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浦口区人民法院工作报告
发布日期:2018-01-09 14:33 字号:【 保护色:

  各位代表:

  现在,我代表区人民法院向大会报告2017年主要工作情况和2018年工作打算,请予审议。

   

  2017年主要工作情况

   

  2017年,区法院在区委的正确领导、区人大的有效监督、区政府的关心支持和上级法院的有力指导下,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大、十九大精神,紧紧围绕建设“双创高地、智慧新城”目标,全面加强党的领导,稳步提升审判质效,积极推进司法体制改革,着力构建开放透明便民的“阳光司法”,全力打造现代化服务型法院,为“四个生态”新浦口建设提供了有力的司法服务和保障。

  一、严格公正司法,维护社会公平正义

  强化宗旨意识,忠实履行审判职能,主动传递司法“正能量”。2017年,受理各类案件16807件,办结16335件,同比分别上升4.75%和4.1%。

  一是加强刑事审判工作,增强人民群众安全感。全年受理刑事案件843件,同比上升7.8%,办结791件,判处罪犯998人,保持对严重危害社会治安犯罪的高压态势。落实中央反腐败决策部署,办结贪污贿赂、渎职犯罪案件3件4人。依法惩处涉众型经济犯罪,办结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组织领导传销活动案件49件。贯彻“教育、感化、挽救”方针,判处未成年罪犯6人,适用缓刑2人,封存犯罪记录6份。以认罪认罚从宽试点改革为契机,深入推进刑事案件速裁程序试点改革,全年受理刑事速裁案件459件,办结430件,当庭裁判率、服判息诉率均有所提升。

  二是推进民商事审判工作,助推诚实守信社会氛围。全年受理民商事案件10358件,办结10045件。其中办结婚姻家庭、赡养、继承等家事案件1391件,与司法、妇联、团委等部门建立家事调查员参与调查和调解家事纠纷工作制度;办结交通事故损害赔偿案件1089件,同比下降8.18%,引导安全文明出行;办结房地产纠纷案件1096件,保障房地产市场调控政策落实;办结物业纠纷案件1007件,促进物业管理规范化和业主自治;办结劳动争议案件718件,对欠薪案件开辟“绿色通道”,助力打造“无欠薪”城市;办结买卖、租赁、承揽等合同纠纷案件1582件,依法保护产权,尊重契约自由,倡导诚实守信;办结票据、保险、证券、股权、信用卡等金融纠纷案件125件,防范和化解金融风险;办结金融借款、民间借贷案件1646件,规范和引导民间融资健康发展;受理破产纠纷案件11件,设立破产财产处置绿色通道,制定执行案件转入破产程序的具体工作流程,开展执转破专项活动。

  三是攻坚“执行难”,维护人民合法权益。2017年是基本解决执行难的关键之年。全年共受理执行案件5539件,同比上升23.47%,执结5012件,同比上升15.03%,执行到位总金额3.6亿元,“破解执行难工作”得到上级法院的肯定。加大失信联合惩戒力度,将690名失信被执行人信息纳入“黑名单”。加大强制执行力度,拘传240人次,搜查13起,罚款60.65万元,依法对202名被执行人采取司法拘留措施,同比上升2.6倍。继续推行在淘宝网等网络的司法拍卖,上传拍品92件,成交77件,成交金额1.4275亿元。

  四是发挥审判职能,推进法治浦口建设。受理环保、质量技术监督、安全生产、卫生、食品药品等非诉行政执行审查案件65件,办结59件。通过规范执行审查程序等措施,督促相关部门提高依法行政水平。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对职业打假人的牟利性打假行为进行规制。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理念,审理浦口区公益诉讼第一案--老山地区盗伐林木案件,坚决制止和惩处破坏生态环境行为,为打造宜居生态新浦口做出努力。发挥小额诉讼程序的制度优势,全年共受理民事小额诉讼案件1582件,办结1462件,平均审理天数缩短为46.82天,进一步提高了诉讼效率。

  二、立足中心工作,依法服务保障发展大局

  突出重点,积极作为,始终坚持把服务大局作为法院工作的重要任务,确保与地区中心工作同频共振。

  一是服务新浦口建设,营造稳定发展环境。依法妥善审理破产及非破产强制清算等案件,努力推动中生钙业公司等企业的破产清算,江苏佳汇新材料有限公司等企业的破产重组,挽救破产企业,切实服务地区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经验做法在全市法院系统推广。积极支持中央“全面停止军队有偿服务”重大改革,妥善审理辖区内涉军停偿案件,优先立案,优先办结,优先执行,及时受理46件,办结46件,有效维护军地双方合法权益。努力化解非诉行政执行案件矛盾,妥善处理房屋征收、土地征收、违法建设拆除等重点领域的纠纷。积极应对农村土地纠纷问题,办结土地承包类案件115件,规范农村土地流转,助推城镇化建设发展,保护农民合法权益。

