浦人常〔2021〕9号关于闵宏权等同志职务任免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1-05-31 10:31
字号:【大中小】
保护色:
区人民检察院:
南京市浦口区第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一次会议于2021年5月27日决定:
闵宏权同志任南京市浦口区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检察委员会委员、检察员;
免去沈明志同志南京市浦口区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检察员职务;
免去杨晴同志南京市浦口区人民检察院检察员职务;
免去袁丽丽同志南京市浦口区人民检察院检察员职务。
南京市浦口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2021年5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