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人大概览 人大会议 监督工作 决议决定 人事任免 街道人大 代表风采 研讨交流 文献资料
关于浦口区2016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和2017年财政预算(草案)的报告
发布日期:2017-01-17 10:39 字号:【 保护色:

浦口区财政局局长  刘党伟

2017年1月4日

 

各位代表:

我受区人民政府委托,向大会书面报告浦口区2016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和2017年财政预算(草案),请予审议,并请各位政协委员和列席人员提出意见。

 

2016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

 

2016年区财政紧紧围绕区委区政府中心工作,坚持稳中求进的总基调,以“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五大发展理念为指导,更好地适应、把握新常态,落实积极的财政政策,坚定不移地保民生、保发展、保运转,加快财税体制改革,增收节支、优化结构、提高绩效,加大力度建设现代财政制度,为全面提升浦口“四个生态”建设水平提供了坚实的资金保障。

一、全区财政预算执行情况

1.2016年,浦口板块(含高新区,下同)一般公共预算收入预计完成109.6亿元,同比增长17%,完成年初预算的104.5%。其中:行政区预计完成62.3亿元;高新区(含泰山、沿江、盘城街道,下同)预计完成47.3亿元。

浦口板块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计完成98亿元,其中:行政区完成72亿元,高新区完成26亿元。

2.浦口板块政府性基金收入预计完成265.5亿元,同比增长254.1%,完成年初预算的236.6%。其中:行政区预计完成227.8亿元;高新区预计完成37.7亿元。

浦口板块政府性基金支出预计完成273.2亿元,其中:行政区完成235.5亿元,高新区完成37.7亿元。

3.浦口区国有资本经营收入完成1.04亿元,支出1.04亿元。

4.地方政府债务情况。2016年末,浦口板块政府债务余额(含债券的一类债务)为133.12亿元(一般债务74.58亿元,专项债务58.54亿元),其中:行政区政府债务余额为74.34亿元(一般债务19.54亿元,专项债务54.8亿元),高新区债务余额为58.78亿元(一般债务55.04亿元,专项债务3.74亿元)。年末余额均在人大常委会通过的2016年政府债务限额之内。

根据现行财政体制,2016年浦口板块财政总体实现收支平衡。具体支出情况待年终决算完成后再向区人大常委会汇报。

二、主要工作

1.坚持依法征收,增强公共财政实力

一是加强收入分析研判。围绕年初预算目标,针对财政收入组织中的困难,紧密联系国地税等相关部门,及时沟通信息,编写税收分析月报,对收入情况进行认真分析总结,提前预警。二是细化非税收入征收管理。编制非税收入月分析报表,将本期非税收入与上年同期收入作比较,全面分析存在问题及原因,及时总结工作成绩及经验,针对性地提出管理办法和措施,为全区财政收入有效运行提供决策依据。

2.贯彻落实“营改增”,助推企业降成本

一是推进“营改增”改革。充分发挥“营改增”领导小组办公室牵头作用,加强组织协调,围绕重点、把控进度,把“营改增”试点范围扩展至建筑业、房地产业、金融业和生活性服务业,实现增值税全面替代营业税。二是切实落实各项减免政策。全面开展行政事业性收费和政府性基金清理规范工作,暂停征收防洪保安资金,对符合条件的小微企业免征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水利建设基金、文化建设事业费、残疾人就业保障金等政府性基金,对困难性企业减免税费。三是支持拓宽企业融资渠道。预算安排专项资金,建立全区信贷风险补偿机制,与平安银行、浦发银行、建设银行、兴业银行签署战略合作协议,与紫金农商行试点合作为区内企业提供增加信贷额度、简化信贷手续、降低信贷成本和缓解信贷风险等服务。

3.加大民生保障力度,促进社会事业发展

继续加大支农投入,支持农业农村经济可持续发展,落实“浦口区十三项富民举措”,推动农民收入倍增目标实现;围绕医改的五个方面内容,配合完成卫生与计生工作职能合并,全力做好各项医改经费保障工作;落实教育规划,统筹安排各类资金,加强教育经费保障,促进教育优质均衡发展;加强环境保护和污染治理,支持环境监测能力、秸秆禁烧、“三高两低”污染防治等生态建设,提升城市综合管理水平。浦口行政区2016年教育、社会保障和就业、农林水事务医疗卫生等13个民生类科目支出共计59亿元,占一般公共预算支出82%。

