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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市浦口区第四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关于区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的决议
发布日期:2019-01-09 15:10 字号:【 保护色:

南京市浦口区第四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区人民检察院检察长王珍祥同志作的《浦口区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

会议认为,过去的一年,区人民检察院在区委和上级检察机关正确领导下,在区人大及其常委会的有效监督下,以对标找差、创新实干解放思想大讨论为抓手,紧密联系法治建设的实际需求,依法履行捕诉职能,加强法律监督,抓实队伍建设,为全区高质量发展营造了良好的司法环境。

会议要求,2019年,区人民检察院要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积极贯彻省市区委和上级检察机关决策部署,忠实履行宪法和法律赋予的检察职能,着力服务地区发展、维护公平正义、强化自身建设,为全区经济社会发展和改革稳定大局提供更加优质的服务保障。

会议对区人民检察院2018年的工作表示满意,同意报告提出的2019主要任务,决定批准这个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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