  二是关注涉民生类案件,创造和谐生活环境。加强产权司法保护,增强人民群众财产安全感。组织发放破产清算企业南京金口机械集团有限公司的职工工资221万余元。通过司法拍卖,为天嘉服饰公司400余名职工发放工资500余万元,有效保障了广大职工及债权人的合法权益和辖区的社会稳定。针对浦口城镇化建设深入推进、各新建小区不断涌现、物业合同纠纷急剧增长的情况,区法院在办案同时,加强与区房产局、各街道及相关物业公司沟通,共同完善纠纷解决机制,强化社会自治参与度,积极将矛盾化解在诉讼前置程序。建立健全环境资源保护联动机制,加强与公安、检察、环保、水利、渔政行政执法部门及其他职能部门合作,加大环境资源审判宣传力度,形成生态文明建设合力。

  三是推进“阳光司法”,传递司法为民正能量。以信息化建设为支撑,以审判流程公开、庭审活动公开、裁判文书公开、执行信息公开为手段,助力司法公正目标的实现。2017年,网络庭审直播案件477件,裁判文书在互联网上公布6135份,方便各方当事人、社会公众全方位参与监督。连续五年开展“邀请十万群众进法院”活动,今年邀请群众7152人旁听1940件案件。加强自媒体建设,充分发挥主流媒体和网络媒体的优势,打好法治宣传的“组合拳”。微信公众号及官方微博全年发布信息408条,在中国教育电视台《法治天下》录制播出节目6档,在《人民法院报》、《江苏法制报》等媒体发表各类宣传稿件51篇。组织开展“百场庭审进高校、进社区”活动,传播法治理念,培育法治环境。2017年,我院被最高法院评为在司法宣传工作中做出突出成绩的人民法院。全面加强人民陪审员工作,完成人民陪审员“倍增计划”,91名人民陪审员通过人大审核任命,目前参审率达84.13%。

  三、聚焦司法改革,回应群众多元需求

  自司法体制改革以来,区法院以自我革命的决心和勇气,着力改革体制机制,下决心解决影响司法公正和制约司法能力的深层次问题,提升审判质量效率,增强司法公信力。

  一是落实司法责任制改革,审判质效稳步提升。严格按照中央政法委的要求,推动法官员额制改革,将审判权集中到52名员额法官手上,办案质量要求更加严格,人员结构更加优化,职业发展渠道更加畅通。严格落实院庭长办案要求,确立院庭长办案示范机制,2017年院庭长办结案件7049件,占结案总数的44.3%。建立法官业绩考核评价机制,对案件繁简分流进行开创性改革,充分发挥小额诉讼程序、速裁程序、简易程序的制度优势,设立专门的速裁组织,开创性试点由人民陪审员协助送达工作,切实做到“简案快审”。

  二是打造“智慧法院”,完善各项诉讼功能。严格落实立案登记制,大力推行网上立案常态化、窗口立案电子化的立案新模式,网上立案3946件。推进诉讼服务中心标准化建设,在诉讼服务中心设置导诉机器人,为当事人提供综合性、智能化的诉讼服务。持续开展院庭长信访接待活动,每个工作日均有中层以上干部接访,共接待群众来访252件次。12368工作热线接收查询咨询案(事)件3854件。为当事人提供法律援助,设立区司法局法律援助中心驻法院工作站,全年帮助符合条件的当事人减免诉讼费用11.83万元。提高公告送达效率,制定了《浦口法院公告送达实施办法》,利用互联网开展网络公告送达工作,全年刊登送达公告2560份,为当事人节省登报公告费用76.8万元。

  三是创新执行工作机制,积极回应社会期盼。在区委领导和支持下,以“两办”名义出台了《关于支持人民法院基本解决执行难工作的实施意见》。通过“点对点”及“总对总”网络查控系统,在线查询被执行人的财产情况,及时控制执行标的,目前已覆盖金融、不动产、人口、车辆、地税、工商、公积金、支付宝等17个领域,编织执行信息化“天网”。加强内部合作,执行局与审判部门和立案庭共同建立联动协作机制,避免被执行人在审判阶段转移财产。以“凌晨执行”、“假日执行”等手段,强化执行威慑,全年共开展执行集中行动44次,出动人员1817人次,主动邀请人大代表视察和监督执行过程。深化执行工作机制改革,建立执行案件律师调查令工作机制,支持、鼓励律师依法协助人民法院查人找物。探索执行悬赏公告制度,压缩被执行人逃避执行空间。

