浦口区财政局局长 胡祥国
2025年1月7日
各位代表:
我受区人民政府委托,向大会书面报告浦口区2024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和2025年财政预算,请予审议,并请政协委员和其他列席人员提出意见。
2024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
2024年是实现“十四五”规划目标任务的关键一年,区财政局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及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在区委、区政府的坚强领导下,紧扣“一三五六”发展总体布局,充分发挥财政工作职能,助力我区经济运行总体平稳、稳中有进,高质量发展扎实有力,防范化解重点领域风险取得积极进展,较好地完成了区五届人大三次会议确定的各项财政预算任务。
一、全区财政预算执行情况
(一)一般公共预算收支情况
2024年1-12月份,浦口区一般公共预算收入67.35亿元,同比增长3.1%。
2024年1-12月份,浦口区一般公共预算支出86.84亿元,同比下降27.5%。线下政府一般债务还本0.01亿元。
(二)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情况
2024年1-12月份,浦口区政府性基金收入63.32亿元,同比增长0.4%,完成年初预算的77.9%,其中:土地基金60.42亿元、基础设施配套费1.5亿元、污水处理费1.4亿元。
2024年1-12月份,浦口区政府性基金支出60.49亿元,同比增长31.8%,其中:土地基金56.36亿元、基础设施配套费2.72亿元、污水处理费0.68亿元、其他基金0.73亿元。线下政府专项债务还本11.03亿元。
(三)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支情况
2024年1-12月份,浦口区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1.96亿元,同比增长10.3%,完成年初预算100%。
2024年1-12月份,浦口区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1.3亿元,同比增长14.1%。
(四)地方政府债务情况
2024年,上级财政下达浦口区债务限额为212.32亿元,当年浦口区获得新增转贷地方政府债券资金81.49亿元,其中新增债券19.32亿元,再融资债券62.17亿元。截至年末,浦口区债务余额189.58亿元,其中:一般债务余额29.03亿元,专项债务余额160.55亿元,当年债务规模符合限额要求。
根据现行财政体制,2024年浦口区财政总体实现收支平衡,具体支出情况待年终决算完成后再向区人大常委会汇报。
二、主要工作
(一)强化科学统筹,全力抓好收支管理
强化财税协同共治,加强收入组织。充分发挥综合治税工作机制和协税护税职能,抓好财政收入精细化管理,定期召开收入组织会议,分析研究收入征管的难点、堵点,及时梳理增收举措,确保应收尽收。
树牢过紧日子思想,优化支出结构。优先保障“三保”,坚持零基预算,2024年预算按照项目类别分别较上年压减10%—40%;严控预算追加,依据土地基金收入规模合理安排土地基金支出;严控预算执行,保障预算执行全面、规范、透明。
紧盯上级政策要求,争取资金支持。抢抓政策机遇,用好用活用足上级支持政策,2024年下达我区新增债券19.32亿元,有力支持了我区教育、医疗、水利、住房等民生项目建设,最大程度把政策红利转化为发展实效。
(二)服务中心大局,切实保障社会发展
保障省市重大项目。统筹安排财力,保障年度政府投资项目17.67亿元;强化政府投资项目监管,完成9个政府投资项目招标(概算)评审,核减金额1403.89万元。
支持乡村振兴发展。持续加大“三农”投入,预算数与上年同比增长0.2%。推进省对区“乡村振兴战略实绩考核”,通过“一卡通”系统成功发放30类惠民惠农补贴,共计资金6768万元、受益对象约10.3万人次,有效提升惠农财政补贴资金规范化、精准化管理水平。
