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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市浦口区第四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关于区人民法院工作报告的决议
发布日期:2021-02-18 10:50 字号:【 保护色:

南京市浦口区第四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区人民法院院长陈高峰同志作的《浦口区人民法院工作报告》。

会议认为,过去的一年,区人民法院在区委的正确领导、区人大及其常委会的有效监督、区政府的关心支持和上级法院的有力指导下,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度融入发展大局、积极回应群众需求、深入推进改革创新、全面提高队伍素质,为夺取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双胜利、推动全区高质量发展提供了有力的司法服务和保障。

会议要求,2021年,区人民法院要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积极落实省市区委决策部署,忠实履行宪法法律赋予的职责,着力把牢政治方向、服务发展大局、维护民生福祉、打造过硬队伍,为高质量建设“江北明珠”、实现浦口十四五良好开局提供强有力的司法保障。

会议对区人民法院2020年的工作表示满意,同意报告提出的2021年主要任务,决定批准这个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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