  四是加强基层法庭建设,便民利民亮点更加突出。江浦法庭积极参与辖区综合治理,加强对人民调解工作的指导,积极开展法庭开放日活动,进一步提升辖区群众法治观念。桥林法庭加强与妇联的合作,揭牌成立“桥大叔”婚姻家庭纠纷调解工作室,有效维护辖区内婚姻家庭纠纷中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永宁法庭开展了“法润乡土微课堂”活动,通过“法润乡土微课堂”、“乡间巡回法庭”和“法官预约调解”三个载体,将“百名法官进百村”活动落到实处,积极打造无讼社区,努力建设美丽乡村。做法得到市、区两级政法委和市法院的充分肯定,市委政法委《南京政法》专刊对该活动进行了专项刊登。

  四、坚持从严治院,打造过硬法官队伍

  “清心为治本,直道是身谋”,我院坚持内强素质,外树形象,确保法官队伍与区委要求同向,与人民群众同心,与时代发展同步。

  一是狠抓政治思想建设。通过组织参加十九大精神轮训、院党组中心组(扩大)学习、各党支部党员会议等方式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会议精神,严守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开展“旗帜鲜明讲政治”专题学习培训、“政法干警永远忠于党”主题教育等一系列主题活动,积极发挥总支和支部的战斗堡垒作用,崇严尚实、干事创业的氛围更加浓厚。

  二是深抓司法能力建设。高度重视业务培训,健全分级、分类培训体系,开展全员培训,共组织培训29期200余人次。注重培养青年法官,充分发挥庭长、资深法官的业务传帮带作用,促进青年法官司法能力提升。高度重视司法调研对法官能力的促进功能,3名法官撰写的论文在全国和省级学术研讨评比中获奖。2017年,共有1个集体、12名个人受到市级以上表彰。

  三是严抓党风廉政建设。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坚持问题导向,结合区委巡察组对我院巡察提出的问题,认真整改,把加强党风廉政建设与提升审判工作一起落实、一起考核。坚决执行法官任职回避、重大事项报告、防止干预过问案件等制度。把党建工作作为主业牢牢抓在手上,认真执行党风廉政建设“五项清单”制度,确保责任明确、履责有据。开通廉政短信平台,随案向当事人发放廉政监督卡,随机抽取案件开展回访,不断强化对司法权运行的内外部监督。对发现的违纪行为坚决查处,2017年共处分2人,移送纪委查处1人。强化人员管理,启用人脸识别考勤系统等措施,严明工作纪律。

  四是主动接受社会各界监督。主动邀请代表、委员视察法院、旁听庭审、参与调解、见证执行、评查案件等工作,共邀请代表视察座谈102人次,旁听庭审、见证执行18人次。创新联络方式,通过手机报、“浦口法院”微信推送浦口法院快讯,方便代表和社会各界及时了解法院工作。认真对待媒体舆论监督,组织召开关于“法润乡土”、执行难等主题的新闻发布会和通报会5次,认真倾听民意、汲取民智、改进工作。

  各位代表,过去的一年,区法院取得了一定的成绩,这是在区委正确领导、区人大及其常委会依法监督、区政府和区政协以及社会各界大力支持下取得的结果。我代表区法院,向各位人大代表,向所有关心和支持法院工作的各界人士表示衷心的感谢!同时,我们也清醒地认识到在具体工作中还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一是案件数量长期高位运行,人案矛盾突出。二是人民群众对司法多元化的需求与法院的审判效率之间还存在着不平衡的现象。三是改革创新工作方法与手段有待进一步拓展。

   

  2018年工作打算

   

  2018年,区法院将以党的十九大为指引,认真落实市委、区委“两聚一高”新要求,把聚焦富民作为抓工作谋发展的基本导向,聚力创新、补齐短板,重点突破、全面提升,推动各项工作“上水平、创一流”,为新时代浦口建设作出积极贡献。

  一是强化党的建设,坚定司法为民的理想信念。把政治建设摆在首位,认真学习十九大精神,树牢干警“四个意识”。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武装头脑,统揽工作,并运用到审判工作实践。认真执行区委党风廉政建设“五项清单”制度。开展多种形式的党建活动,强化党总支和各党支部的战斗堡垒作用,以党建促队伍,以队伍促业务,全力提升法院整体工作水平。

  二是充分发挥司法能动,依法服务地区发展。围绕全区中心重点工作,牢固树立法治理念,自觉运用法律思维,有针对性地延伸司法服务,不断增强服务辖区社会经济发展的主动性和实效性,进一步营造审判追求高效、司法确保公正、守法人人尽责的法治氛围。全力护航防范化解重大风险、精准脱贫、污染防治的“三大攻坚战”,完善破产审判、环境资源审判等专项审判机制,服务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保护和激发小微型企业创新创业动力,为全区重大战略实施和经济平稳运行做出努力。