4.坚持创新驱动,优化财政支持方式

一方面,进一步发挥财政资金杠杆作用,充分利用金融机构、社会资本的资金和管理优势,参照省政府投资基金的模式,研究浦口区政府投资基金的设立方案,计划从基础设施和产业项目两个方向设立母基金,并预算安排了财政资金的出资方案,明确了各支子基金牵头管理部门以及监察、审计部门的职责。另一方面,大力推广运用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模式,建立浦口区PPP项目库,截止目前,浦口区PPP项目库两批共39个项目,总投资773亿元,其中,知识产权服务大厦、南医大四附院等22个项目已完成签约落地,投资总额302亿元。

5.完善机制体制,继续构建现代财政制度

一是预算管理更加规范透明。按照全口径预算管理的要求,编制完成2016年全区预算,并报请人大批准;加快推进预决算信息公开,完成全区2016年政府预算和部门预算(含“三公”经费预算)公开工作,制定并公开《2016年区级政府部门专项资金管理清单》;实行预算执行进度考核,制定《浦口区部门预算管理综合考评暂行办法》,强化部门预算的执行进度意识,规范部门预算的执行;启用新预算编制系统,增设部门动态人员信息库和项目库,推进我区中长期滚动预算的编制。二是政府债务管理更加规范。加强地方政府债券资金使用管理,将地方政府债券中的一般债券和专项债券分类纳入一般公共预算和政府性基金预算管理,按要求严格规范地方政府债券资金使用;积极争取政府债券额度,完成当年置换计划规模8.07亿元,有效缓解了政府债务压力,优化了债务结构,降低了利息负担。三是财政基础管理水平不断提高。规范有序开展区级国库现金管理工作,最大限度保证财政资金的保值增值;继续推进政府购买服务改革,完善政府采购预算管理,创新采购模式,推行“网上商城”采购;进一步加强街道财政所规范化建设,统筹推进街道财政国库集中支付改革工作。

各位代表,2016年我区预算执行情况总体良好,财政各项工作进展顺利,这是区委区政府科学决策、正确领导的结果,是区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们加强监督、有力指导的结果,是各街道、园区和部门共同努力的结果。在充分肯定成绩的同时,我们也清醒地认识到,当前财政运行和预算执行中仍存在一些亟待研究和解决的问题:一是地方财政收入增长的基础仍不稳固;二是刚性支出需求不断增加,财政支出结构有待进一步优化;三是中期财政规划、预算绩效管理等有待进一步加强,财政管理和改革面临着更高的要求。这些问题,我们将在今后的工作中认真加以解决。

 

2017年财政预算(草案)

 

一、全口径预算编制情况

1.一般公共预算

(1)收入预算(附表1)

2017年,浦口板块一般公共预算收入预期完成110亿元,同口径比增长10%。其中:行政区61.4亿元(国税收入24.8亿元,地税收入27.8亿元,其他收入8.8亿元),同口径比增长9.2%;高新区48.6亿元,同口径比增长11%。

(2)支出预算(附表2、3)

2017年浦口板块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支出(不含上级专项,下同)86.7亿元,其中:行政区63.2亿元(本级50亿元,街道/园区13.2亿元),高新区23.5亿元(本级17亿元,街道6.5亿元)。

2017年浦口行政区本级支出预算50亿元,按照财政部统一口径,具体支出科目是:一般公共服务支出4.41亿元、公共安全支出2.94亿元、教育支出11.42亿元、科学技术支出1.31亿元、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1.02亿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0.09亿元、医疗卫生支出4.35亿元、节能环保支出0.37亿元、城乡社区事务支出2.86亿元、农林水事务支出2.32亿元、交通运输支出0.45亿元、工业商业金融支出1.77亿元、住房保障支出2.9亿元、援助其他地区支出0.37亿元、债务支出1.41亿元、预备费0.5亿元、其他各项支出1.51亿元。

