之“难”,常态化开展执行攻坚。深入开展“全力攻坚解决执行难”“执行工作巩固提高年”等专项行动,执结案件24913件,执行到位金额25.29亿元,努力打通权益兑现“最后一公里”。常态化组织涉重大工程项目、涉民生等案件专项执行行动170次,有力保障经济发展大局和民生权益。践行善意执行理念,深入推进执行和解,采用“活封”“换封”等多种措施,最大限度减少对企业正常经营的影响。健全执行长效机制,完善综合治理执行难工作格局,获评全省法院执行工作和执行宣传工作先进集体。

  三是围绕民生领域之“愁”,精准化保障民生权益。加大未成年人保护力度,通过广泛开展法治讲座、模拟法庭等方式切实增强未成年人的法治意识,荣获市政法系统“四好”先进关工委优秀单位。在少家庭设立“润心工作室”,融合“司法+心理”模式,最大程度降低诉讼案件对家庭和睦、社会稳定的负面影响。工作室自今年3月成立以来,通过心理疏导成功调解案件53件,调解成功率达73.6%,多个案例及先进做法被龙虎网、学习强国等媒体平台报道,少家庭获评“南京市三八红旗集体”。

  四是围绕阳光司法之“盼”,多维度推进司法公开。以互联网平台为载体,加强审判流程、庭审活动、裁判文书和执行信息四大公开平台建设,公开裁判文书50107份,直播庭审20718场次,观看超过1107万次,被最高院评为庭审直播优秀法院。加强与中央主流媒体、司法专业媒体等沟通合作,在《江苏法治报》等媒体刊登经验做法150余篇,在中国教育电视台《法治天下》等栏目录播节目60档,被最高院表彰为在司法宣传工作中做出突出成绩的人民法院。

  四、聚焦提升司法公信,探索创新司法改革高效能

  一是严格规范权力运行监督。坚持在放权的同时加强监管,切实防止权力“任性”。院庭长办案实现实质化,担任主审法官办结案件30923件,占结案总数的40.9%。认真开展“一读三评”工作,实行“周调度,月通报”制度,实现审判执行运行态势分析点评、发改案件分析评查、长期未结案件清理常态化、制度化,确保审判执行态势良性运行。

  二是稳妥推进综合配套改革。高质量完成新审判综合楼建设和搬迁工作,高标准完成六专四室规范化建设,扎实有序推进内设机构改革。全面落实执行指挥中心“854模式”迭代升级,所有执行案件实现无纸化办公。在全省法院系统率先研发了电子档案核心数据库,高分通过了省五星级档案室和省5A级数字档案室测评验收,被评为全市首家档案工作规范化建设优秀单位。

  三是深入推进诉讼机制改革。纵深推进“分调裁审”,运用小额诉讼和简易程序累计审结案件30710件,占民商事案件总数的69.5%,有效实现案件繁简分流、快慢分道。深入推进刑事诉讼制度改革,全面落实“三项规程”,推动“轻刑快审”,运用速裁程序和简易程序审结刑事案件3148件,适用率达76.5%

  五、聚焦培树司法形象,强力锻造法院队伍高标准           

  一是始终把政治建设摆在首位。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推动工作,深入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坚持党对司法工作的绝对领导。扎实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两个坚持”专题教育,深入开展党史学习教育和政法队伍教育整顿,引导干警牢记初心使命、忠诚履职担当,不断提升政治判断力、政治领悟力、政治执行力。

  二是始终把作风建设挺在前面。严格执行防止干预司法“三个规定”,常态化开展“以案三释”警示教育,引导干警知敬畏、存戒惧、守底线。以刀刃向内、自我革命的精神扎实开展政法队伍教育整顿,对顽瘴痼疾进行大排查、大清理、大整治,落实22项重点为民实事,出台《关于进一步加强作风建设实施意见》等32项制度,推动全面从严治党落地生根。教育整顿成果被中央教育整顿督导组充分肯定,在评估情况反馈中也获得市区两级充分认可。

  三是始终把能力建设抓在日常。坚持素质建院,制定《浦口法院“两高五优”党员队伍素质提升建设方案》,推行青年法官导师制度。突出实战实用实效导向,积极开展分岗分类培训223880人次。强化案例研究,7篇案例入选中国法院年度案例。加强司法调研,28篇学术论文和调研成果获得市级以上表彰,其中1篇调研论文获最高人民法院第三十一届学术论文优秀奖。

