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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市浦口区第四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关于区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的决议
发布日期:2021-02-18 10:51 字号:【 保护色:

南京市浦口区第四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区人民检察院检察长王俊同志作的《浦口区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

会议认为,过去的一年,区人民检察院在区委和上级检察机关的正确领导、区人大及其常委会的有效监督和区政府的关心支持下,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着力服务发展大局、提升履职水平、增进民生福祉、加强自身建设,为夺取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双胜利、推动全区高质量发展提供了有力的司法服务和保障。

会议要求,2021年,区人民检察院要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积极落实省市区委和上级检察机关决策部署,坚持以打造“服务型、规范型、学习型、智慧型”检察院为目标,忠实履行宪法和法律赋予的职责,进一步提升政治站位、践行司法为民、加强自身建设,为高质量建设“江北明珠”、实现浦口十四五良好开局提供强有力的司法保障。

会议对区人民检察院2020年的工作表示满意,同意报告提出的2021年主要任务,决定批准这个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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