高新区本级支出预算17亿元,街道(园区)支出预算19.7亿元,其中九个街道支出16.7亿元。

2.政府性基金预算(附表4)

浦口板块2017年政府性基金收入预算为183.13亿元,其中:土地基金收入175.34亿元、基础设施配套费收入7.5亿元。支出预算为161.61亿元,其中:土地基金支出153.99亿元、基础设施配套费支出7.34亿元。

行政区2017年政府性基金收入预算为152.08亿元,其中:土地基金收入145.29亿元、基础设施配套费收入6.5亿元、其他基金收入0.29亿元。政府性基金支出预算为135.91亿元,其中:土地基金支出129.29亿元、基础设施配套费支出6.34亿元、其他基金支出0.28亿元。

高新区2017年政府性基金收入预算为31.05亿元,其中:土地基金收入30.05亿元、基础设施配套费收入1亿元。支出预算为25.7亿元,其中:土地基金支出24.7亿元、基础设施配套费支出1亿元。

3.社保基金预算(附表5)

2017年度区级社保基金预算包括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金和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基金企业职工基本养老、基本医疗、工伤、生育和失业保险现已全部市级统筹,纳入市级预算管理体系。2017年我区社会保险基金收入预算为5.32亿元,其中: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收入2.92亿元、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收入2.4亿元。社保基金支出预算为4.77亿元,其中: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支出2.49亿元、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支出2.28亿元。当年收支结余0.56亿元。

4.国有资本经营预算(附表6)

2017年区属企业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编制范围包括国资集团、城建集团、交通集团、康居集团四家区属集团公司,水务集团因刚组建成立,暂未纳入编制范围。2017年区级国有资本经营收入预算3.42亿元,其中:利润收入0.97亿元、股利、红利收入0.26亿元、土地转让拆迁补偿等净收入1.92亿元、其他收入0.27亿元。

2017年,我区拟将收入的20%(0.7亿元)调入一般公共预算,此外的全部收入2.73亿元安排资本性支出。资本性支出主要用于四家集团公司的资本金注入,其中:国资集团1.84亿元,康居集团0.02亿元,城建集团0.24亿元,交通集团0.63亿元。

二、浦口行政区区级部门预算支出、专项资金支出具体情况说明

2017年区本级支出预算安排,按照深化预算管理制度改革以及实施全面规范、公开透明的预算制度要求,坚持综合预算、聚焦重点、盘活存量、统筹平衡。财政资金首先用于社会稳定、民生保障、行政事业单位正常运转等刚性支出。专项资金安排上,优先保障区委、区政府中心工作和重点项目需要,重点支持民生和社会事业发展,以及涉及民生的公益性基础设施建设。

1.区级部门预算支出

2017年部门预算编制坚持厉行节约,区本级部门机构运行经费实现总体预算零增长。行政区本级部门预算编制实行综合预算,支出合计60.6亿元(统筹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资金34.32亿元、政府性基金20.81亿元、其他资金5.47亿元),主要用于:基本支出19.56亿元,机构运转类项目支出4.71亿元,事业发展类项目支出36.33亿元。

2.区级专项资金支出

2017年财政安排专项资金167.37亿元(统筹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资金21.9亿元、政府性基金135.14亿元、其他资金10.33亿元)。主要支出如下:

(1)民生及社会事业类专项支出安排26.52亿元。主要用于:一是教育支出3.98亿元,主要是校园建设、学前教育、教育技术装备、职业教育发展、教师培训、学生资助等;二是就业与社会保障支出7.99亿元,主要是城乡居民养老、城乡低保、居民医保、困难救助、助残帮扶、就业创业服务、财政弥补基金赤字等各类社会保障政策的落实;三是医疗卫生支出2.54亿元,主要是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基层医疗机构综合改革补助、医疗卫生体系和急救体系建设、公立医院改革、医院新楼开办、医疗保障等支出;四是交运建设支出3.34亿元,主要是公交企业综合补贴、新能源汽车补贴、公共自行车新设和维护、路政养护修复等;五是农业水利发展支出7.62亿元,主要是美丽乡村建设、防汛消险、农业发展项目、水利重点片区建设、河道疏浚、屠宰禁养区清理整治、生态补偿等;六是社会稳定和文体支出1.04亿元,主要是大联勤、平安浦口、文化发展、体育设施维护、各类赛事经费等。

