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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市浦口区第四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关于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工作报告的 决议
发布日期:2018-01-09 14:51 字号:【 保护色:

  南京市浦口区第四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区人大常委会主任李好平同志作的《浦口区人大常委会工作报告》。

  会议认为,过去的一年,区人大常委会在中共浦口区委的坚强领导和市人大常委会的有力指导下,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依法治国有机统一,依法履行宪法和法律赋予的职责,议大事、谋发展,重民生、促和谐,强监督、求实效,实现了新一届人大工作良好开局。

  会议要求,2018年,区人大常委会要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落实省委“两聚一高”、市委“一个高水平建成、六个显著”和区委“四大战略”、“五个国家级”决策部署,积极践行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理念,紧紧围绕“全面担负起宪法法律赋予的各项职责的工作机关和同人民群众保持密切联系的代表机关”的定位,坚持党的领导、坚持依法办事、坚持为民服务,为持续推进浦口“四个生态”建设贡献力量。 

  会议对区四届人大常委会2017年的工作表示满意,同意报告提出的2018年主要任务,决定批准这个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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