助力优化营商环境。坚决落实减税降费举措,加大惠企政策宣传力度,持续深化惠企政策“宁企通”平台应用,不断提升企业服务效能;积极争取普惠金融专项资金,积极推广宁创贷、浦惠贷等,2024年争取各类惠企资金超0.8亿元。
(三)聚焦服务供给,持续深化民生福祉
推动教育事业发展。全力保障全国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区现场评估顺利通过,完成教育督导考核;足额保障各类生均经费标准及重点教育投入,落实学生资助政策,惠及贫困家庭学生1477人次。
促进高质量充分就业。落实就业补贴政策,重点支持灵活就业人员社保补贴、企业岗位补贴等补贴发放,惠及企业约800家;创新就业服务模式,开展项目制培训,同步落实创业培训、就业指导、场地补贴等政策,推动解决结构性就业矛盾。
助力医疗事业发展。推动公立医院改革,支持省人医三期建设、中医院儿童中心建设、中医院三甲创建等;深化基层医疗机构体制改革,稳步推进7家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全口径预算试点,支持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异地新建等;落实计划生育相关奖励制度,充分保障计划生育家庭奖补和特殊家庭扶助资金。
(四)全面深化改革,提升财政管理效能
扎实开展绩效管理。围绕事前评估、目标管理、运行监控、绩效评价和结果应用等环节进行“全链条”绩效管理;建立以财政部门牵头、项目主管部门配合、第三方机构专家指导的“专业化”评价人员队伍;聚焦区委、区政府重点工作,围绕教育、交通等重要改革发展和民生领域,选定8个项目、1个部门和1个街道开展重点绩效管理。
严格规范政府采购。开展政府采购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整治,抽取3家机构、15个政府采购项目,对“采购人设置差别歧视条款”“代理机构乱收费”等问题进行重点检查,有效规范政府采购市场秩序。依法处理采购投诉和行政复议,受理投诉15起,结案行政复议4起,确保政府采购公平公正、公开透明。
加强国有资产管理。牵头汇总编制国有资产管理情况综合报告,依托资产云平台部署上线资产配置功能模块,持续盘活存量资产资源。深化政府公物仓建设,推进国有资产共享共用,全年入仓资产465件,从仓内调剂使用218件,节约资金约59万元。
(五)聚焦风险防控,牢固树立底线思维
强化债务管控。严禁新增隐性债务,严格财政承受能力论证,依法依规实施政府投资项目;稳妥化解存量隐性债务,落实“一债一策”,细化年度化债方案;加强政府债券项目储备,成功争取新增专项债券项目13个、资金18.49亿元,有力支持江苏省人民医院浦口分院(三期)、南京艺术学院附属中等艺术学校、兰桥七期经济适用房等一批重点民生工程的建设;坚持债务到期风险监测,严格贯彻“631”债务风险预警,守好资金链安全底线。
推进财会监督。立足财会监督新形势,总结历年监督实践,印发《浦口区财政局2024年财会监督工作计划》;按照省市上下联动统一部署,配合省市对美丽乡村宜居村开展联动监督;聚焦重点专项监督,对人口监测与家庭发展、教育技术装备及设施设备购置等专项资金开展监督检查,建立专项监督检查问题工作台账,全面提升财会监督工作质效。
主动接受监督。认真落实区人大及其常委会的决议、决定,依法接受人大监督;落实省委巡视整改要求,助力优化产业结构和税收占比,压实债务化解主体责任;积极配合区委常规巡察、选人用人专项检查、意识形态专项检查等。
2024年,区财政在抓收入、调结构、强管理、防风险等方面发挥了积极作用,财政收支运行总体平稳。这些成绩的取得,是区委区政府坚强领导和区人大监督指导的结果,是各级各部门共同努力的成果。但我们也清醒的认识到,财政工作还存在一些困难和问题,具体来看,全区税收收入降幅扩大,土地出让持续走低,财政收支平衡压力较大,债务风险仍然存在等。对此,我们将高度重视,积极采取措施加以改进和解决。