  四是始终把接受监督落到实处。自觉接受人大及其常委会监督,先后向人大常委会专题汇报非诉讼纠纷解决机制、破产案件高效审理等重点工作。创新邀请代表开展点案式旁听,完成39293人次代表旁听活动,全面展示法院工作动态和成效。广泛接受社会监督,就政法网格员、矛盾纠纷化解等工作召开11场征求意见座谈会,召开新闻发布会、媒体通气会69场,不断改进法院工作。

  各位代表,过去五年区法院工作的发展和进步,是区委正确领导、区人大及其常委会有力监督的结果,是区政府、区政协以及社会各界大力支持的结果,是各位代表、委员关心和帮助的结果。在此,我代表区法院向大家表示衷心的感谢!我们也清醒地认识到,法院工作还存在一定的问题和不足。一是在打造高质量审判方面,审判执行工作质效仍需进一步提升;二是在服务高质量发展方面,思路和举措仍需进一步开拓创新;三是在建设高质量队伍方面,政治素质和业务能力仍需进一步加强。对于这些问题和困难,我们不回避、不遮蔽、不逃避,将紧紧依靠党委领导和各界支持,采取有效措施,努力加以解决!

   

  未来五年工作展望及2022年工作打算

   

      未来五年,是全面落实“十四五”规划,开启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新征程的关键时期。区法院将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紧扣省、市、区党代会提出的目标任务,强化“赶考”意识、“答卷”意识,切实找准服务稳定发展大局的结合点,全力促进各项工作对标找差、争先进位,奋力谱写高质量司法新篇章。

  一是坚持党的领导,在践行习近平法治思想上立足更高站位。坚持把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及系列重要讲话精神作为一项重大政治任务,切实把党的领导落实到法院工作的方方面面。巩固深化党史学习教育和政法队伍教育整顿成果,努力锤炼一支党和人民信得过、靠得住、能放心的政法铁军。

  二是坚持履职尽责,在服务保障高质量发展上展现更大担当。坚持把法院工作置于浦口发展全局中去谋划和推动,贯彻总体国家安全观,积极推进平安浦口建设。丰富完善“三步重生法”“破产金融”等机制,不断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强化审判职能,为浦口落实长江经济带发展、长三角一体化发展、南京都市圈发展等战略部署提供精准司法服务。

  三是坚持司法为民,在增强群众司法获得感上推出更实举措。加强涉民生案件审判执行力度,继续发挥“法润乡土”等特色司法品牌的重要作用,多元防范和化解社会矛盾纠纷。结合“法官进网格”活动,加强法治宣传力度,推出更多群众喜闻乐见的普法精品,让法治真正走到群众身边,走进群众心里。

  四是坚持改革创新,在激发提质增效新动能上探索更多思路。建立更加科学合理的类案指导、审判监督等长效机制,确保审判权力运行更加顺畅、监督更加有效。深化诉讼繁简分流改革,在减负去繁上用实劲,在提速增效上下苦功。深化智慧法院建设,坚持审判管理和信息化建设“双轮驱动”,提升审判体系和审判能力现代化水平。

  五是坚持从严治院,在淬炼高素质法院队伍上执行更严标准。始终把政治建设摆在首位,持之以恒推进正风肃纪,坚持反腐倡廉常抓不懈,拒腐防变警钟长鸣,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健全与人员分类管理相适应的培养机制,全力提升司法服务和保障能力。强化主动接受监督意识,不断提升公正司法水平。

  雄关漫道,前路辉煌初心不改;使命在肩,笃定前行再谱新篇。各位代表,区法院将在区委的正确领导、区人大的有力监督下,坚决贯彻落实本次大会精神,守正务实、合力攻坚,以一往无前的精神状态、矢志赶超的奋斗姿态,全力以赴做好新时代人民法院工作,为推动浦口高质量发展作出新的更大贡献,以优异成绩迎接党的二十大召开。

   

  附件

   

  《浦口区人民法院工作报告》

  相关用语说明

   

  1.“两意见一细则”:指区法院制定出台的《为贯彻落实<南京市优化营商环境100>提供司法保障的实施意见》《关于在新冠病毒防疫期间切实服务保障营商环境发展的实施意见》和《关于在审理和处理商事案件中为切实落实优化营商环境政策提供司法保障的实施意见细则》。