(2)科技创新产业发展类专项支出安排18.55亿元,主要用于落实科技创新和产业转型驱动引导政策。主要项目有:一是人才专项0.77亿元;二是科技创新等支出0.32亿元;三是产业转型驱动经济发展支出17.46亿元,主要是政府投资基金、产业发展扶持、金融扶持、中小企业发展、旅游发展等支出。

(3)城乡管理服务与建设类专项支出安排69.41亿元,主要用于:一是土地收储成本结算、耕地保护补贴、产业用地拆迁补助、占补平衡等支出60.93亿元;二是城乡规划、基础设施建设、保障房建设、建筑产业发展等支出3.4亿元;三是市政养护管理、居民物业管理等城市治理支出4.22亿元;四是生态环境建设支出0.86亿元,主要是地质灾害治理、矿山治理、垃圾分类、秸秆禁烧、污染防治等。

(4)政府重点工程项目支出安排14.54亿元。其中:2016年及以前年度重点工程4.23亿元、2017年新增重点项目10.31亿元。

另外,安排预备费0.5亿元,援疆、援藏、援青等对口支援专项0.39亿元,政府性债务还本付息3.13亿元。

 

2017年财政工作主要任务

 

为全面完成2017年各项预算任务,我们将按照区委区政府的决策部署和总体要求,着力推进以下四方面工作:

一、夯实区域财力基础,进一步体现稳定性

密切关注“营改增”后中央、省市财政体制调整,关注江北新区财政体制建立后对我区收入、财力的影响,加强新一轮财税管理体制改革的研究和预案储备,积极争取省市的关心和支持,确保财政收入继续保持稳步增长,夯实区域财力基础。坚持从功能定位出发,更加注重和体现资源优势和产业特点,做好重点税源和重点企业跟踪,营造良好的企业发展环境,构建企业服务联动机制,激发经济发展的内生动力和创新活力,涵养培育优质财源,助力我区经济发展。

二、实施积极财政政策,进一步体现导向性

围绕我区“十三五”规划,加强与相关产业部门的配合,推进我区新一轮产业政策体系的研究,着力提高产业政策的针对性和有效性。积极支持科技创新,加大科技领域资金统筹与投入力度,落实促进产业创新升级政策,对接落实“中国制造2025”、“互联网+”战略和相关政策,加快培育战略性新兴产业,努力激发科技创新活力,推进经济转型升级、运行提质增效。积极支持现代服务业发展升级,推动文化创意、金融服务等领域产业的协调发展,进一步增强发展后劲。积极支持中小企业发展,充分运用融资服务平台和产业发展基金,不断拓展中小企业的融资渠道。

三、优化财政支出结构,进一步体现公共性

按照积极稳妥、量入为出的原则,统筹盘活存量资金,减少资金沉淀,提高使用效率,集中财力用于确保教育、卫生等重点社会事业领域,落实交通路网、城区安全运维、养老服务等重点项目的经费保障,着力解决城市管理中的瓶颈问题,加大对环境整治、美丽乡村等方面的资金投入力度。厉行勤俭节约,坚持控标准、压规模,严控会议、培训等公务支出,调减执行进度较慢、绩效评分较低的经常性项目,合理压缩新建和升级改造类信息化项目,进一步压缩一般性支出,降低行政运行成本。

四、深化财政管理,进一步体现规范性

一是巩固管理基础。坚持先有预算、后有支出,强化预算刚性约束;完善预算执行动态监控机制,建立预算支出责任制度,加快支出执行进度。二是拓展管理范围。将财政监督融入财政管理全过程,抓住重大资金、重大项目等方面,深入开展监督检查,强化财经法纪;提升管理绩效,拓展部门预算绩效目标编审范围,促进财政支出绩效管理与部门预算编制有机结合,将涉及教育、水利、科技、卫生、交通、民政等领域的23个项目共计约4.7亿元资金纳入2017年度预算绩效管理。三是进一步推广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模式。设立浦口区PPP项目专家库,建立健全实施方案审核评审机制,参照省PPP项目融资支持基金运作模式,新设“浦口区PPP融资支持基金”,为区内PPP项目提供融资支持。四是推进浦口区政府投资基金的运作。全面完成各支子基金的设立工作,整合完善中科招商种子基金、集成电路产业基金、科创重点企业融资支持基金、园区产业基金和旅游产业基金,新设立天使投资基金、科技成果转化风险补偿基金、文化产业发展基金、“四个平台”建设扶持基金、人力资源产业发展基金和美丽乡村建设发展基金,指导各牵头部门完成基金的设立、基金管理机构招标,推进基金实质运作。

