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市浦口区第五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七次会议于2022年11月24日决定:
伍明霞同志任南京市浦口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环境资源城乡建设委员会主任;
许业宏同志任南京市浦口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人事代表联络委员会主任;
王明玉同志任南京市浦口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农业和农村委员会主任;
王贤红同志任南京市浦口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民族宗教侨务台湾事务委员会主任;
张小卫同志任南京市浦口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环境资源城乡建设委员会副主任(正处);
免去王青同志南京市浦口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人事代表联络委员会主任职务;
免去刘俊同志南京市浦口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农业和农村委员会主任职务;
免去朱久康同志南京市浦口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民族宗教侨务台湾事务委员会主任职务;
免去梁海同志南京市浦口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环境资源城乡建设委员会主任职务;
免去施宇同志南京市浦口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江浦街道工作委员会主任职务;
免去罗传霞同志南京市浦口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汤泉街道工作委员会主任职务;
免去陈霖同志南京市浦口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环境资源城乡建设委员会副主任职务。
南京市浦口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