  三是积极回应司法需求,增强人民群众获得感和幸福感。立足实际,以问题为导向,认真总结便民利民的新举措。加强产权司法保护,增强人民群众财产安全感。针对浦口快速发展面临房屋及土地征收、环境保护、食品药品等重点领域案件量增加的特点,妥善处理相关案件,为辖区群众美好生活提供保障。进一步紧紧围绕“四个生态”建设,加大环境污染案件的惩处力度,为生态浦口建设提供坚实的司法保障。

  四是继续推进改革创新,全面提升司法公信力。以“创新驱动、狠抓落实”为工作理念,对外学经验,对内聚合力,进一步打造“智慧法院”。充分利用“大联勤”平台,建立覆盖全区的“互联网+执行”系统,实现执行工作信息化。进一步推进案件繁简分流,加强案件审理的专业化、规范化和高效化。总结司法责任制试行改革经验,坚持“简案快审、难案精审”,进一步提升内涵,深挖潜力,不断提升办案质量和效率。

  五是强化队伍建设,进一步推进司法责任制。围绕“谁审判、谁负责”工作目标的落实,开展审判人员分类管理工作,进一步配齐配强审判团队,不断推进司法责任体系和提升司法能力。着力提高法官办案水平,进一步统一裁判尺度。强化政治纪律和组织纪律,严格遵守廉洁纪律、群众纪律、工作纪律和生活纪律,铸造对党忠诚、政治过硬、业务过硬的法官队伍。

  各位代表:2018年浦口发展的新蓝图,等待我们每个浦口人用勇气、智慧和实干来绘就。使命催人奋进,发展任重道远。面对区委的重托,群众的期待,浦口法院将不忘初心、牢记使命,强化责任、勇于担当,为浦口发展迈进新时代、开启新征程、续写新篇章做出积极贡献!

   

   

   

   

  附录一:相关用语说明

  1、小额诉讼程序:基层人民法院及其派出法庭审理事实清楚、权利义务关系明确、争议不大的简单民事案件,标的额为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上年度就业人员年平均工资百分之三十以下的,实行一审终审。

  2、“点对点”金融司法查控系统:指由省法院集中全省各级法院关于被执行人及其财产的查控要求,向协助查控银行发送,各协助查控银行通过网络以标准化的数据格式反馈协助查控结果。通过这一系统,人民法院查询、保全和执行被执行人的银行存款将更加快捷有效。在省政府金融办、省银监局和省银行协会的大力支持下,目前已与工商银行、农业银行、中国银行、建设银行、交通银行、邮储银行、江苏银行、南京银行等21家银行正式联网,另有46家商业银行即将联网,从今年起实现查询范围由个人账户扩大至法人账户,实现所有账户查封、冻结、划拨一体化。

  3、“总对总”全国法院网络执行查控系统:通过与国家工商总局、银监会、国家组织机构代码中心、公安部公民身份证号码查询中心和全国20家金融机构实现专线连接,通过“总对总”的实时电子数据交换,系统便会自动反馈被执行人在银行开立的账户、余额、资金往来以及其他财产、身份等信息。通过填写申请表、电子文书盖章、领导网上审批,便可冻结、扣划被执行人账户内的存款。

  4、失信被执行人信息纳入“黑名单”:为惩罚信用缺失、维护社会诚信,最高人民法院下发《关于公布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的若干规定》,并于2013年10月1日正式实施。根据该规定,被执行人具有履行能力而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并具有六种情形之一的,其信息应纳入最高人民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库,并向社会公布。主要包括:(1)以伪造证据、暴力、威胁等方法妨碍、抗拒执行的;(2)以虚假诉讼、虚假仲裁或者以隐匿、转移财产等方法规避执行的;(3)违反财产报告制度的;(4)违反限制高消费令的;(5)被执行人无正当理由拒不履行执行和解协议的;(6)其他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的。该名单库被新闻媒体形象地称为失信人“黑名单”。

  5、“邀请十万群众进法院”活动:2013年初,市法院针对多数群众不了解司法流程和司法方法,少数法官庭审能力不强、司法行为不规范的情况,经过认真研究决定在全市法院开展“邀请十万群众旁听万起案件庭审”活动。区法院敞开大门,全方位公开案件庭审信息,群众凭身份证就可以到法院旁听庭审,让法官“面对面”地接受群众的检验与评判,促进法官强化庭审规范,提升审判能力,提高公正司法水平。

  区人民法院院长 陈高峰

  2018年1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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