各位代表,2017年是实施“十三五”规划承上启下的重要之年,我们将在区委、区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区人大、区政协的监督指导下,凝心聚力、开拓进取、深化改革、扎实工作,全面完成年度工作目标任务,为建设“强富美高”新浦口作出新贡献!

 

附:名词注释

1.浦口板块:是指浦口行政区划范围,目前行政体制包括行政区和高新区。行政区含江浦街道、永宁街道、汤泉街道、桥林街道、星甸街道、顶山街道、经济开发区、珍珠泉风景区、海峡两岸科技工业园、老山旅游度假区、求雨山文化创意产业园和汤泉温泉旅游度假区;高新区含泰山街道、沿江街道、盘城街道。

2.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包括地方固定收入以及中央与地方共享收入中地方所得部分。其中:(1)地方固定收入包括:城建税、房产税、土地增值税、城镇土地使用税、印花税、车船税、耕地占用税、契税和地方政府非税收入中的专项收入、罚没收入、行政事业性收费、国有资本经营收入、国有资源(资产)有偿使用收入。(2)中央与地方共享收入地方所得部分包括:国内增值税的50%部分、企业所得税和个人所得税的40%部分。

3.同口径比增长:2016年5月1日起正式实施营改增税制改革和体制调整,同口径比增长是指将2016年1-4月份收入调整为“营改增”后的收入口径作为基数计算的增幅。按照2016年实现收入109.6亿元测算,一是将2016年1-4月份收入调整为“营改增”后的收入口径测算基数,需调减7.5亿元,二是考虑高新区南瑞集团搬迁因素,需调减2.1亿元。综上,调整后2016年板块收入基数为100亿元,按照10%增幅测算,2017年收入预算为110亿元。

4.部门预算:就是一个部门一本预算。部门预算是由政府各部门编制,经财政部门审核后报同级人民代表大会审议通过的反映部门收入和支出的预算。(1)基本支出预算:是指部门(单位)为履行工作职能、保障机构基本运转所需的年度经费支出预算,包括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2)项目支出预算:是指为实现特定的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需的年度专项经费支出预算。

5.政府性基金:是指各级人民政府及其所属部门根据法律、国家行政法规和中共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的规定,为支持某项事业发展,按照国家规定程序批准,向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征收的具有专项用途的资金。

6.非税收入:是指除税收以外,由各级政府、国家机关、事业单位、代行政府职能的社会团体及其他组织依法利用政府权力、政府信誉、国家资源、国有资产或提供特定公共服务、准公共服务取得的财政性资金,是政府财政收入的重要组成部分。

7.“三公”经费:是指财政拨款支出安排的出国(境)费、车辆购置及运行费、公务接待费这三项经费。

8.预算信息公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规定,各地区和部门要向社会主动公开预算信息,各级政府财政部门负责本级政府总预算、决算的公开,各部门负责本部门预算、决算的公开。

9.政府购买公共服务:是指通过发挥市场机制作用,把政府直接提供的一部分公共服务事项以及政府履职所需服务事项,按照一定的方式和程序,交由具备条件的社会力量和事业单位承担,并由政府根据合同约定向其支付费用。

10.预算绩效管理:是将绩效管理理念、绩效管理方法融入预算管理的全过程,使之与预算编制、预算执行、预算监督一起成为预算管理的有机组成部分,是一种以绩效目标的实现为导向,以绩效运行监控为保障,以绩效评价为手段,以结果应用为关键,以改进预算管理、优化资源配置、控制节约成本、提高公共产品质量和公共服务水平为目的的预算管理模式。