2025年财政预算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对江苏工作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认真落实区委、区政府决策部署,坚持“一三五六”发展总体布局,坚持稳中求进、以进促稳,全面深化“零基预算”改革,严格落实党政机关“过紧日子”要求,兜牢兜实基层“三保”底线,加强财政资金资源统筹,防范化解重大风险,为推进中国式现代化浦口新实践提供有力支撑。
一、一般公共预算情况
(一)收入情况
2025年浦口区一般公共预算收入预期68.02亿元,同比增长1%,其中:税收收入54.42亿元、非税收入13.6亿元。(详见附表1)
(二)财力情况
按照现行财政体制测算,2025年浦口区一般公共预算可用财力75.9亿元(含本级财力65.75亿元、调入国有资本经营收入0.25亿元、调入预算稳定调节基金9.9亿元)。其中:区本级59.9亿元,街道(园区)16亿元。
(三)支出情况
2025年全区一般公共预算支出75.9亿元,其中:区本级59.9亿元,街道(园区)16亿元。(详见附表2)
按照财政部统一口径,具体支出科目是:一般公共服务支出12.74亿元、公共安全支出4.49亿元、教育支出15.03亿元、科学技术支出2.05亿元、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0.64亿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0.81亿元、卫生健康支出4.89亿元、节能环保支出0.4亿元、城乡社区支出8.83亿元、农林水支出8.09亿元、交通运输支出0.57亿元、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支出0.47亿元、援助其他地区支出0.6亿元、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支出0.27亿元、住房保障支出2.21亿元、粮油物资储备支出0.07亿元、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0.46亿元、预备费1亿元、其他支出0.2亿元、债务付息支出2.08亿元。
二、政府性基金预算
(一)收入情况
2025年政府性基金收入预期81.47亿元,其中:土地基金79.63亿元、基础设施配套费0.84亿元、污水处理费1亿元。(详见附表3)
(二)财力情况
根据现行财政体制测算,2025年政府性基金可用财力58.53亿元,其中:土地基金56.69亿元、基础设施配套费0.84亿元、污水处理费1亿元。
(三)支出情况
2025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56.37亿元,其中:土地基金54.53亿元、基础设施配套费0.84亿元、污水处理费1亿元。政府专项债务还本2.16亿元线下支出。(详见附表4)
三、国有资本经营预算
2025年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预期0.83亿元。2025年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0.58亿元,用于国有企业资本金注入和债务化解。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剩余0.25亿元调出到一般公共预算统筹使用。(详见附表5)
另外,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优化完善地方政府专项债券管理机制的意见》文件精神,我区将积极储备申报2025年新增专项债券,支持卫生健康、教育、棚户区改造以及园区基础设施等领域项目建设。具体债券发行规模以省、市分配额度为准。
2025年财政工作主要任务
2025年,区财政局将贯彻落实党中央对经济工作的各项要求,深刻把握和运用五个“必须统筹”,围绕区委、区政府确定的工作方针,持续强化增收节支,兜牢兜实“三保”底线,防范化解债务风险,提升资金使用绩效,助力全区高质量发展取得新成效。
