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11月27日上午,区四届人大常委会召开第四十五次主任会议。区人大常委会主任李好平主持会议,副主任张岚、刘俊出席会议。区二级巡视员廖荣,区人大及其常委会各工作机构、办事机构负责同志,区法院、检察院及区政府各相关单位负责同志列席会议。
会议听取了区法院《关于非诉讼纠纷解决机制建设工作的审议意见书》、区检察院《关于服务保障优化营商环境的审议意见书》落实情况的报告,区政府《关于国有资产管理情况的审议意见书》《关于“七五”普法工作的审议意见书》落实情况的报告。会议认为,区政府、法院、检察院以及相关部门高度重视审议意见书办理工作,认真研究制定方案,对照审议意见逐条落实,工作取得了较好的成效。会议强调,要把审议意见落实工作与推进全面依法治区相结合,与深化国有资产管理体制机制改革相结合,持之以恒地抓重点、补短板、强弱项,推动各项工作不断取得实效。区人大及其常委会相关委员会要进一步抓好跟踪监督,推动审议意见再落实、再落地,确保人大监督工作的质量和效果。
会议听取了重点民生实事项目推进落实情况的报告。会议认为,实施民生实事代表票决制以来,区人大各监督组不断加大监督力度,区政府及有关单位对民生实事项目的重视程度更高、项目推进成效更好。会议要求,要紧盯年度目标,充分发挥牵头部门作用,攻坚克难办好民生实事项目,确保达到年度建设计划和投资额度要求;要按照民生实事候选项目征集办法,全面做好项目调研论证,精心编制明年项目计划,切实提高项目的科学性和针对性。
会议还研究了区四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八次会议有关事项,决定于11月30日召开,建议会议议程共六项:一是传达学习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精神和近期习近平总书记有关重要讲话精神;二是听取和审议区政府关于市下达我区重点发展指标完成情况和重大项目推进情况的报告;三是听取和审议区政府关于保障房建设情况的报告;四是听取区政府关于审计意见整改工作情况的报告,并开展专题询问,进行满意度测评;五是审查和批准浦口区2020年财政预算调整方案;六是决定有关人事任免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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