11.全口径预算:是把政府所有收支全部纳入统一管理,其目标定位于构建一个覆盖所有收支,不存在游离于预算外的政府收支,是将所有类型的财政资金收支都纳入统一管理体系的制度框架。我国政府全口径预算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预算、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社会保险基金预算。一般公共预算指的是以税收为主体的财政收入,安排用于保障和改善民生、推动经济社会发展、维护国家安全、维持国家机构正常运转等方面的收支预算;政府性基金预算是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在一定期限内向特定对象征收、收取或者以其他方式筹集的资金,专项用于特定公共事业发展的收支预算;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是对国有资本收益作出支出安排的收支预算;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是对社会保险缴款、一般公共预算安排和其他方式筹集的资金,专项用于社会保险的收支预算。

12.综合预算:是指在编制部门预算时,将各部门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以及其他收入统筹考虑来安排部门预算支出的一种预算管理模式。

13.地方政府债务:指有财政收入的地方政府及地方公共机构发行的债券,是从财政部债务系统中提取的经过全国人大认定的债务,也是是地方政府根据信用原则、以承担还本付息责任为前提而筹集资金的债务凭证。

14.置换债券:在财政部甄别存量债务的基础上,把地方政府的短期、高息债务,如银行贷款、理财产品及城投债等,置换为中长期、低成本的地方政府债券。这一措施对于减轻地方政府偿债压力、降低系统性风险具有关键作用。

15.PPP:(Public-Private-Partnership),即公私合作模式,是公共基础设施中的一种项目融资模式。在该模式下,鼓励私营企业、民营资本与政府进行合作,参与公共基础设施的建设。

16.政府投资基金:是指由各级政府通过预算安排,以单独出资或与社会资本共同出资设立,采用股权投资等市场化方式,引导社会各类资本投资经济社会发展的重点领域和薄弱环节,支持相关产业和领域发展的资金。

17.各科目涵盖内容

“一般公共服务”包括:四套班子及相关机构、政府组成部门、工商行政管理、质量技术监督、民主党派及工商联、群众团体等事务支出。

“公共安全”包括:武装警察、公安、国家安全、检察、法院、司法、劳教、国家保密支出等。

“教育”包括:教育管理事务、普通教育、职业教育、特殊教育、教师进修及干部继续教育支出等。

“科学技术”包括:科学技术管理事务、基础和应用研究、技术研究与开发、科技服务、社会科学、科学技术普及、科技重大专项等。

“文化体育与传媒”包括:文化、文物、体育、广播影视、新闻出版、文化事业建设费支出等。

“社会保障和就业”包括:社会保障管理事务、民政管理、企业改革补助、就业补助、抚恤、退役安置、社会福利、残疾人事业、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自然灾害社会救济支出等。

“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包括:医疗卫生管理事务、公立医院、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公共卫生、医疗保障、中医药、食品和药品监督管理、计划生育事务支出等。

“节能环保”包括:环境保护管理事务、环境监测与监察、污染防治、自然生态保护、能源节约利用、污染减排、资源综合利用支出等。

“城乡社区”包括:城乡社区规划管理、公共设施、环境卫生、建设市场管理与监督支出等。

“农林水”包括:农业、林业、水利、扶贫、农业综合开发事务支出等。

“交通运输”包括:公路水路运输、铁路运输、石油价格改革对交通运输的补贴支出等。

“资源勘探信息等事务”包括:制造业、建筑业、工业和信息产业监管、安全生产监管、国有资产监管、支持中小企业发展和管理支出等。

“商业服务业等事务”包括:商业流通事务、旅游业管理服务、涉外发展服务、其他商业服务业等事务支出。

“金融”包括:金融部门行政与监管、金融发展支出等。

 “住房保障”包括:保障性住房支出、住房改革支出和城乡社区住宅等支出。

  预备费:根据《预算法》规定,各级政府应当按照本级政府预算支出的1% 至3%设置预备费。

友情链接:

版权所有:南京市浦口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地址:南京市浦口区江浦街道文德路18号

技术支持:浦口区信息中心

主办单位:南京市浦口区人大常委会办公室

电话(传真):025-58882157

苏ICP备17008776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