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人民政府:
南京市浦口区第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一次会议于2017年3月21日决定:
史小华同志任南京市浦口区人民政府办公室主任;
刘玉冬同志任南京市浦口区发展和改革局局长;
王斌同志任南京市浦口区经济和信息化局局长;
郝晓鹏同志任南京市浦口区城乡建设局局长;
滕衍宝同志任南京市浦口区科学技术局局长;
余荣国同志任南京市浦口区教育局局长;
蔡新良同志任南京市公安局浦口分局局长;
陈富国同志任南京市浦口区监察局局长;
刘俊同志任南京市浦口区民政局局长;
马卫东同志任南京市浦口区司法局局长;
刘远震同志任南京市浦口区财政局局长;
黄荣同志任南京市浦口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局长;
李传武同志任南京市浦口区环境保护局局长;
赵青同志任南京市浦口区审计局局长;
王明玉同志任南京市浦口区统计局局长;
陈向阳同志任南京市浦口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局长;
刘汉勤同志任南京市浦口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局长;
杨庆枫同志任南京市浦口区城市管理局局长;
黄文同志任南京市浦口区住房保障和房产局局长;
成永来同志任南京市浦口区交通运输局局长;
罗潮海同志任南京市浦口区农业局局长;
张其祥同志任南京市浦口区水务局局长;
解天庆同志任南京市浦口区商务局局长;
葛志明同志任南京市浦口区旅游局局长;
何晓萍同志任南京市浦口区卫生和计划生育局局长;
王贤红同志任南京市浦口区民族宗教事务局局长。
南京市浦口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2017年3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