浦人常〔2018〕21号关于接受胡恒义等同志辞去南京市浦口区 人大常委会委员职务的决定
发布日期:2018-11-30 15: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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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11月27日南京市浦口区第四届人民代表大会
常务委员会第十二次会议通过)
南京市浦口区第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二次会议决定:
接受胡恒义、傅家宝、朱全、陈荣光、韩忠、闵宏权、王丽媛、刘向荣等8名同志辞去南京市浦口区人大常委会委员职务的请求,并报区人民代表大会备案。
南京市浦口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2018年11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