浦口人大
首页 人大概览 人大会议 监督工作 决议决定 人事任免 街道人大 代表风采 研讨交流 文献资料
区人民政府落实《关于全区环境保护暨“263”专项行动完成情况的审议意见书》的情况汇报
发布日期:2018-07-26 09:33 字号:【 保护色:

区人大常委会:

《关于全区环境保护暨“263”专项行动完成情况的审议意见书》(浦人常审〔2018〕4号)收悉。区政府高度重视,并召开专题会议进行认真研究,要求区“263”办、区环保局对照审议意见书,分析原因,研究对策,制定方案,认真落实各项整改措施,扎实推进全区环境保护暨“263”专项行动工作。现将有关工作进展情况汇报如下:

一、关于“提高思想认识,强化责任担当”的问题

按照审议意见,区政府认真学习中央、省市环保会议精神,站在讲政治的高度,坚持问题导向,敢于动真碰硬,以中央、省环保督察问题整改为抓手,着力解决辖区突出环境问题。

(一)加强生态环境保护组织领导。5月份至今,区政府主要领导、分管领导,先后16次召开常务会、专题会,听取辖区突出环境问题分析汇报,研究部署中央环保督察“回头看”问题整改、江豚省级自然保护区码头整治、城南河考核断面水质达标等环保重点工作。

(二)抓好中央、省环保督察问题整改。一方面,抓好历年环保督察问题整改。2016年中央环保督察期间,交办我区信访件共19件,其中18件已整改到位,1件需进一步整改;2017年省环保督察期间,交办我区信访件共38件,其中31件已整改到位,7件正在整改中。另一方面,抓好2018年中央环保督察“回头看”问题整改。6月5日,中央第四环境保护督察组正式进驻江苏省开展历时一个月的“回头看”。期间,区政府建立区领导包案机制,实行交办件办理“不过夜”、台账资料调阅“随时送”、快速反应“马上办”。截止7月6日,我区接交办信访件共36件,均办理完毕并回复市协调联络组,报送调阅台账资料12批次共计135盒。

(三)推进辖区突出环境问题整改。一是处置江北环保产业园信访问题。针对5月初我区出现的江北环保产业园环境问题群访隐患,区委、区政府主要领导共同挂帅成立专项工作组,信访、环保、宣传、公安、街道共同发力,坚决做到矛盾化解在基层、群访消纳在社区,保障了中央环保督察“回头看”期间的社会面稳定。二是推进桥林备用水源地保护整治。区政府保持高压态势,积极组织区水务局、环保局、桥林街道等部门,针对上级督查反馈意见,推进各项整改措施落实。目前,该水源地一级、二级保护区内的违规建筑均已拆除。三是推进中央环保下沉督察问题整改。6月23日,中央环保下沉督察江豚省级自然保护区浦口段,指出5项存在问题。为此,区政府主要领导先后3次召开专题调度会议,研究部署相关整治工作。区协调联络组按照部署,向区各责任主体和整治企业下达了限期整治通知,建立整治进展每日一报和每周例会制度。要求在7月31日前,区各责任主体按照相关任务分工,加快推进江豚省级自然保护区内违法违规企业整治工作;7月31日—8月31日,由桥林街道、开发区共同制定工作方案,组织强拆相关违法违规企业,确保在8月31日前,相关区域恢复原状。

二、关于“加强协调联动,推进综合施策”的问题

按照审议意见,区政府坚持以开展“263”专项行动为引领,推动治污减排,严格环境监管强化生态保护,落实生态环境损害责任追究,有效维护公众环境权益。

(一)持续推进“263”专项行动。2018年,为开展“263”专项行的第二年。根据市工作部署,成立了区“263”推进办,与2017年成立的区“263”办合署办公。一是制定工作方案。印发了浦口区《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工作实施方案》、《2018年污染防治攻坚战十大项目》、《 “263”专项行动2018年工作计划》,区6个牵头部门分别制定了11个专项行动子方案。二是处理“263”问题。上半年,区“263”办共办理省市区三级“263”电视曝光问题合计67件,已有56件整改到位,其余正在整改;办理省市区三级“263”群众投诉合计13件,已有5件整改到位,其余正在整改。三是落实专项行动子方案“两减”,截止6月底,我区煤炭消费总量为6.73万吨标煤, 达到时序进度要求;2家减化关停企业已停产;计划减铸整治10家,已完成5家。“六治”,辖区40艘“三无”船舶已拆解17艘,驱离江苏境11艘,任务完成过半;全区40多家机关、事业单位落实了生活垃圾强制分类;新合中心河、珠北河等7条黑臭河道整治按计划推进,新建污水收集干管1.83千米,清疏整改存量管网19.5千米;计划完成畜禽养殖污染治理52家,已完成36家;完成企业VOCs治理13家,完成15家扬尘管控“智慧工地”创建任务;完成2018年新增的4家环境风险企业数据录入。“三提升”,完成绿化造林1000余亩,林木覆盖率预计达40.85%;完成13家处罚企业信用综合系统录入;环保行政处罚累计63件,罚金合计263万元。