一、统筹收入组织,强化经济韧性
(一)优化收入组织机制。依托财税协同共治机制,横向互通各部门信息、数据,纵向加强区街(园区)合力,统筹各类要素资源,提高财税协同共治水平。树立项目为王思想,加大招商引资力度,支持小微企业发展,激发市场活力,做大收入蛋糕,努力完成2025年全区一般公共预算收入68.02亿元,同比增长1%的目标。
(二)涵养培育主体税源。聚焦集成电路、高端交通装备等优势产业,积极落实减税降费政策。强化重点税源企业走访服务,加大对重点行业、重点税种、重点企业税收的监测和分析力度,配合税务部门加强征管,确保企业依法纳税。
(三)加强各类资源统筹。推进政府性基金预算、国有资本经营预算与一般公共预算的统筹协调,增强自我保障能力。进一步调动各部门向上争取资金的积极性和主动性,有效增加全区可用财力。
(四)密切关注土地出让。关注土地出让和房地产市场,落实相关新政,提振市场信心,及时掌握每一宗地块信息及出让实况,严格落实国家省市区土地出让金计提政策,发挥财政保障职能,释放优质土地价值。
二、习惯“过紧日子”,突出民生保障
(一)深化零基预算改革。打破“基数+增长”预算编制模式和支出固化格局,实行预算编制以零为起点,以中央和省市区重大决策为依据,以预算绩效为导向,以当年财力为基础,构建应保必保、应压尽压、讲求绩效的预算分配机制。
(二)强化预算刚性约束。坚持节俭办一切事业,加强财政统筹力度,优化财政支出结构,将“过紧日子”作为预算管理长期坚持的基本方针,对每一笔支出项目进行审核,依据其合理性和必要性安排支出,对不急需、不必要的项目一律暂停支付,对确需支出项目进一步严控,明确支出到分,能省则省、能减则减。
(三)保障重点民生支出。优先保障“三保”支出,足额安排“三保”预算不留缺口;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率和精准度,持续做好教育经费保障,有效增强医疗保障,不断优化就业政策,切实做好社保惠民。
三、守牢安全底线,狠抓风险防控
(一)守牢资金安全红线。强化财政库款日常动态监控,紧盯国库支付关键环节,科学测算财政资金“库底”,精准匹配和保障支出需求,严格规范有序进行财政资金拨付,有效防范资金支付风险,守住财政资金安全防线。
(二)筑牢债务风险高压线。坚决遏制隐性债务增量,依托“631”债务预警和处置机制,强化常态化债务风险监测预警,深化违规举债、虚假化债监督。压实债务风险主体责任,指导园区、平台公司提升风险防范能力,落实经营性债务双管控目标任务,确保资金链安全。
(三)推进监督绩效结合。推进财会监督与预算绩效管理深度融合贯通,建立信息共享机制,不断完善绩效评价指标体系和评分标准;以绩效管理为财政监督提供方向和范围,将财会监督检查的结果运用于项目及部门预算绩效整体支出评价;实现监督检查与绩效评价相互推进的良性循环,进一步规范资金管理使用,切实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
四、提升管理质效,强化专业服务
(一)盘活财政存量资金。动态掌握财政存量资金情况,结余资金按规定收回财政统筹使用,用于全区急需民生支出。加大预算编制与结转资金的统筹力度,编制预算时优先考虑动用存量资金。
(二)加强国有资产管理。以“合理配置、有效利用、盘活增效”为目标,持续推动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盘活工作。对照中央和省市国有资产管理最新要求,逐步修订完善资产配置、处置、出租等配套办法及操作规程。深化政府公物仓建设,将低效、闲置资产统一纳入公物仓集中管理、调剂使用。
(三)创新政府采购监管。严格政府采购预算管理,坚持“无预算不采购”、严禁“超预算采购”,规范政府采购计划备案、政府采购方式变更。强化政府采购事前监管,对采购活动各个环节实施全程监控,努力构筑行政监督、司法监督、纪检监督和舆论监督于一体的监督体系,提升采购资金使用效益。
各位代表,2025年我们将继续按照区委、区政府决策部署,认真落实区五届人大四次会议批准的预算,坚定信心、埋头苦干、踔厉奋发、勇毅前行,为奋力谱写中国式现代化浦口新篇章贡献财政力量!