  2.“三步重生法”:指对有挽救可能的破产企业以三个步骤助企业重整,恢复经营。第一步,甄别、预警,在审理破产清算案件中,与企业法定代表人、关联人员会谈,了解案情和企业状态,对有挽救可能的,引导重整;第二步,根据重整企业特性和状态,在破产重整审理中,采用破产重整投资人、重整计划竞争机制,或共同组建市场、研发、生产等专业团队,完成产品升级改造,引进、研究和应用成熟技术。在重整过程中,启动府院联动机制,在政策优惠上给予必要的协调和支持;第三步,“回头看,马上办”,通过走访、座谈会形式,畅通重整企业信访渠道,提出问题,发现问题,协调解决问题,帮助重整企业真正重返市场;开启事后监督手段,为破产企业在进行征信系统不良信息消除、产权协调、税收财务等方面提供支持和帮助,以便其平等竞争、科学管理,健康有序融入市场。

  3.“破产金融”:指在法院一站式服务平台嵌入金融机构破产案件信息平台,内外网交互,连接破产、清算案件管理人以及金融机构,以便破产服务管理以及资金交易管理;由金融机构打造破产金融服务新产品,提供限额资金给管理人作破产费用使用,提供资金给破产企业解决职工债权、涉稳定以及优先权清偿等问题。

  4.“宁审通”网络庭审:指由审判人员通过互联网在线审理系统向当事人发出在线审理要求的短信通知,当事人在规定时间进入系统进行身份核实,在承办法官主导下完成在线谈话、调解、质证、开庭等审判活动的软件程序。

  5.“法官进网格”:指人民法院参与社会治理的重要形式。即法官依托网格开展法治宣传、巡回审判、协同办案等工作,实现执法办案与网格化社会治理的深度融合,有效提升矛盾纠纷多元化解能力,打造共建共治共享的社会治理新格局。

  6.“注水牛肉案”:2018年起,被告人许某广、董某祥等人为增加牛肉重量,获取非法利益,采用胶管插入牛胃的方式对活牛强行注水,后以28.5元每斤的价格销售给南京市秦淮区长虹路武某东的“清真牛羊肉”店等。武某东在明知为注水牛肉的情况下仍购买并销售,销售数额高达数百万元,严重危害公民人身健康安全。区法院以生产、销售伪劣产品罪对被告人许某广、董某祥、武某东等主犯判处有期徒刑十五年,并处罚金,判处从犯李某国、张某礼、孙某伟有期徒刑七年,并处罚金,并将各被告人违法所得予以没收。被告人上诉后,市中院二审维持原判。

  7. 道交“网上数据一体化处理”:指人民法院建立网上一体化处理平台,与公安交通管理部门、保险行业等对接,实现道路交通事故纠纷的责任认定、赔偿计算、调解、司法鉴定、法院诉讼、社会救助基金垫付及追偿、法律咨询等业务的在线处理与信息共享,确保当事人的损害得到及时赔偿。

  8.“一读三评”:“一读”指对指标数据进行解读;“三评”指对裁判文书质量、庭审(听证)质量、发改案件质量进行评查。

  9.“六专四室”:“六专”指的是专用囚车、专用囚车库、专用羁押通道、专用电梯、专用桌椅、专用卫生间;“四室”指的是羁押室、监控室、警用装备室、枪弹室。

  10. 执行指挥中心“854模式”:指将网络查控、文书发送等8类事务性工作,视频会商、执行公开等5类技术服务以及繁简分流、流程节点管理等4项管理职责交由执行指挥中心统一负责,执行实施人员集中精力办好现场查人找物、财产处置、强制执行等事项。这改变了传统的“一人”包案到底的办案模式,通过细化分工既能提升整体办案效率,又能对执行权进行分权制衡,规范执行行为。

  11.“分调裁审”:指对民商事案件进行诉前分流、诉讼调解以及速裁、快审。

  12.“三项规程”:指《人民法院办理刑事案件排除非法证据规程》《人民法院办理刑事案件第一审普通程序法庭调查规程》和《人民法院办理刑事案件庭前会议规程》。

  13.“三个规定”:指《领导干部干预司法活动、插手具体案件处理的记录、通报和责任追究规定》《司法机关内部人员过问案件的记录和责任追究规定》和《关于进一步规范司法人员与当事人、律师、特殊关系人、中介组织接触交往行为的若干规定》。

  14.“以案三释”:指以案释德、以案释纪、以案释法警示教育。

  15.“两高五优”:“两高”指高质量机关党建、高素质党员队伍;“五优”指素质争优、岗位争优、创先争优、作风争优、境界争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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