(二)打好环境保护组合拳一是优化环保审批服务。完成进驻区市民中心到位、充分授权到位、人员整合到位,实现行政许可事项“一窗受理、集成服务”。推进“不见面审批”改革,将建设项目环评登记表由审批制改为备案制,对符合预审代办的建设项目实行全程代办、免费服务。二是严格环境监管执法。截止6月底,全区共受理环境投诉1410件,出动环保执法人员1200余人次,开展了沿江8市环保部门交叉互查、长江经济带危废企业排查等专项执法行动,检查企、事业单位680余家次。严格按照新环保法规定,立案查处企业环境违法行为共63件,其中查封扣押2家、限产停产1家、移送公安拘留1件、申请法院强制执行1件。三是提供环境监测支撑。加强城南河水质监测,二季度以来,区环保局共布设13个水质监测断面,累计监测340次、报出水质数据823个, 为城南河水环境改善提供了数据支撑。四是加强生态红线保护完成辖区6个生态红线区域环保违法项目清理整治。投入82万元,完成全区生态红线37个公示牌、438个界桩的安装。

(三)落实生态环境损害责任追究区纪委监委紧盯群众反映、重复信访以及整改不力等问题,坚持精准发力、主动问责、快查快处,截至目前已对11人进行责任追究,其中党纪政务处分4人,问责处理7人。对江浦街道象山湖公园存在垃圾堆场、星甸街道福龙砖瓦厂堆放工业垃圾等2起生态环境损害责任追究典型问题,进行了全区通报,以强有力问责倒逼环保责任落到实处,为全区生态环境保护提供坚强纪律保障。

三、关于“抓住重点难点,力求精准发力”的问题。

按照审议意见,区政府以控霾、治水、保土为重点,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三场硬仗“,着力提升辖区生态环境质量。

(一)打好蓝天保卫战。一是推进餐饮油烟整治区环保局牵头成立了区餐环办,1—5月份完成区内餐饮企业调查,共调查974家餐饮店。6月开始整治,现已完成41家治理。二是开展挥发性有机物(VOCS)整治。2018年全区计划对18家重点企业进行VOCs治理,目前已经完成13家,4家整治完成待验收,1家正在整治中。三是加强机动车尾气防治。上半年,全区完成电动公交车推广76台,电动公交覆盖率达到37%。完成燃油助力车淘汰14辆,淘汰率100%。四是强化扬尘污染控制。上半年,新开工工地62家,“五达标、一公示”合格52家,达标率83%。6月,出台《浦口区扬尘管控“智慧工地”创建管理办法》,明确了激励机制,现已完成15家“智慧工地”创建任务。

(二)打好治水歼灭战。一是加强城乡生活污水治理。计划建设雨污分流排水单元129个,目前79个在建,27个完工;计划实施污水管网建设2.84公里,现已完成1.83公里;计划新建、改造农村污水处理设施3套,现已取得项目批复,正在开展设计工作。二是推进农业面源水污染防治。计划实施规模畜禽养殖场治理52家,现已完成36家;上半年,全区化肥使用总量2260吨,较2017年消减了3.2%。三是加强长江沿线生态保护。出台《浦口区长江岸线专项整治实施方案》,明确了区水务局、桥林街道、区环保局、区交通局等16个职能部门的工作职责,现已完成14家长江岸线违法违规企业拆除。

(三)打好保土持久战。一是实施重点行业企业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完成基本信息核查,并录入南京市污染地块调查信息管理系统,下一步将开展环境风险筛查、关注度划分,初步确定采样调查地块;二是强化重点企业土壤污染防治工作监管。编制出台2018年度土壤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和目标任务,与我区2家土壤环境重点监管企业,签订了土壤污染防治责任书;三是推进重点企业危废减存量工作。协调有资质处置单位,完成江浦县镀锌厂库存危废依法转移,下一步,将积极推进台积电、大吉铁塔等重点企业危废减存量,确保辖区环境安全。

四、关于“加大创新力度,实现标本兼治”的问题。

按照审议意见,区政府在全面深化改革中,强化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创新,不断推进污染防治现代化建设。

(一)加强制度建设。出台了浦口区《生态文明建设规划(2016—2020)》、《生态环境保护工作责任规定(试行)》、《生态环境建设三年行动方案》、《2018年区长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目标任务分解》等一系列提升生态保护水平的政策性文件为环境长效化监管提供了制度保障。

(二)探索监管手段在全市率先建设启用“蓝天卫士”秸秆禁烧监控系统,覆盖全区50%以上的农作物种植面积,顺利实现夏季禁烧“零火点”;在工地扬尘管理挂牌考核创新试点的基础上,扩大挂牌考核覆盖面,放大工地“五色”标签的杠杆作用,倒逼企业提档升级扬尘污染防治,目前累计挂牌361家;参照工地挂牌考核,开展企业挂牌考核,综合评价企业环境行为,在企业醒目位置色挂牌。目前,累计考核企业71家。

(三)优化工作体系上半年,通过政府购买服务方式招聘了2名研究生、7名本科生,为区环境监察大队、监测站增加了人员,一线环保执法力量得到加强。目前,我区设立环保联合执法指挥中心,各街道、开发区均内设环保科,各社区配备专职环境监管人员,建立了区、街道、社区三级网格化管理体系,健全了常态化工作联络机制,我区环境监管执法工作逐步实现重心下移、力量下沉。

区政府认真对照审议意见书逐项整改,工作取得阶段性成效,但与人大常委会的要求,与全区人民的期望还有一定差距。为此,我区将在认真总结前一段工作的基础上,进一步发扬为民、务实的优良作风,深入开展“对标找差、创新实干”工作,全力做好全区的各项生态环境保护工作。

 

 

南京市浦口区人民政府

      2018年7月25日

浦口人大

版权所有:南京市浦口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地址:南京市浦口区江浦街道文德路18号

技术支持:浦口区信息中心

主办单位:南京市浦口区人大常委会办公室

电话(传真):025-58882157

苏ICP备17008776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