名词注释
1.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包括地方固定收入以及中央与地方共享收入中地方所得部分。其中:(1)地方固定收入包括:城建税、房产税、土地增值税、城镇土地使用税、印花税、车船税、耕地占用税、契税、环境保护税和地方政府非税收入中的专项收入、罚没收入、行政事业性收费、国有资本经营收入、国有资源(资产)有偿使用收入、政府住房基金收入;(2)中央与地方共享收入地方所得部分包括:国内增值税的50%部分、企业所得税和个人所得税的40%部分。
2.部门预算:就是一个部门一本预算。部门预算是由政府各部门编制,经财政部门审核后报同级人民代表大会审议通过的反映部门收入和支出的预算。(1)人员类经费支出:是指部门(单位)为正常履职运转所负担的人员经费,包括在职、离退休人员经费;(2)机构运转类支出:是指部门(单位)为履行工作职能、保障机构运转所需的工作性项目经费;(3)特定目标类支出:是指为实现特定的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需的年度专项经费支出预算。
3.政府性基金:是指各级人民政府及其所属部门根据法律、国家行政法规和中共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的规定,为支持某项事业发展,按照国家规定程序批准,向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征收的具有专项用途的资金。
4.非税收入:是指除税收以外,由各级政府、国家机关、事业单位、代行政府职能的社会团体及其他组织依法利用政府
权力、政府信誉、国家资源、国有资产或提供特定公共服务、准公共服务取得的财政性资金,是政府财政收入的重要组成部分。
5.“三公”经费:是指财政拨款支出安排的出国(境)费、车辆购置及运行费、公务接待费这三项经费。
6.预决算信息公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规定,各地区和部门要向社会主动公开预决算信息,各级政府财政部门负责本级政府总预算、决算的公开,各部门负责本部门预算、决算的公开。
7.预算绩效管理:是将绩效管理理念、绩效管理方法融入预算管理的全过程,使之与预算编制、预算执行、预算监督一起成为预算管理的有机组成部分,是一种以绩效目标的实现为导向,以绩效运行监控为保障,以绩效评价为手段,以结果应用为关键,以改进预算管理、优化资源配置、控制节约成本、提高公共产品质量和公共服务水平为目的的预算管理模式。
8.地方政府债务:指有财政收入的地方政府及地方公共机构发行的债券,是从财政部债务系统中提取的经过全国人大认定的债务,也是地方政府根据信用原则、以承担还本付息责任为前提而筹集资金的债务凭证。
9.各科目涵盖内容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包括:四套班子及相关机构、政府组成部门、民主党派及工商联、群众团体等事务支出。
“公共安全支出”包括:武装警察、公安、国家安全、检察、法院、司法、监狱、国家保密支出等。
“教育支出”包括:教育管理事务、普通教育、职业教育、特殊教育、教师进修及培训支出等。
“科学技术支出”包括:科学技术管理事务、基础和应用研究、技术研究与开发、科技条件与服务、社会科学、科学技术普及、科技重大专项等。
“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包括:文化旅游、文物、体育、广播电视、新闻出版电影、其他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等。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包括:社会保障管理事务、民政管理、企业改革补助、就业补助、抚恤、退役安置、社会福利、残疾人事业、最低生活保障、生活救助、退役军人管理事务支出等。
“卫生健康支出”包括:卫生健康管理事务、公立医院、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公共卫生、医疗保障、中医药、医疗救助、计划生育事务支出等。
“节能环保支出”包括:环境保护管理事务、环境监测与监察、污染防治、自然生态保护、能源节约利用、污染减排、循环经济支出等。
“城乡社区支出”包括:城乡社区规划管理、公共设施、环境卫生、建设市场管理与监督支出等。
“农林水支出”包括:农业、林业、水利、扶贫、农业综合开发事务支出等。
“交通运输支出”包括:公路水路运输、铁路运输、民航、成品油价格改革对交通运输的补贴支出等。
“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支出”包括:资源勘探开发、制造业、建筑业、工业和信息产业监管、国有资产监管、支持中小企业发展和管理支出等。
“援助其他地区支出”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教育、医疗卫生、农业、交通运输等事务支出。
“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支出”包括:自然资源事务、气象事务等支出。
“住房保障支出”包括:保障性住房支出、住房改革支出和城乡社区住宅等支出。
“粮油物资储备支出”包括:粮油物资事务、能源储备、粮油储备、重要商品储备等事务支出。
“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包括:应急管理事务、消防事务、煤矿安全、自然灾害防治等事务支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